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五十歲的周懷菊家境貧寒,與丈夫離異後連個住處也沒有,為了養活十多歲的女兒,她在冠縣北街新村租了一間便宜的民房,整天騎著三輪車在街上賣青菜,生活的很艱難。修煉法輪大法後,周懷菊決心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大法以來,周懷菊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殘酷迫害。
周懷菊與法輪功學員周春法是鄰居。二零零一年春天的一個下午,她去給周春法送自行車,正趕上派出所警察在綁架周春法。那天惡警非常囂張,把周懷菊和到周春法家收電費的人一起綁架,並到周懷菊租住的小屋搜查搶劫。在派出所,惡警孫魯貴用電警棍電擊周懷菊的面部,又用橡膠棒打她的後背,周懷菊被打的全身多處黑紫,最後被投入冠縣大獄。
冠縣城北環路的北邊有一個所謂的「法制學校」,其實就是專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那裏不斷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陰曆四月初七上午,周懷菊走在大街上,一輛警車疾駛而來把她綁架到洗腦班,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月芝和幾個惡警喪心病狂的對她刑訊逼供。其實她只修煉法輪功,沒做任何違法之事,根本沒甚麼要招供的。
有一天,周懷菊的女兒在家裏沒飯吃,冒著暴雨到洗腦班來哭訴,喪盡天良的惡警不讓孩子進門並惡狠狠地說:「那你不會去賣血?!」孩子在雨中無助的哭喊。後來,周懷菊九天不能吃喝,肚子撐脹得很厲害,在她奄奄一息之時,惡警怕承擔責任才把她釋放。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周懷菊正在街上賣菜。陳月芝帶領手下警察又把她綁架,用電警棍刑訊逼供後又投入大獄。看守監獄的惡警在陳月芝的指使下肆無忌憚地折磨周懷菊。這次周懷菊被折磨的不能吃飯還嘔吐不止,到第七天人都脫像了才被放回家。在這期間,周懷菊的女兒給她送的饅頭、衛生紙、內衣等全都被警察扣留了,她賣青菜用來維持生活的唯一一輛車子也被派出所扣留。
冠縣修煉法輪功的人很多,當地民眾都知道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人們對周懷菊這對孤兒寡母更是投以憐憫之心,看到冠縣警察對她毫無人性的迫害,很多人很憤慨:警察不抓壞人,專門欺負好人,對這對孤兒寡母這麼狠,這哪是人辦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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