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各級官員和警察之所以敢胡作非為、魚肉百姓、草菅人命,就是因為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年中,中國的法制體系遭到空前踐踏,政法委凌駕於法律之上,公安的權力膨脹,手中有權勢的惡人可以為所欲為。就遼寧省凌源市的執法者執法犯法,就可以看到中國當前的社會黑暗程度。
凌源市國保大隊隊長王桂林、副隊長陳志的犯罪事實
這二人自當上國保大隊隊長以來,凌源市所有綁架法輪功學員事件幾乎他們都參與,並且是直接辦案者。
法輪功在我國是完全合法的,公民修煉法輪功是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權利。王桂林、陳志二人聽命於邪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拘留、判刑,從中獲取暴利。在此僅舉幾例,看他們是如何執法犯法:
一、2007年8月1日,凌源市公安局在北爐鄉綁架42名法輪功學員,是陳志帶著20多名全副武裝的警察,開著7、8輛警車深夜闖入法輪功學員郭鳳賢家,將只是在一起交流做好人的學員綁架,在綁架過程中法輪功學員胡豔榮從警車上摔下,3天後死亡,李翠芝在被迫害中精神失常,王、陳還逼家屬交8000元錢才放人。老年學員趙國安在國保大隊摔成昏迷,醫生說有生命危險,趙雲豔、崔鳳蘭、趙國安才回到家中,三天後國保大隊又去警車把崔鳳蘭綁架回看守所,關押20天勒索一萬元錢放回。這些學員中有9名被判刑:李景芳,4年半、李佔廣4年半、馬岩華4年、張桂菊4年、董秀芹3年半、韓鳳珍3年半、郭鳳賢3年、劉金成3年、王學軍3年。還有5名被勞教。
王桂林勒索24名學員,現金數額24.75萬元,陳志敲詐5名學員,現金6.95萬元。在敲詐勒索過程中,使用引誘、欺騙、打罵、恐嚇、威逼關押和連續不斷騷擾家屬等手段逼迫交錢,而且都沒有收據。
在郭鳳賢被綁架、丈夫流離失所、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王、陳拿著鑰匙帶人在無任何親屬在場的情況下入室5次,藏在罐子裏的一萬多元現金被掠走,手機等貴重物品被搶劫一空,做飯鍋被端開,院內、屋內翻的一片狼藉。五次洗劫後才將鑰匙交還給親屬。
李景芳被綁架後,王、陳使用酷刑逼供,連續4天不讓睡覺,將李景芳家中五萬多元的財物掠走,隨後還將電腦掠走。
二、2007年8月21日,法輪功學員韓錫敏、杜清秀夫婦、許蘭芬、盧敏、李桂榮五人在公安局附件被西窯派出所綁架送往國保大隊,陳志搶走杜清秀的包,拿走鑰匙,在韓錫敏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王、陳率警察非法抄家,電腦、打印機、身份證、存摺等私人財物及一千多元現金被掠走。
三、2008年下半年就有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騷擾:劉信被勞教,家中諾基亞手機一部、自行車一輛。MP3一個,1685元現金被掠走。王茂順、紀朋、宮巨文、劉玉芹、楊福春、張甡金、曹春芳、范振國、李秀芹、董祥、李桂芝母女、李亞軍、石風蘋、李振、宮巨輝、柳春華、高志友、唐繼學、劉玉紅、婁彩華、小雪、李淑明只是因修煉法輪功,並沒有犯法,就遭受拘留、抄家、判刑、勞教的迫害。其中小雪被跟蹤入室綁架過程中從六樓摔下摔成重傷,電腦、三萬元現金被掠走。
四、2009年5月13日,法輪功學員張桂華、田秀蘭、鄧素霞被東城派出所李玉民綁架,作出拘留10天、罰款1000元的決定,送到國保大隊後,陳志卻說,怎麼才10天?以後再續。只有鄧素霞家人拿一萬元送禮10天後釋放,張桂華8天就轉入看守所面臨判刑的迫害,田秀蘭的親人花7000元,給王桂林送5000元、20天後還是被送往馬三家勞教,家中八十多歲老父無人照料,因體檢不合格馬三家拒收才放回。
五、2008年7月19日三家子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喀左縣平房子派出所王小豐等人持槍綁架,關押在喀左看守所,次日,陳志夥同平房子派出所到九名學員家中抄家,綁架了劉書峰妻子龐玉蓮,在學員龐慶柏家掠走「大鍋」(衛星電視接收器)一個,到范振國家中,被范家人抵制,陳志惱羞成怒,揚言要報復其家人。
六、2009年6月30日,王桂林、陳志、溝門子派出所所長房治國率五六名警察闖入溝門子鄉古橋子村大法學員李如山家中欲行綁架,李如山強烈抵制,綁架不能得逞,王等又增調警察三十多人欲行綁架,又被抵制,王等又增調警察至五六十人,放催淚彈強行將李如山綁架至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李如山遭房志國及指導員的毆打,同時同村的學員王漢傑也遭綁架。
王桂林、陳志利用職權之便,綁架守法公民,進行拘留、勞教、判刑等迫害,用拳打腳踢、電棍電、不讓睡覺等殘忍手段,草菅人命,迫害百姓家破人亡,經濟上敲詐勒索中飽私囊,以上只是不完全統計,只是他們迫害案的冰山一角。
凌源市東城派出所所長李玉民的犯罪事實
李玉民,男,現任凌源市東城派出所所長,十年來緊跟邪黨迫害法輪功,綁架、抄家、罰款法輪功學員幾十起,而且綁架、抄家沒有任何手續,跟蹤、綁架、抄家守法公民,執法犯法,抄家時把公民的私有財產洗劫一空,形同土匪。
2006年以來,東城派出所綁架大法學員不斷,先後有10人被綁架、拘留、勞教。
2006年11月25日,東城派出所指導員宋曉光等5人非法搜查在東大橋附近租房住的在凌源打工的大法學員程光輝的住所,綁架了程光輝、李永勝、徐桂華,不出任何手續,掠走手機兩部、MP4兩個、VCD一台,錄音機一個,手提兜一個(內有記帳本2個,身份證一張、手機卡一張,算盤、計算器等物品),私自打開皮箱,掠走現金2萬多元,大法書籍、光盤、磁帶若干,不經當事人驗證簽字,強行奪走私人財物。當晚把三人直接送到國保大隊,拘留15天後程光輝、李永勝被勞教2年(朝陽勞教所)。
2007年5月24日,在東大橋綁架大法學員楊玉芝、王淑芹。7月31日東城派出所綁架大法學員李秀芹。
2009年5月13日,東城派出所李玉民帶警察在辛杖子村綁架大法學員張桂華、田秀蘭、鄧素霞,第二天送往國保大隊,鄧素霞家人交1萬元錢,拘留20天放回,沒有生活來源還要照顧80多歲老父的田秀蘭,親人交7000元,20天後還是送往馬三家勞教,因體檢不合格拒收才放回。張桂華至今仍被非法關押,面臨判刑的迫害。
凌源市溝門子鄉派出所所長房治國的犯罪事實
房治國,男,2009年四、五月間調入溝門子鄉派出所任所長。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裏,就率領全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9人次,多人被騷擾,敲詐勒索現金13000元。王玉珍被拘留,韓平被綁架後勒索6000元放回,李志祥被綁架,肖玉華被綁架,馬君妻子被綁架,勒索4000元放回,陳殿中綁架後勒索3000元放回,被綁架的還有李如山,王漢傑,韓平。
2009年6月18日溝門子鄉畜牧站工作人員闞興傑在自家門前撿到一張揭露溝門子鄉派出所迫害大法學員的傳單,明白真相的闞興傑為了奉勸房治國不再做壞事,就把傳單放到派出所門口,下午被房治國綁架,送至國保大隊進行毒打迫害。
2009年6月30日上午,房治國率五六個警察夥同王桂林、陳志闖入溝門子鄉古橋子村大法學員李如山家中欲行綁架,被李如山強烈抵制,綁架不能得逞,後又調警察至三十多人再次綁架,又被抵制,房治國等又調警察至五六十人,放催淚彈強行綁架至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房治國和指導員劉景奎輪番毒打李如山,房還說不用手打,用鞋打。同天同村大法學員王漢傑也遭綁架。
房治國利用職權之便,綁架勒索大法學員已經是侵犯人權,他還利用職權之便在家開賭場,倒賣國家一級文物魚化石。他家住凌源市河東人壽保險公司家屬樓,他在車庫開賭場,許多人到他家打麻將,中午管飯,他把車庫擴出一二米做廚房,私佔公用地盤,魚化石就擺在車庫裏。利用警車從小城子往返運輸無人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