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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立田被毒打致死三月,家屬控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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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張立田,原籍山東省萊州市,曾在遼寧省朝陽市精密帶鋼廠工作,修法輪大法後,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事忍讓,寬以待人,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埋頭苦幹。在邪黨迫害大法後,張立田多次受到當地公安的騷擾和迫害。二零零八年四月,張立田在山東被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和太和分局惡警劫持到錦州,非法關在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十月份被劫持到錦州監獄二十監區迫害,於十一月十七日被二十監區監區長程軍、副監區長張寶志與犯人毒打致死。

張立田被打死後,監獄方面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惡劇:對外謊稱張死於心臟病;家屬提出委託外省法醫做屍檢後,他們將屍體從火葬場偷走,然後勾結錦州檢察機關駁回了家屬的申請;將動手打死張立田的犯人李勇、劉裴岩轉移,此事被國際媒體曝光後,為轉移視線,前不久又將二名犯人調回錦州監獄;至今拒絕給家屬死亡證明。

張立田家屬要求由外地人員給張立田作獨立屍檢,查清張立田的死亡原因,追究打死張立田兇手的刑事責任,已輾轉於三個檢察院,互相推諉。下面是家屬的一份控告書。


控  告  書


控告人:張廣田,男,1969年3月24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山東省萊州市沙河鎮朱馬村509號。
    張民田,男,1976年11月7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山東省萊州市沙河鎮朱馬村510號。

控告請求:

一、 查清張立田的死亡原因:准許家屬請求由外地人員給張立田作屍檢。
二、 追究打死張立田兇手的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多鐘,控告人張廣田接到大隊的通知,說張立田死於錦州監獄。我們向錦州監獄打電話詢問死亡原因,錦州監獄二十監區副區長張寶志告知:「張立田是心臟病突發,經搶救無效死亡。」他讓我們家屬趕快趕到錦州。我們全家人不相信張立田會死於心臟病!張立田本人從無這方面的疾病,而且他在朝陽市精密帶鋼廠工作時,是開天車(在高空駕駛)的,心臟方面是絕對健康的。上個月我們的姨母還去錦州監獄看望了他,回來後說他的精神狀態很好,而且我們在幾天前還收到了他的家書,怎麼會死呢?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錦州市殯儀館我們見到了張立田的屍體,看到屍體表面有許多傷痕,特別是心臟部位的傷痕尤為明顯,並且左腹部位有巴掌大的重疊痕跡,痕跡中間有高粱米大的眼。而且張立田的雙目圓睜,我們親屬一致認為這些傷痕是因為外力所致,張立田被傷害致死的可能性極大,不可能死於心臟病,況且從錦州監獄裏已傳出張立田是被監區長程軍、張寶志和兩名叫李勇、劉裴岩犯人一起毆打致死, 我們與委託的北京律師於當天下午向錦州市城郊地區檢察院提出對屍檢的申請,以查明張立田的死因。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錦州市城郊檢察院刑偵科劉飛說屍檢可以,但是得由坐落在錦州市的遼寧省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來做。我們認為由當地屍檢不合適(容易作弊),我們要求由外地法醫進行屍檢,這樣才能達到公平、公正,於情、於理、於法都說的過去。這樣的做法已有先例,如前不久發生的哈爾濱警員致人死亡案,其屍檢就不是由當地獨立操作的,是北京、哈爾濱等三方屍檢部門共同完成的。

人命關天!我們堅決要求一定要查明死因,以慰我們家屬的心願。鑑於錦州市城郊地區檢察院不同意我們的請求,十一月二十八日我們向錦州市檢察院提出了申請,要求由北京法醫進行屍檢(這是我們的權利)。十二月四日,我們在律師的陪同下,又來到錦州市檢察院,李世成拿出文件讓律師看,律師看後指出,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屍檢必須由當地檢察機關指派,只要有國家正式鑑定資格的法醫,都可以進行屍檢,李世成當時答應可以請北京法醫屍檢,但是還得由他們委託,我們同意了。幾天後,他又讓我們準備好五萬元錢,讓我們寫一份申請書,遞到市城郊地區檢察院,再由他們轉給市檢察院,市檢察院才能全權受理此案。

但是十二月十五日錦州市檢察院想將張立田的案子退給市城郊地區檢察院,而市城郊地區檢察院已將我們的申訴郵回我們的老家山東。後經過我們據理力爭,錦州市檢察院又改口說,他們可以繼續受理此案。可是,十二月十七日,錦州市檢察院又反悔了,通知我們說他們已與市城郊地區檢察院達成協議,此案還由市城郊地區檢察院委託屍檢。市城郊地區檢察院又不同意我們聘請北京法醫進行屍檢鑑定的申請,所以我們來到遼寧省檢察院繼續上告。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我們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來到遼寧省檢察院,我們說明來意,他們不接待讓我們去檢察院的信訪辦。我們來到了信訪辦,當我們說要求請北京法醫屍檢,以查明死因時,這位官員竟說:「你這要求過份,不能受理,回錦州吧,走吧!走吧!」我們不得不失望地離開了瀋陽。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我們在兩位律師的陪同下,再次來到錦州監獄要張立田的死亡證明,錦州監獄的監獄長辛庭權沒有露面,律師給二十監區長張寶志打電話,索要死亡證明,張寶志不給,說:「你們不是已告到檢察院了嗎?我只和檢察院說」。隨後我們和律師又來到錦州市城郊地區檢察院,見到了具體負責此案的劉飛,劉飛的態度很蠻橫,律師說要當著劉飛的面給張寶志打電話,劉飛說:「不用,我們私下溝通」。家屬非常氣憤,難道要個死亡證明就這麼難嗎?接下來律師和劉飛交涉關於請北京法醫做屍檢問題,劉飛依然堅持由坐落在錦州市的遼寧省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來做,不同意家屬的要求。他連錦州市檢察院提出的由遼寧省內任何一家鑑定機構來做屍檢的提議都給否定了。

另外,張立田是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死亡,屍體當日被送到錦州市殯儀館。我們在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看到屍體並要求屍檢後,有知情人告知錦州監獄在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左右,偷偷地將張立田屍體由殯儀館轉回錦州監獄,並對殯儀館工作人員說:這是機密,不許外傳。十二月十七日,我們問李世成:「張立田的屍體在哪裏?」李說:「在火化場。」我們馬上又追問一句:「我哥哥屍體到底在哪?」李回答說「不知道。」十二月十八日下午,錦州檢察院的五人都在場時,我們又問:「張立田的屍體到底在哪?」李世成回答:「在監獄。」鑑於錦州監獄擅自將張立田的屍體轉走,此舉十分可疑。他們違反法律程序,干擾司法公正,因為此案已經由檢察院立案,屍體是唯一的證據,我們懷疑錦州監獄是在肆意破壞證據,企圖逃脫法律責任。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為繼續隱瞞真相,消滅證據,有關人員已將親自動手打死張立田的犯人劉裴岩和李勇由錦州監獄轉押瀋陽市第二監獄服刑。此事被曝光後,為轉移視線,錦州監獄在零九年陰曆大年前,又將二犯人調回錦州監獄。現在二名兇手每天照樣出工,像沒事一樣。

我們家屬已輾轉於三個檢察院四十多天,互相推諉,拖延時間,如果張立田真的是正常死亡,至於如此百般阻攔北京法醫屍檢嗎?如果真的死於心臟病,就不會怕任何法醫來做屍檢。

請最高檢察院受理此案,為民作主,維護法律尊嚴。

控告人:死者張立田哥哥:張廣田
弟弟:張民田

二零零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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