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春天,王洪波與兩位法輪功學員繞過封鎖,轉輾到了北京。他們想向政府部門申訴這不白之冤,然而北京布滿了來自全國各地的截訪人員。他們一到信訪辦,就被北京警察綁架,由駐京警察鄧益桃接管,搜走他們身上上千元的現金;幾天後由君山區警察分局國安大隊李勇、李其良非法審問,搜走身份證,非法關押在岳陽湖濱拘留所十五天。在那裏,每天只供一頓半飽的劣質飯食,王洪波還時常受到警察指使的服刑犯人的毒打。
二零零一年三月, 貿易公司負責人鄔飛帶人到王洪波家回訪,要挾他不要到北京去上訪,他被迫簽名。四月份他又帶區供銷聯社的王某和劉友才等人到王洪波家要挾他,當時他老伴在外地坐月子女兒家照顧女兒。他們毫無人性的說:「就是家裏死了人,也要把死人墩門彎裏,你也得去聯社所辦的『洗腦班』轉化。」
在那封閉的「牢籠」裏,每天由播放邪惡的電視節目,刑訊逼供、隔離、製造恐怖,王洪波遭受迫害四十多天。
二零零二年,邪黨兩會前一天傍晚,君山區警察分局國保大隊趙文華、楊文浩、李建軍等六、七人把王洪波從甘蔗地裏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直至兩會結束才放人。
有一天,大雨滂沱,採桑湖鎮派出所周國華、司法所沈沉、「六一零」 友志又闖入王洪波家中抄家。第二天又開來警車企圖綁架他,王洪波已預料到,將自己反鎖在家中發正念,惡人撤走。王洪波不能生煙火,餓著肚子於夜間帶著行李乘自行車離家走脫,在親戚家裏流離了幾個月。後來兒子將王洪波接到新購的房中居住,惡人還不時的要截取他的退休養老金。
二零零九年六月七日晚九點,王洪波從外面回家,家裏擠滿了非法闖入的惡警,(全不認識,已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退休養老金存摺、身份證、戶口簿,並將他綁架到君山區警察分局國保連夜審問,大隊長沈文欣說:「停發他的工資」,然後將他非法關押在湖濱拘留所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