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國,男,43歲,廣宗縣司法局幹部。1999年7月20日後,被抽調縣610,負責洗腦班迫害,想藉機上爬升官,於是,在辦洗腦班期間,對法輪功學員多次進行打罵、訓斥、罰款和污衊。並多次強逼學員辱罵自己的師父。那個不罵,堅持不放人,不讓回家,使學員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身體上受到摧殘。李耀國因此遭惡報,於2001年夏天,突然患腦血栓,成了植物人,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邢更英,男,54歲,原縣公安局副局長。2002年主抓迫害「法輪功」。該人利慾熏心,官欲極強,為了藉機上爬,多次上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強行讓學員寫「保證書」等,並多次把法輪功學員送往邢台洗腦班,給學員本人及家庭造成極大痛苦。邢更英於2003年4月在局內互相傾軋爭鬥被撤銷職務,並調離公安機關,後雖調回,成了二線人員。
史雲景,男,54歲,廣宗縣人大主任。在任邪黨政法委書記期間,緊跟政治流氓江澤民,帶領全縣公、檢、法、司機關及縣610,瘋狂的對法輪功及其學員進行殘酷迫害。用心狠毒,手段下流殘忍,在他們直接指揮下,有近百學員,被綁架、扣押打罵、罰款和勞教。特別在2003年2月,以史為首的邪黨人員在全縣又製造所謂的「2.26事件」,又再次將近百名學員非法關押入獄,將幾十名學員送往邢台洗腦班。甚至連患有重病的學員也不放過。由於史雲景作惡多端,災禍殃及家人。他的兒子,軍校剛畢業,在北京市就被人打死了,並曝屍郊外,其慘狀目不忍睹。
李琴珠,男,51歲,原廣宗縣看守所所長,在他任大平台鄉派出所所長期間,對該鄉法輪功學員迫害十分惡毒,經常把學員召集到鄉派出所,無端進行打罵、訓斥和罰款。其中,還把多名學員送進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使學員及家庭受到極大傷害。在任縣看守所所長期間,更是賣力迫害大法弟子,逼迫大法弟子說對師對法不敬的言辭,謾罵師父。該人因涉嫌貪污,害怕檢察機關追查,於2006年春在家自縊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