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早晨6點30分,有人敲張秀蘭家的門,開門後,有4名太和分局惡警闖入室內,確認是張秀蘭後,立即將其雙手背在身後,2名惡警用棉襖捂著她的頭、在她連鞋都沒穿的情況下,就把她抬著,扔到樓下的車中。
過了一會兒,又來了7、8個惡警,將其家翻了個底朝天,把翻到的4800元現金、一台VCD、一個MP3、一台錄音機、一部手機、家中鑰匙及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全部搶走。
光天化日之下,將張秀蘭綁架到太和分局,把她用繩子雙手背扣著捆綁在椅子上,雙腳也用電線纏住,用頭套套住頭,然後反覆多次用電棍電她,且一邊電一邊大罵,還狠狠的拽著頭髮打耳光,就這樣折磨了將近17個小時。電擊後,張秀蘭的腳趾顯黑褐色,在夜間11點多鐘,強行讓她在非法編造的口供上簽字,後將她綁架到錦州第一看守所。
2008年4月份,張秀蘭突然覺得肚子疼,看守所的惡警帶她到錦州公安醫院檢查,結果肚子中長了一個瘤,後來又到錦州婦嬰醫院檢查,瘤子已有小孩腦袋大。
2008年8月份,錦州太和公安分局、法院、610等邪惡部門不顧張秀蘭的身體狀況,將她非法判刑6年,由惡警戴微還有第一看守所的其他人員將張秀蘭送往瀋陽大北監獄。大北監獄在給張秀蘭體檢時,發現她肚子裏已有2個瘤子,脖子上也長了一個,因此大北監獄拒收。在這種情況下,錦州一看邪惡所長梁懷福仍不放人,繼續在看守所強行迫害。
2009年1月初,錦州看守所再一次由惡警戴微等人將張秀蘭送往瀋陽大北監獄醫院,因病情非常嚴重,醫院拒收。在惡所長梁懷福等惡人死皮賴臉的強求下,醫院僅收留一個星期,之後,錦州一看惡所長梁懷福派惡警戴微還有其他人員將張秀蘭接回一看繼續加重迫害。這期間家人多次看望,惡所長梁懷福指使手下拒絕家人看望,直到2009年4月中旬張秀蘭病情進一步惡化,不能行走、視力模糊、進食困難,這時在家屬和大法弟子的多次努力下,才被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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