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得法時我記的師父在《轉法輪》中是這樣講的:「你不能夠因為這件事情搞的家庭不和,所以在你現有的這個階段當中,你把它看淡,保持一個正常的和諧的夫妻生活就可以了,將來到一定層次會有在那個層次的狀態,現在是這樣的,我們要求你這樣做就可以了。」所以對於夫妻慾望的問題,只是認為不去放縱它、保持和諧的生活。一次夢中我在洗澡,色魔變成社會上那種放浪的女子來引誘我,我大聲訓斥它,並把它拎出門去趕走了。後來工作環境發生了變化,我和妻子每個週末才能回家相聚。這時,我才感到常人的慾望很強烈,得不到滿足時很痛苦。從法上悟到這是師父在告訴我應該放下常人的慾望了,所以我就背《精進要旨》〈真修〉等經文:「修煉本身並不苦,關鍵是放不下常人的執著。當你們的名、利、情要放下時才感覺苦。」我認識到,要放下的時候才會感覺苦,要真放下了就不苦了。就這樣鼓勵自己,慢慢慾望漸漸的淡了一些。
迫害發生後我流離失所,常年沒有回家。那時我還沒有完全斷絕慾望的心理準備,更沒有那樣的心性,在慾望的痛苦中,我一遍一遍的默念《轉法輪》中師父的法理:「所以有很多從情中派生出的執著心,我們就得把它看淡,最後完全放的下。慾和色這些東西都是屬於人的執著心,這些東西都應該去。」我認識到對於常人的慾望,修煉人雖然一時還放不下,但要努力的看淡它,直到最後完全沒有。這樣流離失所在外,由於是一個人,在形式上沒有了夫妻生活,但有時思想中還在眷戀著那些事情,感覺苦時就背法。讓我感到提高的是半年多沒有夫妻生活也堅持過來了,在這以前是做不到的,只是在苦中有時想:去的這麼苦,到甚麼時候是個頭呢?
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我結束了流離失所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對於夫妻之間要不要完全斷慾的問題我有些疑問。同修們都在切磋斷慾的問題,我覺的完全斷慾就不像一個正常人,認為大迦葉的故事那是佛教中的事,我們在常人中修不一定要那樣,所以隔一段時間還有夫妻生活。後來色魔來干擾我,屢屢得逞,我開始反思它為甚麼能得逞呢?我向內找發現,是自己的觀念被鑽了空子:我的觀念認為,夫妻之間還是可以的,不算錯,和別的異性那是絕對不行的。這樣每次在我感到慾望強烈時,雖然也在儘量抑制,但只是想拖的時間儘量長一些,表現自己在修,但能不能完全放下自己心裏也沒底,所以到最後往往還是有一次夫妻生活才感到人徹底輕鬆,並沒有想到要從根本上放下執著,達到「苦去甘來是真福」(《洪吟》〈迷中修〉)的境地。魔每次來干擾時,都是我在睡夢中慾望難耐時,它變成我妻子的形像睡在一起,像常人一樣過正常的夫妻生活,最後泄掉。這樣的事情多次發生促使我警覺:夫妻之間應該斷慾。從法上一想也對啊,不修煉的時候是常人的夫妻關係,修煉了那就是神和人的關係,如果都是修煉人,那就是神和神的關係,怎麼會這麼低下骯髒呢?我想應該下決心修一修。
修煉的路是師父精心安排的。在我戀戀不捨時,妻子為照顧好孩子,和孩子睡一個房間,我自己單獨睡,魔煉我的心性。到我執著心淡一些的時候,妻子說三個人一起睡像個家,睡我身邊魔我心性。到我執著心魔的差不多的時候,妻子又說她想單獨睡,要我和孩子睡。我和妻子雖然沒有夫妻生活,這時我看到自己有想她睡在身邊的心,師父又讓我看到了自己的執著心。前些時妻子說現在天冷,孩子不太會照顧自己,過些時等他學會了,讓他單獨睡,我們再睡大床……
這樣不斷的修煉,覺的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確實在提高,但最後是個甚麼狀態呢?師父說:「大家可能看到在西藏密宗修煉方法中,在雕刻的佛像或畫像中,看到一個男體抱著一個女體在修煉。」「在很高層次上密宗要想採用男女雙修,必須這個和尚、喇嘛修煉到很高層次中去。那個時候他的師父帶著他進行這種修煉,因為他心性很高,他能把握住,不流於邪的東西。」(《轉法輪》)是啊,到高層次之後,男體抱著女體都不會流於邪的東西,而我們僅僅因為還在一個屋簷下生活、還在一張床上睡覺就有那麼多的邪念,那不是修煉的層次太低造成的嗎?常人中還講「坐懷不亂」呢。修煉的人面對常人的一切的時候,根本就不起念的,常人認為好的,修煉人根本就不那樣認為,覺的是骯髒的、排斥的。修煉是向內找,如果妻子再和我睡到一起的時候,我能不能做到那麼好,不流於邪的東西呢?
最近,師父讓我看到了妻子平常行為的背後隱藏的是極度為私、算計人甚至是算計我的念頭,讓我感到震驚和害怕。迫害前她支持我修煉,迫害後她也同樣支持我修煉,從來不反對我修煉,認為大法真好。有時也幫我做些證實法之事,所以我很喜歡她,看到一些家庭在迫害中妻離子散,我覺的世態炎涼。而她始終都支持我,吃了不少苦,面對邪惡的壓力、經濟的窘境都承受過來了。可是我以前看到的是表象,她有許多事情沒讓我知道。其實在困難面前她多次計劃和我離婚,房子、家庭財產以及孩子的後事她早做了打算,有些都已經安排好了,只是沒找到她認為合適的人。因為一旦離開我之後馬上要面臨的問題她現在解決不了,所以維持著表面的家庭和氣。看到這一點的時候,我感到受很大的打擊,就像《轉法輪》中講「大忍之心」時舉的那個例子,覺的活的好沒意思,自己苦苦奮鬥成家立業為的誰呢?通過這件事師父讓我看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還是為了人的東西「情」字而生活在這個世上。雖然也在修煉,但是一手抓著人不放一手抓著佛不放。不能像個真正的大法弟子那樣,做好三件事助師正法是根本目地,同時因為我們在常人中修,處理好這些關係就行了。
當我覺的她好可怕時,我對她的情感也煙消雲散了。沒有了喜歡她的感覺,頓時覺的人很清淨,看到常人的慾望、情感都是很骯髒的。在痛苦中,我的思想中曾出現過激烈的、反的念頭:要防備她、不能信任任何人、拋棄她等等,但在法上一想便明白了,這不是在幫我修煉嗎?常人社會不是為我們而存在的嗎?支持我修煉對我好,我就接受她、喜歡她,反對我算計我,那不同樣是在幫助我修煉嗎?明白法理後,思想中那些怨恨、不痛快的情絲漸漸的也魔去了。我發現妻子也漸漸的明白過來了,她所憧憬的未來可能永遠也不會有,所以她就慢慢的放棄了那些不好的想法。可我就像蛻了一層重重的殼一樣,沒有了先前很重的情和欲,雖然天天在一起,但我只是覺的是神和人在一起,不再去挑她好她壞。師父說:「度人就是度人,挑選不是慈悲。」(《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修煉人和常人在一起時,我們發出的純正的能量就已經在改變他們,使他們受益了,這不是佛性的自然表現嗎?不好的東西沒有立足之地。
「情是產生執著心的根本。」(《轉法輪法解 》〈在廣州講法答疑〉)因喜怒哀樂而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執著心,我看到自己在這方面修的很有差距,需要不斷的提醒自己要勇猛精進。
自己現階段的體悟,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