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最近從網上經常報導各地同修聘請律師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如何看待這個問題,我想談一下自己的認識,與同修交流。
聘請律師,從法律角度上證實大法弟子修煉法輪大法,並不違反中國法律,這就說明了中共邪黨抓捕大法弟子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行為。讓世人認識到中共的流氓無賴本質,對於我們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是有幫助的,這也是一件好事。
但是我們是修煉的人,一切都應該站在法上看問題。法律是約束常人的,是常人必須遵守的。大法弟子是修煉的人,我們不但要遵守人間的法律,而且我們還有更高的標準──法輪大法,我們的一切行為都在大法的約束下,這才是我們的根本標準。
大家也看到了,律師在法庭上為同修辯護時,也闡明了大法弟子並沒有違反法律,可是那些邪黨法官還是給大法弟子判了刑。原因何在呢?從表面上來講,中共是個流氓政黨,根本不講法律;想讓流氓來主持公道,往往會被流氓耍弄。從根本上來講,對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刑,就是另外空間的邪惡來干擾和迫害,不是由常人的法官決定的,而邪惡是利用了我們心性有漏,鑽我們的空子,促成了這場迫害。
聘請常人律師參與反迫害、推動世間證實法的進程,這是好事。但是,我們不能過份依賴常人律師,依賴常人法律。真正能保護我們的是師父和大法。當我們做正時,師父就能為我們做主,誰也不敢迫害。要想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唯一的辦法就是信師信法,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全面做好三件事,首先在法中歸正心性,然後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做好了這一切,就能否定這場迫害。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