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敏:原通河縣政法委書記,指揮「六一零」辦公室、 公安局綁架大法弟子,並酷刑迫害,敲詐勒索,連續辦強制學員轉化的洗腦班。迫害大法,殃及家人,其子出車禍,一眼球迸出。
劉永福:原公安局副局長,自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指使國安科馬德波等人酷刑大法弟子,敲詐錢物。後因涉及黑社會包庇案件,攜鉅款畏罪潛逃。
李有和:清河林業局政法委副書記,「六一零」頭目,直接指揮謀劃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遇車禍一條腿被撞斷。
劉偉(原名劉明啟):原通河縣通河鎮第二派出所指導員,到大法弟子家中騷擾,逼迫大法弟子照相備案。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七日在西江灣過江回家時,冰面破裂淹死了。
喬四:通河縣富鄉鄉村民。自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利慾熏心,對大法弟子盯梢、監視,仇視大法,後患尿毒症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