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邪黨當政的中國,無論甚麼事都得用歪門邪道的方式去辦,很小的事,很正常的事都得用不正當的手段去辦,否則就被「卡」在那裏,而這一切的唯一能動力就是錢。在許多地區也確實都有同修的家屬或親朋花錢托人往出「辦」遭迫害的同修。因為他們是常人,常人隨波逐流,行為正不正,該不該做,能不能做成,自有常人這層法來衡量,如果勸止不了,就由他去。能否成功也牽扯到很複雜的因素,我們這裏暫不作論述。我們只說身為大法弟子,這樣做正不正?
我們的使命是證實大法,營救同修本屬證實法、破除舊勢力安排的範疇,怎麼能用不正的方式去證實法呢?用舊勢力安排的敗壞的方式做,怎麼能破除舊勢力的安排呢?修煉是何等嚴肅的事情啊!這種花錢往出買、通過給邪惡行賄的方式來營救同修,在常人看來都是不正的。是凡這樣做的同修,即使一時達到了放人目地,也一定是中了舊勢力的另一種圈套而造成的假相。因此,大凡被用錢「辦」出來的同修,有的一蹶不振走不出來,有的不長時間再遭迫害,同時也助長了邪惡的氣燄,也給其他同修增加了被迫害的危險。因為惡人有利可圖,同時也可藉此製造恐怖氣氛,干擾眾生得救。
這場迫害不是人對人的迫害,怎麼可能用人的手段就應付過去呢?即便表面達到了目地,也會給參與此事的同修修煉路上留下污點或造成迷惑、搖擺。而被用錢「辦」出來的同修則因為缺少堅實的修煉基礎,並不是因為向內找,提高心性境界,正念否定了迫害。參與同修也沒能在這一難中整體配合,消除舊勢力干擾,救度眾生,反而給邪惡輸了血。所以是凡這樣的,往往回家後做不好三件事。
還有一種結局就是被舊勢力操縱的惡人欺騙。二零零零年我在一次遭迫害中,由於正念不足就動了這一念,托人捎信給家屬讓花錢把我弄出來。結果在被釋放那天,邪黨的各迫害單位和惡警、官員都到了看守所,突然提出要我寫「決裂書」,而且還必須得學著它們的話極其骯髒下流的罵師父,否則不能回家,結果親人的努力前功盡棄。最終還是靠同修們的整體配合將我救出。
二零零九年,某同修被綁架,其家屬同修因聽不進大法弟子的勸告,就想找人用錢往出「辦」,中間人(同修)打聽後,回話說需要四十萬元,後來通過她又引見了一位公安內部人員,三天兩頭讓他給打探消息。可是反饋回來的都是恐怖信息。因為他是個常人,想問題、分析問題的立足基點也都是常人那一套,說甚麼「你家那個最頑固,情節嚴重,不配合審訊,將被重判,因不認罪,案子已交檢察院等等。」家屬同修漸漸的就接受了這些信息,並對此人深表謝意,認為終於找了個可靠人兒,實心為自己辦事,能探得實情(完全不用法衡量,已經嚴重走偏),於是在觀念中認可了「最堅定就會判得最重」這一符合舊勢力的觀念。於是接下來的消息中則講到內定判八年(很可能是惡人藉此索賄的手段)。於是巨額資金運作後仍被非法判刑四年。而同期遭綁架的同修,有的二年,有的一年,有的無條件釋放。這不是明擺著中了邪惡的圈套嗎?
奉勸同修一定要在關鍵時刻信師信法,正念理智的營救同修,用講真相、揭露邪惡、發正念等正念正行,堂堂正正、居高臨下的消除邪惡、救度世人、解體迫害。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是來證實法的,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人念給自己留下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