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被劫持到海珠區拘留所後,手腳都被戴鐐銬,手腳腕處都有很深的痕跡,送進廣州女子勞教所幾天後,每天晚上都被十個人按住強行從口中直接灌食。警察指使謝紅英等犯人做夾控,用各種方法折磨李靜。有一次,由犯人謝紅英帶頭共五名夾控把李帶進沖涼房說是幫李洗澡,謝紅英用毛巾在李的下身來回用力摩擦,導致李的下身脫皮、出血。還用其他毫無人性的方式折磨李靜,方式之殘酷、下流都無法用言語表達。
在廣州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有:卓秀玲、阮玲、徐曉紅等,其中惡警阮玲參加所謂「學習」回來後更加邪惡:召集日夜班夾控開會,要求夾控做黑臉、壞人,惡警扮白臉、好人,對法輪功學員態度非常惡劣。阮玲家住在廣州建設大馬路一帶的公安司法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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