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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警察,還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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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最近在山東省棲霞市翠屏城區發生了一宗暴行:警匪搶劫。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晚上十一點,棲霞翠屏派出所警察私闖到七十二歲老人、大法弟子柳向榮的家,不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翻箱倒櫃,一下子就把一個好端端的屋子翻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比搶劫民財的土匪有過之而無不及。最後,這幫警匪把家裏稍值錢的東西,包括柳向榮兒子(未修煉法輪功)的電腦,院子裏的大摩托車等一併搶走。

看到這些,我們不禁要問:他們是人民的警察嗎?他們頭戴國徽、身著警服、高喊著「懲惡揚善,除暴安良」的口號,卻幹著違背天理、執法犯法的勾當,助紂為虐、善惡不分、欺壓百姓、迫害真善忍。面對七十二歲的老人,他們竟泯滅良心、將老人家僅有的值錢物品搶劫一空,如果不是佔為己有,他們會那麼賣力嗎?

這些老百姓用納稅錢養活的、成天宣傳「人民警察為人民」的人民警察,他們的能耐就表現在對付這樣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以真善忍為原則、真心向善的好人上嗎?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們也在厚顏無恥的喊創建和諧社會,然而他們的所作所為比土匪、強盜更勝一籌,他們不正是社會的不和諧因素嗎?翠屏派出所一夥所演的這真實的一幕,不愧為是中共惡黨炮製下的不折不扣的警匪搶劫。

怪不得老百姓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這話說得太恰當了。俗話說得好:「君子好財,取之有道。」就是說;即使是君子也喜歡有錢,但是怎麼去求得,要符合世人普遍認可的道理。我聽長輩們說,即使是過去的土匪在搶劫時還都講個規矩呢。

也許人們會問:是甚麼讓當今的警察變成這個樣子?這當然有根源。江氏與中共發動的迫害政策,「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徹底釋放了惡人毫無底線的獸性,給了警察隨心所欲施暴的許可;這樣的惡毒指令,製造了那麼多身著警服、以所謂「執行公務」為名的暴徒。因為中共政策性的放縱,才使此類罪惡大面積存在;因為中共有組織的包庇,才使這些惡行得不到有效的制止,罪犯依然逍遙法外。其實,以上的例子不過是廣大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冰山一角,這種警察比土匪都野蠻的例子比比皆是。所謂「盜也有道」,過去的土匪也講點「義」,通常還有些做賊心虛,而中共豢養的警察卻這樣毫無人性、無法無天、明目張膽的搶劫老百姓。他們的所作所為,見證了中共的泯滅人性與殘暴本質。

法輪功只是普通民眾對信仰的一種選擇,您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是,執法犯法,作出踐踏法輪功的基本人權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天理昭昭,善惡必報。終有一天,那些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與警察,都將面對人間法律、道德法庭的終極審判。隨著法輪功真相的廣泛傳播和人們日益了解中共的邪惡本性,這個彰顯正義的日期已漸近不遠。其實鎮壓法輪功的始作俑者江氏,早就想以殺一批警察的代價和法輪功談判,只要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希望那些還在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趕快清醒!不要再給中共充當炮灰和替罪羊而葬送自己!一定要遠離邪惡、站到正義一邊,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未來!

西南某縣公安局長是個聰明人,他說:「在對法輪功鎮壓初期我就覺得有問題。上面傳達鎮壓指令時,一是沒有紅頭文件,二是不讓記錄。這就意味著,以後出甚麼問題就由執行者自己承擔。」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蘇濱律師二零零九年二月發表了《憲法至上 信仰法輪功無罪》一文,文中進一步提出:「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過激、違法,有些行為構成犯罪。國家工作人員在自己的法定職責範圍裏履行職務,這種行為是合法的,如果超越了職權,或者所做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則視為越權行為,屬個人行為,與職務無關。」而且,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中共絕不會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所以,你很可能成為下一個替罪羊。

希望尚有良知的警察做出正確選擇,是作警察,還是土匪?土匪雖可得到一時好處,但將來也會惡報臨頭,禍及家人。我們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你今天種下惡果,斷送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所以我們才發自內心的再次告訴你真相,勸你不要一條黑路走到底。 「人心都有一桿秤,是好是壞分得清,強權得勢一時樂,善惡有報天理公。」在這裏提醒尚有人心的警察們,老百姓在看著你們呢,老天在看著你們呢!要知道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報應來時,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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