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芳是沂水縣夏威鎮人,在修煉之前,她總是大病沒有小病不斷,經常吃藥也不見效,因此心情煩躁,夫妻之間常常鬧矛盾。直到李傳芳於98年得法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了,家庭也和睦了,日子過得一天比一天好。
然而,在99年7月20日後,中共邪黨江澤民集團在全國開始大面積迫害法輪功,當天一夥政府官員開著大卡車到李傳芳家,當時李傳芳正在地裏幹農活,惡黨人員把她綁架到管理區,之後又開著卡車到李傳芳家裏搶劫走錄音機、大法書。
在管理區裏,惡黨人員狠狠地踢了李傳芳幾腳,逼著李傳芳放棄修煉、寫保證書,李傳芳拒絕,最後被逼交500元錢後才放人。
2000年8月份,李傳芳又被綁架到惡黨政府大院,期間不法人員逼著李傳芳轉化、放棄修煉、罵師父、大法,不配合就拳打腳踢,任意打罵。非法關押十多天,逼交三千元錢才肯放人。
李傳芳身上被打的紫青爛腫的,回家後躺在床上不能起,連翻身都要女兒幫忙。
2003年,李傳芳夫婦被綁架到鎮「六一零」非法關押十多天,「六一零」的邪惡人員,逼著李傳芳上學的女兒到同學家借錢,後被敲詐一千元錢才肯放人。
2004年8月19日,縣國保局和譚秀軍夥同村書記開車到李傳芳家裏。當時李傳芳正在地裏刨地瓜,不法人員找到後,把李傳芳劫持回家裏,摁在椅子上不讓她動,隨後非法把她家裏翻了個遍,搶走大法書和真相材料,也搶走她家僅有的三千七百元存摺,連人帶物綁架到沂水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李傳芳被非法勞教,轉到勞教所,在裏面惡徒逼迫寫三書放棄修煉,不配合就不讓睡覺。李傳芳被關在屋內,吃飯小便等都在屋內,專門有人輪流看管。李傳芳受到精神折磨,失去自由兩年多。
十年來,李傳芳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迫害,被非法關押罰錢。由於中共對法輪功在這十年多的腥風血雨的迫害中,無法無天的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抓捕、關押、拘留、勞教、判刑、洗腦、抄家,使李傳芳一家在經濟上受到損失,在精神上受到嚴重的打擊。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9/5/110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