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於這種行為的名詞是甚麼,關鍵是這種行為是否符合法。師父曾反覆明確大法修煉不存錢不存物,所以我們在幾年來證實法中,不論怎樣困難,連資料點也儘量少留資金,不去向學員攤派,全靠大家主動的付出。換句話說,集資不就是徵集資金嗎?新唐人是立足常人中的媒體,是大法弟子為證實法辦的,可以去向各界人士募捐,如果大法弟子個人有方便條件去向新唐人捐款,也無可厚非,但是在大陸大法弟子中大面積做這件事,個人認為是不符合法的。
現在是正法的最後時期,我們的每一步都要走穩走好,不要讓師父再為我們操心了,不要給舊勢力留下可鑽的空子,我們的每一思一念,每一言一行都必須在法上。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明確說過「即使這樣我告訴大家,你們也不能夠對靠工資收入生活的學員徵集資金。原則是不能在學員中徵集資金,這話我早就說過。」
希望同修能靜心學法。我們同修一部法,非常理解同修想更好的做證實法的事,但是千萬不要有偏離,我們要對同修負責,對眾生負責。
幾個同修所悟,匆匆成稿,希望此事不會在同修中產生大的波動,不足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