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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蒙陰縣舊寨鄉李秋紅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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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我叫李秋紅(曾用名李雪雲),三十七歲,家住蒙陰縣舊寨鄉北莫莊村。二零零八年四月七號上午,我和丈夫徐志東(曾用名徐傑)被非法抓捕,我受盡蒙陰及沂南惡警的肉體摧殘,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勒索三千元錢後回到家中,丈夫徐志東被非法勞教。

四月七號上午,我和丈夫徐志東正在屋後的蘋果園裏幹活,聽到家裏的狗叫的很兇,丈夫便回家看看。不一會我便聽到丈夫的大聲喊叫,我心裏一驚,趕緊回家看看。我看到路邊有兩輛警車,舊寨派出所所長王振安等正指揮惡警拖著我丈夫往車裏塞。我上前阻止他們,他們惱羞成怒,其中一人喊叫:「把她也抓起來。」幾個惡警撲上來把我兩個胳膊扭到後面,把我兩隻手用繩子捆起來,在拖拽我的過程中,我的鞋被拖掉了,我要穿上鞋子他們也不允許。惡警們硬把我塞進車內,拖到警車後座上。儘管我的兩隻手被擰到背後用繩子捆上了,兩個年輕的惡警還一邊一個使勁擰著我的胳膊,生怕我跑掉。在我喊「法輪大法好」時,一惡警邊叫罵邊說:「你再喊,再喊把你嘴用布塞上。」

我被拉到舊寨鄉派出所,丈夫被銬在舊寨鄉派出所院內的樹上,我一下車就被戴上手銬帶進派出所辦公室。一進屋門,縣公安六一零惡警王偉薅住我的頭髮把我摔倒在地,把我摔了個仰面朝天。我站起來,他又把我摔倒在地上,反覆幾次,我索性坐在地上散盤起腿來。惡警王偉一腳把我腿踢開,我再次盤上腿,王偉用腳踹我雙腿,踩在我腿上往下壓。嘴裏污言穢語,邊踢邊嚷:「我就不信我治不服你。」後來把我關進禁閉室鐵籠子裏非法審問,對他們的非法審訊我拒不配合,只是向他們講述大法的美好,我得法後身心受益的事實。因沒問出結果來,他們讓我簽字和按手印,被我拒絕後那人說:「算了,算了,不按就不按吧。」

四月七號下午三、四點鐘,惡警把我從鐵籠子裏叫出來,此時丈夫已不見蹤影,回家後才得知他被送往蒙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惡警讓我上車,我問去哪裏,惡警撒謊說:「送你回家。」車子開出派出所後直往東去,我一看方向不對,便問:「你們不是說送我回家嗎?這是去哪裏?」惡警狂笑:「回家?等著吧!先去呆上一個月再說。」在沂南醫院體檢完後把我送進沂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四月八號牢頭讓我穿上囚服幹活。我說:「我不是犯人,我不穿囚服也不幹活。」牢頭說:「你不穿囚服怎麼行,進到這裏都得穿、都得幹活,連省長也不例外。你不穿怎麼能行?不然會挨打、戴腳鐐的。」我堅決不穿堅持了兩天。

第四天牢頭又來勸我,正說話間負責管理女監室的惡警薛秀娟來了。她是看守所的一名指導員,仗著她哥哥是公安局局長,很囂張。得知我不穿囚服、不幹活,薛秀娟大怒,厲聲喝道:「你給我快把囚服穿上,給我幹活,你不穿囚服,你憑甚麼不穿囚服!」我回答:「我沒犯罪,我不是犯人,當然不穿了。」薛秀娟氣急敗壞,說:「把她給我弄出來,給她戴上腳鐐。」薛秀娟指使爪牙把我連推帶搡的弄到辦公室,薛秀娟讓我蹲下,我不蹲。薛秀娟喊:「你不蹲,我看你蹲不蹲。」說著拿起橡皮棍就打我,看我仍不服從,她便讓幾個犯人抓住我的兩隻胳膊,給我套上囚服並給我戴上手銬腳鐐。直到五月六號讓我回家時才打開手銬腳鐐。

從沂南看守所又到了舊寨派出所,舊寨派出所所長王振安說罰了我家人三千元,揚言還要辦我的學習班。

回到家中,家裏被翻得亂七八糟,大小兩個電視機、VCD影碟機、一部諾基亞手機被掠奪走。我和丈夫被非法抓捕後,舊寨派出所所長王振安夥同縣六一零惡警在我家無人的情況下,又兩次到我家中非法抄家,真是執法犯法的一群土匪。我在沂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人到沂南看望我,沂南看守所惡警不讓家人和我見面。

丈夫五月三號被送往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年邁的公婆眼睜睜的看著兒子在勞教所裏遭受迫害,備受煎熬,一下子蒼老了很多。丈夫被勞教,我們的正常生活被打亂,年僅八歲的孩子時常想爸爸。我和丈夫僅因信仰「真善忍」便無辜遭迫害,望正義之士伸出援手,呵護善良,共同制止這場本不該發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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