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做事的基點要以法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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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師尊在講法中經常強調讓我們「以法為師」。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每個人都要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過程中走好修煉的路,從中樹立自己的威德、走向圓滿。個人認為走好以上每一步的根本保障就是真正的做到以法為師。

協調人做事時要注重引導大家以法為師。不能只是讓大家向修的好或表現精進的同修學習。因為某個人在某方面修的好或表現的好,是因為他(她)按照在大法中證悟到的他(她)所在層次的法理去做,而達到了一部份法對他(她)的要求標準(並不是做的比法還好)。每個人的修煉路是不同的,同修之間很難參照,更不可簡單的效仿表面形式,以法為師、真正提高心性才是關鍵。協調人不能只是簡單的讓大家向某一地區或某一個人學習,因為修的好的同修在沒圓滿之前也是有很多人心需要修去的。如果提出向某學法小組或某個人學習,就容易使被讚揚的同修生出歡喜心、自滿心和在同修之上的心等。

師尊在講法中告訴我們「所遇到的一切讚揚都是考驗」(《精進要旨》〈修者自在其中〉)。作為同修,我們是沒有權力去考驗我們的同修的。過多的讚揚會給被讚揚的同修造成一個很大的考驗。這一關可能並不是師父為同修修煉提高而安排的,而是讚揚別人的同修或協調人修煉中的不成熟造成的,那會給被讚揚的同修以後的修煉提高帶來多少本不該出現的難度呢!同時也容易使一些學法不深的新學員對被讚揚的同修生出個人崇拜的心,學人不學法。給當地的正法形勢帶來波動,給當地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事造成損失。

我地就出現了這樣的事情,協調人多次在交流會上提出讓大家向甲、乙兩個村學法小組的大法弟子學習:如都達到兩地的標準,就如何如何等……。過了一段時間,甲村七名同修到外地散發真相資料,有兩人被邪惡綁架,給當地帶來很大損失。

做協調人很難,特別是在大陸做協調人要承擔很大的歷史使命,要幫助同修更好的完成我們救度眾生的史前大願。個人認為只有引導大家多學法、學好法,在具體做事時要做到以法為師,對照大法去做,達到大法對我們所在層次的要求標準,才是做好協調人的根本保障。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認識,層次有限,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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