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八日,姜波濤的家屬去佳木斯監獄看望姜波濤,來到接見室,負責接見的人說:法輪功的家屬必須找教改科批條才允許接見,家屬到教改科找到負責批條的張清風(音),張問:家屬是否信法輪功?家屬說:這跟接見有甚麼關係?張說:這是我們的規定,家屬說:法律不是規定被關押者每月都有一次接見的權利嗎?張說:法律還有細則,還有明文規定,承認法輪功是×教的,立場堅定的反對法輪功的,是三代的直系親屬才允許接見。
七十多歲的老媽媽懇求張說:我們是外地的,趕了三百里路,來這兒幾天了,你發發善心讓我們見見吧。
張問:你信法輪功嗎?老人答:真、善、忍讓人做好人,還沒等老人說完,張說:法輪功好壞和我沒關係,你們聽不懂中國話呀,這是我的工作。張態度生硬地趕家屬走並說:再不走就給公安局打電話,你們在妨礙我辦公,家屬說:你不給開條,辦不了接見證我們不但見不了人,就連錢和衣服都不給存,張說:那我不管。家屬很困惑:張就是負責管開條的,找他開條,卻成了妨礙公務,他的公務是甚麼呢?面對張蠻橫的態度,家屬只好傷心的無奈離開了。
第二天早九點多,家屬再次來到教改科,張不在,家屬等很久,門衛人員說:不知去哪裏,不知啥時回來,家屬想問一下張的電話,被告知:不知道。直到中午警察去吃飯,張才開著車回來了,家屬再次找他要求接見,張野蠻地說:我最煩法輪功了,我手機裏都接一百多條信息了,家屬說:那不是為你好嗎?
張說:好壞和我沒關係,你們聽不懂中國話呀,這是我的工作。家屬說:可以找監獄管理局投訴嗎?張說:找誰都行,隨便。無奈下家屬找到副監獄長,直到下午二點,家屬也沒有見到親人,只是把錢和衣服存上了。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七台河法輪功學員姜波濤、李新春、郭其中等被綁架。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對姜波濤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當庭揭露了警察所謂的「證據」都是偽證,而所謂的公訴人拿不出一個證據、也沒有一個證人。四月三十日,新興區法院人員偷偷到看守所對李新春、姜波濤、郭其中三人進行非法宣判。三人上訴。六月九日中級法院人員口頭告訴家屬維持原判。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姜波濤、郭其中、被送到佳木斯監獄繼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