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澳洲法律規定,薄熙來必須在二個月內應訴,否則原告可以向法庭要求對他進行缺席審判。悉尼晨峰報、日本通信社、台灣宏觀電視、新唐人電視、大紀元時報等中英文媒體採訪了新聞發布會,澳洲廣播電視公司和七號電視台日前也對該起訴案進行了報導。
新聞發布會上,成功遞送訴狀的法輪功學員Jonathan Solomon向媒體詳細描述了整個遞送過程:九月四日晚,Jonathan Solomon和Gary Hastie一起,攜帶起訴狀前去堪培拉的海亞酒店(Hyatt)等候薄熙來,該酒店是此次胡錦濤一行在堪培拉的下榻之處。
大約在晚十點三十分左右,胡錦濤進入酒店大廳,跟隨在胡錦濤之後,薄熙來和其他中方隨同人員一起走入大廳。Jonathan認出他來,在距薄熙來二米處用中文大聲喊出薄熙來的名字。薄熙來聽到後當即由微笑轉為滿臉驚恐的看著Jonathan。Jonathan確認薄熙來後,在中方保安撲上來把他們擋開之前成功的將訴狀遞達給了薄本人,並告知他,「你的訴狀被送達了(You are served.)。」隨即Jonathan和Gary當眾呼喊「法輪大法好」,並在中共官員、保安和警察目瞪口呆的震驚中未遇任何阻攔的離開了酒店,繼續參加附近中使館外法輪功學員的燭光悼念活動。
此次薄熙來是以中國商務部長的身份隨胡錦濤來澳出席APEC峰會。本週一紐省法輪佛學會就已經向澳洲移民部長Kevin Andrews發信要求根據移民法s501條款,由於薄熙來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因此應當阻止薄熙來入境,就是入境了也要及時將他驅逐出境。
二零零六年四月薄熙來隨同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訪澳洲時,澳洲公民、法輪功學員潘宇以酷刑罪等向紐省高院控告薄熙來。潘宇在二零零零年因修煉法輪功而被關進了遼寧省龍山勞教所,受到四萬伏電壓電棍酷刑,險些喪生。
原告的法律助手Newton 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表示,這次遞交給薄熙來的訴狀是二零零六年訴狀的增補本。今天訴狀成功送達之後,依照澳洲法律,被告薄熙來必須在二個月內向法庭做出回應。否則的話,原告將向法院要求對薄熙來進行缺席審判。新聞發布會結束之後,Newton就陪同Jonathan 和Gary前往協助處理此案的律師辦公室,講述了訴狀遞交的過程,並由律師起草簽署了一份訴狀遞送的證詞,作為提供給法院的訴狀的法律文件。本案下次開庭時間是十月八日,律師表示到時將向法院提供此證詞,如果薄未能及時出庭回應的話,原告可以要求缺席審判。
「悉尼晨峰報」早前於九月四日的一篇題為 「謹慎應對中國領導人」的報導中提到此案說,「中國領導人胡錦濤對澳洲的訪問預期將會被諸如對北亞的戰略對策、氣候變遷、大筆天然氣合同的簽署和對在中國發生的人權迫害的抗議的一系列敏感話題所主導。法輪功精神團體昨天呼籲聯邦政府拒絕讓預計將在明天到達出席亞太峰會的中國商務部長薄熙來入境。法輪功團體發言人John Deller表示,薄已經在紐省高院被起訴,因為他在任遼寧省長期間對法輪功的酷刑折磨負有責任。根據移民法,每個進入澳洲的人都要接受一個品行測試,而薄無法測試合格,基於此理由,他應該被拒絕入境。」
薄熙來在擔任遼寧省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目前已在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愛爾蘭、澳大利亞等十幾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酷刑罪等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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