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公務員四次被非法勞教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訊員長春報導)王瑋,男,1968年出生。現居住地在長春市朝陽區清和街道南昌社區。原工作單位是吉林省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後改為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王瑋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四次被非法勞教。以下是他所遭受迫害的經歷:

2000年11月末,王瑋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至北京天安門廣場分局,當晚被劫持到懷柔看守所,被迫害至半夜2點。第二天,被長春市駐京辦的長春市公安局人員帶走,送回當地派出所,朝陽區清和街道派出所將他送到長春市第二看守所迫害。12月30日,被單位接出看守所。後來才知道,長春市公安局法制處劉向東勒索家人一台筆記本電腦(價值1萬多元)和一台空調機(5千多元),分別送給劉的主管副局長和處長。

2001年1月初,因沒有配合單位主任王守臣(現任吉林省副省長)在機關會議上污衊大法的要求,被軟禁。後被劫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2003年3月,在省直機關工委「610」,單位負責人默認下,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從王瑋單位將他綁架,劫至一隱蔽迫害場所迫害後,送長春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將近三個月,被非法勞教二年。

2004年9月王瑋回家,10月份去單位上班,當時的主任肖欣等不予恢復工作,工資只給基本生活費300元,到葛中玉做主任時一直參與迫害,要求寫所謂的承諾、保證。

2005年4月份,單位黨委一些人夥同省直機關工委「610」勾結長春市公安局綁架王瑋,清和街派出所惡警荊春風等參與迫害,非法抄家。此次王瑋被單位非法開除,非法勞教一年。2006年11月長春舉力亞冬會前夕,清和派出所所長及惡警荊春風等人非法闖入他的家中騷擾。

2007年10月1日,惡警荊春風等人再次騷擾,被拒之門外。

2007年10月12日,惡警荊春風夥同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三處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惡警,在王瑋住處外面,大庭廣眾之下將他強行綁架,非法拘留15天後,被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2009年4月11日冤獄期滿後,又被非法加期10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