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常人到了十八歲就算成年人了,就要履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了,就需要承擔一個公民的法律責任了。而作為十八歲以上的大法弟子卻還稱呼自己是大法「小弟子」,這裏是否有常人那種不願意長大的心、不願意承擔社會責任的心?是否有希望放鬆對自己要求的心?那麼作為大法弟子,是否還有讓師父網開一面的心?是否有讓師父降低修煉標準的心?是否希望讓師父給自己減輕正法責任的心?
就像「修煉的標準不會因為年輕而降低」一文所寫的: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大法小弟子』自居,在寫交流文章落款時考慮是不是應當把『大法小弟子』的那個『小』字去掉啊,但由於存有證實自己的心還是沒有去掉,還是沒有意識到現在我已經跟小同修有很大的區別了,已經由一個小弟子長大成了青年大法弟子了,直到看了《深挖色慾》那篇文章自己才深深的感到羞愧和嘆息。作者年紀跟我一樣大可是他寫出來的心得體會很成熟,很有深度,就連落款都是『青年大法弟子』。而我在此之前還有著一顆『不想長大』的常人心,究其根源才發現自己是怕吃苦,不想承擔生活的壓力,在修煉上想對自己要求寬鬆一點從而掩蓋執著、逃避自己的歷史責任。修煉是嚴肅的,修煉的標準是不會因為年紀輕就有所降低的。我們年輕的大法弟子一定要認識到這點。」
其實,我們發現,這顆心──這顆因為年齡而希望可以降低修煉標準的心,不但在年輕人中有,在年齡大一些的同修中也有、也存在。比如,有許多同修,七、八十歲了,三件事做的非常好,從沒有因為年歲大而懈怠。而有些同修三件事做的也很好,可是就是在言談話語中不時的流露出來甚麼「你看我這個五十多歲的老太太」、「你看我這個五十多歲的老年人」等話。五十幾歲就已經認為自己老了,這不是在用常人的觀念給自己下定義嗎?這不是我們自己在求老呢?是不是也希望師父給一個「老年人的修煉標準」呢?!
修煉的標準不會因為年輕而降低,修煉的標準也不會因為年老而降低。我們的稱謂只有一個:那就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以上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出,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