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平安夜的前夕,石家莊市居民梁業寧、張林玉、周西蒙去梁林紅家做客,四人一起被突然闖入的片區派出所警員綁架,因抄家發現法輪功書籍,四人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勞教。律師至今無法正式介入,整個過程再一次見證了中共勞教制度的黑暗程度。
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遭受著慘無人道的折磨,酷刑觸目驚心,長期與世隔絕,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勞教所三年從來沒有見過家人。勞教所裏發生的罪惡是中共罪惡的濃縮版,是中共迫害無辜、迫害善良的最直觀表現,那裏可以找到中共的一言一行及其指導思想的罪惡根源的答案,是邪黨反人性、反自然的真實寫照。
公安有勞教制度支撐,隨意實施綁架
2008年12月23日晚、平安夜的前夜,梁業寧、張林玉夫婦以及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周西蒙來到梁林紅家做客。八時左右,門外傳來了敲門聲,主人以為是鄰居,便打開房門。早有準備的石家莊躍進路派出所警察衝了進來,以指導員尚繼澤為首,王雪峰、譚建兵、安××等五六個人一擁而入。這些不速之客身著警服,晃了一晃工作證,便強制屋內的幾個人坐到客廳的沙發上不許動,在沒有出示任何搜查手續的情況下,開始大肆搜查抄家。當晚搶走了主人多部書籍、光盤和私人物品,未留下任何清單憑據。之後將四人強行劫持到躍進路派出所地下審訊室。12月24日,梁業寧等三人被非法關押一天後,於當晚11點50分左右,被轉到石家莊市行政拘留所繼續監禁。
12月26日,所謂的「聯合辦案機構」石家莊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安公安分局政保大隊、躍進路派出所和自由港物業公司,對梁業寧、張林玉的住所進行了第二次抄家(此前已經搜查過一次)。他們還闖入梁業寧剛剛創辦的善之源淨水有限公司辦公室,翻查的一片狼藉,經營的淨水器產品被拆的亂七八糟,零件散落一地,辦公桌上資料凌亂不堪。警察搶走了辦公用的筆記本電腦、台式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和手機等物品;撬開了辦公桌抽屜拿搶走了近萬元的現金。查抄財物過程中無梁業寧的任何代理人在現場,對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幾次抄家均沒有給家屬物品扣押清單。
隨後,橋東區阜康路派出所和長安區躍進路派出所,威脅出租辦公室給梁業寧的房東,無端罰款5000元,連個收條都不打,還不讓移動辦公室內的物品,不讓房東重新出租,房東的小孩才一歲多,惹不起氣勢洶洶的警察,只好不明不白的交了5000元罰款。在行政拘留所期間禁止四位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電話聯繫,不給家屬送行政處罰通知單,也不允許家人探望,連送衣服也不允許。
公然違反行政處罰法一事不再罰原則
2008年12月31日,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法制室的呂科長和艾(建國)到市行政拘留所對四人進行所謂的「提審」和「筆錄」,申報勞教,還裝模作樣的詢問是否請律師、是否申請聆訊。四人都要求請律師,也都要求聆訊,但最終甚麼程序也沒有履行,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到期後直接送勞教。
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是在踐行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權利,不違法、更不是犯罪,這已經是國際社會以及任何有理智的人的共識。對梁業寧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的行政拘留和勞教決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非法的,這些暫且不論。但說公安系統無度擴張權利,運用勞教制度有恃無恐,竟然違法到連表面的法律基本原則都不遵守的程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這就是一事不再罰原則。該原則是指針對行政相對人的一個違法行為,不能給予多次處罰。在四位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決定書上計算勞教期限一段都有相同的一句話「決定勞動教養前,被勞教人員×××因同一違法事實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勞動教養一日」。
這四份勞教決定書本身就是自相矛盾、就是違法的,直接違反了行政處罰法一事不再罰的基本規定,同一事實已經判處行政拘留十五日,就不能再「因同一違法事實」定所謂的勞教了,這是必須遵守的法律常識。但因勞教制度沒有約束監督機制,公安系統獨家專行、得心應手、沒有任何顧慮,大大的助長縱容了公安系統的違法犯罪。
警察無需任何手續和法定流程隨意抄家,肆意阻擋律師提供法律援助,「上級命令」成為「執法」的標準,完全剝奪了公民合法的申辯求助權利。長安公安分局法制室呂科長和躍進路派出所指導員尚繼澤更是公然叫囂:「法律是共產黨的,法輪功就沒有請律師一說,上級都有規定」,還煞有介事的拿出一個小紅本文件,說是河北省的甚麼內部規定。一次普通的朋友聚會,竟會招致市公安局牽頭「聯合辦案」,無端的上門抓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又勞教。
阻斷和外界的所有聯繫,殘酷迫害
陰曆年前、1月23日,梁業寧的公司當月財務報表無法完成,家人要求和梁業寧見面談商務問題,勞教所同意了,要求到派出所開介紹信證明不煉法輪功。梁業寧的老父親費了一番周折,開好介紹信大老遠的去了勞教所,結果勞教所說因梁業寧不轉化不讓見面。在家人的力爭下,勞教所同意把要詢問的商務問題寫下來交給管教警察轉交。一個多月過去了,也沒有回音,梁業寧苦心經營的公司只好解散了。等到了3月4日,家人實在放心不下要求會見,勞教所仍是說「不轉化不讓見人」,只留下了幾件衣服,連日常生活用品都沒讓送。
據悉,邪黨奧運期間,勞教所開展甚麼奧運安保,那裏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嚴加監控,隨意體罰、打罵和侮辱,為了使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屈服,逼迫穿號服。在警察的指揮下,惡人們把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扒光,扒不下來的內衣內褲用剪子剪成條,銬在光板床上,打、電、銬、罰成了家常便飯。法輪功學員上廁所限時、限次數,稍有不慎,輕則招來辱罵,重則被罰款、罰站和毒打。這還不夠,還安裝監控設備,將宿舍、廁所、浴室等所有各個角落均裝上電子監控,監控者既有管理區的女警察,還有行政樓的男警察。施工期間對外散布是搞裝修,掩蓋其不可告人的險惡用心,所有被關押的女性的人權、尊嚴遭嚴重踐踏。
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幾天幾夜不讓睡覺、罰站、強行洗腦。這種種的邪惡手段,就像邪黨奧運期間,北京地鐵安檢一樣一直延續了下來,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每時每刻都在遭受非人的煎熬,尤其女性法輪功學員還在承受著羞辱。國際社會對中共的勞教制度的譴責聲一浪高過一浪,國內有識之士也在為廢除勞教制度堅持不懈的努力,邪惡就怕曝光,所以用種種藉口阻斷被關押在勞教所內的法輪功學員與外界的一切聯繫。
威脅律師、阻止律師介入
梁業寧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石家莊市行政拘留所期間,就傳出委託家人代為聘請律師的親筆信。2009年1月6日北京六位正義律師依法接受了委託,但在行政拘留期間,公安各部門百般刁難、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代理律師從1月6日開始奔波於拘留所和辦案單位,長安分局、躍進路派出所、拘留所互相推諉始終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律師到石家莊市公安局紀委投訴,監所處承諾給予協調解決,讓律師1月8日上午10點去拘留所商量會見事宜,結果拘留所和辦案單位心虛,1月8日早上7點,尚繼澤一夥匆匆忙忙把四人從市行政拘留所提出來,拉上警車直接送勞教所關押,在2009年2月初,石家莊市國保支隊和無極縣警察勾結,竄到張林玉老家抄家,企圖製造新證據,加重迫害。公安系統的幾個單位互相勾結合謀,剝奪了律師和四位法輪功學員的申辯權利,刻意瞞著代理律師,暗箱操作定了勞教。
農曆年後,2009年2月12日上午,李蘇濱、謝燕益等律師到石家莊市公安局法制處(也稱勞教審批處或石家莊市勞教管理委員會),要求給律師勞教決定書原件,法制處的警察稱在辦案單位。律師來到長安公安分局,保安不讓律師上樓,動手強行拉拽,樓上20多警察「嚴陣以待」,向對待恐怖分子一樣威脅律師。法制辦的警察找種種理由不給原件,在律師一個多小時的據理力爭下,長安公安分局在勞教決定書複印件上加蓋了辦案單位的公章,代替原件。
12日下午,律師分別到石家莊市勞教所、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要求會見當事人張林玉和梁業寧。兩邊的勞教所都是一樣的工作模式,管理科的辦事人員特別「賣力」 的多次電話請示領導,最後的答覆是法輪功案件一律不讓律師會見。
當班法官:「愛哪告哪告」
2009年2月13日上午,律師到石家莊市中級法院,要求行政訴訟立案,起訴勞教所阻止律師會見、行政不作為。律師先到一樓立案庭,當班的譚法官說,行政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條件先由行政庭審查;律師不解的問,這裏不是掛著行政立案的牌子嗎?法官解釋說牌子還沒有來得及換。律師希望能把庭長叫過來談談,一個法官充滿敵意的說 「把胡錦濤叫過來得了」,石家莊中級法院的最高上級領導充其量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
律師找到三樓行政庭,那裏的當班法官叫楊聚存,還有一個李法官,楊說不屬於管轄範圍,拒絕立案,也不給書面手續。律師按照法律程序很理智的和法官談,還把最高法院關於行政立案條件的規定給法官看,楊聚存說「我就不執行這個,我就不給你書面東西,愛哪告哪告,找院長也行」。謝律師想看清他的名字,他用力推搡,還要動武。期間楊還說,法輪功案件行政訴訟,上級指示一律不給立案。律師反問,哪個上級領導這麼說的?領導會這麼說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樣說不是法盲嗎?律師和楊商量要把投訴材料留下。結果這個楊法官當著兩個法官和四位律師的面,將行政訴訟材料扔到垃圾桶上了(見照片)。律師讓另外兩個法官當證人,他兩匆忙溜走了。
石家莊中院的法官個人把持著立案權、立案審查權、律師會見權,甚至不管律師的辯護意見如何,連介入都不允許,法官成了顛覆國家法律、破壞法律實施的生力軍。律師聯名向最高檢察院、省檢察院、紀委監察、新聞媒體等部門發出了「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楊聚存法官違法行為的控告專函」和「關於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楊聚存法官立案審查惡劣行徑的檢舉信」。
行政覆議申請不受理
2009年3月6日,代理律師親自到河北省公安廳遞交覆議申請,登記處的先生幫助電話聯繫覆議科的主管人員,全省的行政覆議只有兩人負責,都是女性,提前過三八放假回家了,沒有人代收律師的材料。律師只好用郵政特快專遞郵寄,3月9日電話聯絡覆議科仍然無人上班,到了3月10日覆議科給律師電話通知,稱因為沒有被勞教的當事人簽名,申請行政覆議不受理。律師非常氣憤,狠狠的訓斥了覆議科的警察,是勞教所不允許律師會見當事人,當事人被控制怎麼能親筆簽名呢?這樣公然的違法,堵死所有的救濟渠道會出事的。律師正在計劃著直接啟動行政訴訟。
中共獨裁治下的公檢法司系統一貫自詡為「國家專政工具」,在流氓惡霸政權竊奪者的縱容下,無視基本人權,藐視法制尊嚴,肆意踐踏司法程序,利用公權大行迫害之道,而且愈演愈烈,肆無忌憚,沒有任何約束。這種沒有當事人基本權利保護,無須任何司法程序就可以把不喜歡的人監禁的邪惡中共勞教制度早已是千夫所指,此次事件再次推動「何時鏟除罪惡滔天的勞教制度」的話題浮出水面。中國大陸大量的上訪民眾、無計其數的法輪功學員、所有當局不喜歡的異見人士,何時才能擺脫勞教冤獄的威脅,何時才能不再受酷刑和精神摧殘,齷齪的勞教所何時退出歷史舞台,所有以上級雞毛惡令為馬首是瞻的惡黨走卒們何時受到正義法庭的審判,惟有全世界有識人士密切關注,抵制邪惡,共襄維護正義之舉。
附: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楊聚存法官違法行為的控告專函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我們是北京市共信律師事務所謝燕益律師,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王雅軍律師,李春富律師,現依法對貴院行政庭楊聚存法官在履行職務中的惡劣違法行為進行控告。
2009年2月12日,我們到石家莊市勞教所和河北省女子勞教所會見各自代理的不服勞動教養行政處罰案件的被勞教人員,但兩勞教所均不給任何書面理由,斷然作出不予安排會見的口頭決定,嚴重侵犯了律師的合法執業權利。
2月13日上午,我們不服兩個勞教所拒絕安排會見的行政決定,一起前往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貴院行政庭楊聚存法官審查完訴狀後,稱該案不屬法院管轄範圍,法院不予受理,要我們找勞教所上級行政機關解決。我們要求楊法官履行職責,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裁定書》,但楊法官粗暴地拒絕履行職務。
反覆交涉無果的情況下,我們只好留下起訴材料放在楊法官的辦公桌上,要求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進行處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我們剛離開楊法官辦公室門口,楊法官就當著我們律師和另外兩位法官(其中一人姓李)的面,將律師的起訴材料丟到垃圾筒裏(我們有照片為證)!
我們認為,楊法官是在代表貴院審查立案,應當具備起碼的職業道德,展示貴院的良好形像。案件是否受理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將律師的立案材料當眾扔到垃圾筒裏這一惡劣行徑,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我們不知道楊法官的這一惡劣行徑中的形像是否代表了貴院,但我們對楊法官個人惡劣行為表示強烈憤慨和譴責!希望貴院能對此進行嚴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我們。
控告人:北京市共信律師事務所 謝燕益律師
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王雅軍、李春富律師
2009年2月23日
附聯繫方式:
謝燕益律師:13121117524
王雅軍律師:15811028798
李春富律師:1330110319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蘇州街3號大河莊苑3號樓2單元1002室
郵編:100080 謝燕益
抄送: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日報、中國青年報。
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石家莊市電話區號0311,郵政編碼050000)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地址:石家莊市北環西路191號;
值班室電話87793242 總機 85187000;
行政庭 庭長冀莊業
行政庭 楊聚存、李法官 85187240
立案庭 庭長王正文85187263 譚法官 內勤85187281;
石家莊市司法局 ,
地址:石家莊泰華街476號 電話:86262013
法定代表人: 李錫海 職務:局長
石家莊市躍進路派出所,翟營北大街80號
值班電話:0311-87888193
報警電話:0311-85673110
警務監督電話85673788 :
所長:陳紅衛 副所長:牛勇賓 副所長孫鐵成
指導員尚繼澤0311-85673110
聶繼斌警官 13081105600
警察:譚建兵(警號3740)、王雪峰、安××
資料內勤饒冠軍 戶證內勤馮香豔
治安民警石佔昌 社區民警蘇波 、王建利、閆建軍 、 高慧娟、范增慶、李中華、蔣楓、馬慶林、崔冬豔、康國昌
躍進路派出所刑警中隊
隊長吳建利 副隊長李丙劍 副隊長張利民 副隊長聶雲峰 民警劉裕、王臘月、宋力、李光、吳豔兵、何永峰、韓曉卉
監督電話89615875
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總機85189600
督察室崔警官85189635
法制辦呂科長0311-86677322;
值班室劉警官
局長 高建軍
石家莊市長安公安分局政保大隊教導員李彥兵,辦公室電話:0311-86677321;
副局長劉子君(主管迫害法輪功)辦0311-86676214;
政保大隊長柴彥國、副大隊長胡光輝(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機構)辦0311-86677321、86212954;
警員:李國強(兩次去黃偉家他都參加了)
內勤王兆納:0311-86048603、86049391;
政工科:0311-86677321;
石家莊市公安局 電話總機:0311-86862222、86863400
副局長武瑞琪(負責非法勞教和拘留同修的手續審批)電話:13931977066
法制辦(也是勞教審批處,市公安局10樓)潘處長86863196、86863190
督察處86863070
警務督察86863076、
監所處86863757、86863756
石家莊政保支隊支隊長韓玉剛電話:13932183699
其妻子於彥君(石家莊市交警),電話:13803117999
政保支隊周隊長(接鄧方、剛剛上任)
石家莊市勞教委員會
地址:石家莊市槐南路,市公安局(十樓)法制處,也叫勞教審批處
潘處長86863196、86863190
石家莊市公安局法制處
杜樹彥 處長 87797558 13930119898
李忠義 教導員 83016921 13503114406
呂芳 政委 86077566 13313011670
趙鴻波 副處長 87060372 13313011670
楊建強 副處長 83050806 13703210952
副處長 周瓊(女)
執法監督科科長 裴永利
法制處民警 趙蘭華
法制科:0311-86677322
河北省公安廳總機85183399
督察辦66622317
石家莊市拘留所(位於石家莊市南站對面,和新紅樓酒店相鄰)
電話:0311-85925196、0311--85925200,
所長:崔某
政委:馬某(女)
警察:張某
石家莊市勞教所
地址:石家莊市泰華街486號(泰華街北頭)
郵編(050000),總機:87754007,石家莊區號:0311
石家莊勞教所三大隊(關押男性法輪功學員),總機:87754007
大隊長伏龍,辦87754007─78300,手機13933066550宅86212023
邊樹強(副大隊長,一直迫害法輪功,由中隊長升至副大隊長, 家住:石家莊勞改所宿舍3─4─102)
辦:87754007─78308,手機:13603113288,宅:87772459
邊樹強妻子:孫玉麗 87797866
張力(中隊長)家住:石家莊勞改所宿舍10─1─303
張力妻子:杭燕也在勞教所工作 87757954,手機:13932199787
董新國 家住:平山縣公安局宿舍院
董新國妻子:關鳳娟 河北省平山縣交通局工作
301中隊:87754007─78301
302中隊:87754007─78302
303中隊:87754007─78303
304中隊(關押法輪功學員,蓋五反在此關押):87754007─78304
305中隊指導員王立清
張 力 警號:1342352(手機13932199787)
內勤紀朋
管理科 267
石家莊市勞教所長李愛國(曾在省會洗腦中心後調至勞教所),分機號 214,直線電話87707238,87796666-65871,
手機:13930122751,宅電:87786216;
政治部主任李勇,分機號330;
政委趙雲龍,分機號215,13930122752;
教育處長、610辦公室主任王尚君手機13930101000;
管理處長處長:劉瑞0311-87754007轉207;
管理處曹軍 0311-7754007轉203;
勞教所舉報中心地址:石家莊市北焦街20號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752225
石家莊市勞教所所部
張富屯 分機號 235
於武奎 分機號 216
張魯錫 分機號 217
河北省勞教管理局,
石家莊市友誼北大街38號,郵政編碼850081
局領導
劉向東8607838、83638729,
張金波88607839
楊志敏88607799,
王軍祥88607830,83630454,
戴喜悅88607835
教育處(610)
處長馮貴福(邪惡)82974729、88607848、13931229866
楊處長88607847、88607842,
謝處長88607841
王輝、曹鋒88607852、
范琳、趙英超88607848
孫躍榮88607840
劉維真、楊朋88607855
李彥傑88607856
馮文征88607847
李逸民88607845
郭玉玲88607846
王填83607827
辦公室(對外叫信訪辦)
主任曾憲成88607836
副主任韓立功88607833
副主任繆德榮88607840,
馮勇88607836,
蘇慧88607817,
顧會章88607828,
羅雲川88697834,
馬莉88607831,
趙永恆886077832,
王繼文88607829,88607843,
唐志華88607842
管理處
閻承祥88607850、83635917,
邸恩德、李敬國、趙名玉88607851
政治部
徐鶴、薛福忠88607844
姚福和83634584
錢麗麗、張毅、梁旭東88607843
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地址:石家莊市石銅路
郵編: 050222,電話區號0311
值班室83939114
大門值班室83939218
二門值班室83939100
河北省女子勞教所所領導
郝林83939188
蘇瑞平83939198
王任83939196
安煥娥83939168
劉維真83939138
所長馮可莊83939177
於衍83939166
管理科長尤傑83939125、83939124、83939133,
教育科長83939129、83939130、83939162,
警戒科長83939143、83939121、83939122,
一大隊(關押法輪功學員)
一大隊劉隊長83939136
一大隊內勤83939191
一大隊值班室83939135
一大隊親情電話83939137
辦公室主任83939199,83939109、83939111,83939150,
政治處主任83939128、83939117、83939152、83939147,
監察室科長83939160、83939161
財務科長83939118、83939131、83939163,
生產計劃指導科長83939108
生活科長83939126、83939127、83939139、83939132,
醫院院長83939123
二大隊隊長83939140
二大隊內勤83939192
二大隊值班室83939104
二大隊親情電話83939106
三、四大隊隊長83939112
三、四大隊內勤83939193
三、四大隊值班室83939107
三、四大隊親情電話83939113
男護衛隊宿舍83939197
女護衛隊宿舍83939171
監控室83939187
1、河北省高級法院 石家莊市裕華路419號,院長高勇
2、河北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地址,維明街32號,郵政編碼:050000;
辦公廳秘書一處:0311-88602049;
3、河北省政法委,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907241、87903645、87903174、87902784
政法委書記車俊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王其江
河北省副省長兼政法委副書記何少存
政法委秘書長傅劍仁
河北省政法委電話:031-87907706,87907206
河北省政法委信訪處85186157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訪副處長張建旗
4、河北省高級檢察院,地址:石家莊市裕華西路61號 郵編050000
總機:85186666 87961688 83808663(fax) 87937273
檢察長張德利
副檢察長馬達
副檢察長 史建明
主管副檢察長 陳曉穎
紀檢書記李文明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院長王勝俊
部門:審判監督廳
地址: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郵編:100745
010-85256114總機 85256131舉報(按9轉人工)
6、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010-65252000/65592000
檢察長:曹建明
部門:刑事申訴檢察廳、紀檢組、監察局
郵編:100726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郵編:100726
7、全國人大常委會,北京市西交民巷23號,100805 010-63093389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
全國人大內司委主任黃鎮東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汪毅夫
8、中國法制日報
北京市朝陽區花家地甲一號,郵編:100102,010-84772288-1011
張新慶:法制日報社編委辦主任
9、中國青年報編輯部
本報地址 Add:中國北京東直門海運倉2號 郵編 P.C. 100702
電話 Tel:0086-10-64032233
10、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石家莊市北環西路191號郵編:050000,總機 85187000(可諮詢其他電話);
院長:許廣為85187297
主管副院長:董建義85187186
副院長 劉仕軍
紀檢組長張衛平
行政審判庭副庭長錢仁冬、吳亞梅
立案庭 庭長王正文
11、河北省紀檢委:
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 郵編050052
87907225(白天)、87906281、87906549、88602281(夜間);
臧勝業 遊江 曹素華 商黎光 呂忠國 楊勞模 董雲鵬(87907981)
賈路源 郭世峰 張福建
12、河北省監察廳
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
值班室 87906281
廳長 王雪峰
副廳長 秦博勇
副廳長 鄧沛然
副廳長 王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