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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被非法勞教 吉林大法弟子李玉蘭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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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吉林省乾安縣大法弟子李玉蘭,二次被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含冤離世。

李玉蘭,六十歲,吉林省乾安縣大布蘇鎮人,一九九六年得法,自修煉以來,身體各種病症全部消失,並從一個只顧自己的人,轉變成一個能為他人著想的好人。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李玉蘭被大布蘇鎮派出所副所長蔣雲龍綁架至乾安縣看守所,並被非法勞教一年。

一年期滿回家不到十天,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又被當地派出所副所長李東洋騙說:凡是修煉法輪功的都要到派出所辦個手續,辦完手續馬上就回來。可上車後直接把李玉蘭送到縣看守所。

李玉蘭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勞教二年。二年期滿回家,在家呆了三個月。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日,乾安縣刑警大隊隊長帶領一夥人闖入李玉蘭家強行將她綁架。她不配合,刑警隊長吼叫道:拖走、出事算我的。他們從屋裏一直把她拖到大門外車上,拖了幾十米遠。

李玉蘭被惡警劫持往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李玉蘭以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乾安縣公安局把絕食中的李玉蘭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經體檢後被拒收。儘管他們使盡了招數,勞教所還是不收,最後只好拉回來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早晨乾安縣刑警隊隊長帶領四、五人 從大門跳進來,闖進屋內強行綁架了李玉蘭,直接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期間,李玉蘭依然絕食抗議無理迫害,後來在師父呵護下堂堂正正闖出勞教所。可邪惡還是不甘心,經常到家去騷擾,最後迫使李玉蘭不得不被迫流離失所。

在流離失所期間,惡警還經常到家裏去騷擾,使得李玉蘭有家不能歸,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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