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Breeze》六月二十一日的報導 |
報導說,李潔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曾經在北京被警察包圍並被帶到看守所,此後她被中共當局關押了五年。那一年她僅僅二十三歲,被關押的理由僅僅因為他們修煉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在尋求各國政府機構的幫助上獲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年三十三歲的托倫斯市居民李潔,要求以上三個城市的市議會起草議案,反對中共實施酷刑、殺戮並活體摘取法輪功修煉者器官牟利。
「僅僅因為我拒絕放棄法輪功的信仰,我被判刑五年。」本月早些時候李潔告訴嘉甸納市議會。「我要求市議會通過議案,譴責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且請告訴本市的市民不要到中國去做器官移植手術。這個議案會影響中國人的命運。」
二零零七年,加州波莫納市通過決議,指控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是對基本人權的直接踐踏,是對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侵犯。
李潔最關注的是中共活摘器官的問題。李潔說,美國人經常為一個器官移植手術等上幾年,但是在中國,幾天就可以獲得一個器官。因為中共當局為牟取暴利而殺死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她還講述了在中國被關押期間的情況。李潔說,很多時間她在狹窄的牢房做工,包筷子或是其他勞動。每天早上只有三分鐘的時間刷牙、洗臉和上衛生間,而吃的食物如同豬食一樣。
「一些人被酷刑折磨、毆打,直到他們的全身變紫。」她說,「她們用電棍、電針。我看到一些人被他們酷刑折磨。」
「我們希望更多的人知道正在中國發生的事情,我們要制止迫害。」李潔說,「如果所有的人都知道,並對迫害說不,迫害就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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