其實,這是人的觀念所致。在我們的觀念中,寫文章必須是作家、名家、大家,最低也是大學畢業,肚子裏有點墨水才行。我第一次向明慧網投稿時,也是這樣想的,被這個觀念侷限著,還認為這就是自己,又想突破,又無可奈何。一次,在外地,同修向我講述了到勞教所看望被迫害的同修時的情景,深深的觸動了我,在同修的鼓勵下,我寫了一篇很短的交流文章,沒想到,在當週的《明慧週刊》上刊登了,給了我很大的鼓勵,我就不斷的把我的認識、講真相勸三退的做法寫出來,發到明慧網上,每週至少寫兩篇。
第一次投稿時,正趕上第二屆大陸法會的徵稿,很想寫,總覺的自己做的三件事很平常,不轟轟烈烈,也沒有超常的事出現,比如顯神跡的事等,就放下了;第三屆大陸法會的徵稿中,我也是這樣想,結果又錯過了。這次,我仔細的向內找,我為甚麼兩次都沒有寫出來?往根上挖,我挖出了自己的求名心:我想寫出一篇讓同修羨慕、讚歎我的文章,甚至我每寫一篇,明慧網就應該刊登,否則,我寫那有甚麼用?不白白浪費了時間了?再往下挖,就挖出了證實自我的心。寫文章是為了證實自我:我有本事,我修的多好。可當發現無法滿足我的求名心與證實自我的心後,就放棄了。
認識到這些後,我認真的回顧了自己走過的正法路,真正放下求名心後,站在證實法的基點上,我發現自己可以把我寫交流文章的體會寫出來,或者建立家庭資料點的過程寫出來,或者把這二者綜合在一塊寫,是有可寫的。
另外,寫文章也是一次向內找的過程。我就是在寫這篇文章時,才挖到自己的求名心的,感到一身輕鬆。上個月寫一篇交流文章時,我挖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
我不知道還在猶豫的同修是甚麼原因,我希望同修們能認真的向內找,擺正證實法的基點,不要再猶豫了,拿起筆來投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