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自己,知道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要做好「三件事」,不做不行,那怎算修煉人呢?可「三件事」當任務去完成了,不是用心去做,而是走形式。其實就是不明白自己在幹甚麼,沒有使命感,心裏糊塗,把自己混同於常人。表現在做點事心裏就滿足,做的好就有比別人高的感覺。遇問題沒有向內找,光看別人的不足。更甚者背後說三道四,都是別人不好。對奧運盼它開不成,恨邪惡迫害。看看這還是個修煉人嗎?在大法中混事的,完全的一個常人。五月份我縣邪惡就開始抓人,就怕上了。這不就被邪惡鑽空子了。
慘痛的教訓:就是沒有時時、事事實修自己,在心性上下功夫,修去人心,擺正基點。「證實法,救度眾生」是我們的使命,不辱使命、不負師恩。跌倒了,別趴著,站起來!寫出來是希望同修吸取我的教訓,真正實修,向內找。對我來說也是個新的起點,奮起直追,珍惜這所剩不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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