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全,女,六十歲,為中石化吉林公司煉油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喜得法輪大法,病痛不翼而飛,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鋪天蓋地的瘋狂的迫害法輪功,於全女士為給法輪功討公道,二零零四年十月依法進京上訪,被中共綁架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迫害導致全身疼痛難忍,後出現了肺結核,被關進公安醫院迫害共計二百二十天。由於中共邪黨搞株連政策,為了不牽連單位和家人,於全始終不說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被迫害得更加嚴重。公安醫院使用不明藥物,使她的眼睛自此始終視物不清。身上帶的兩千多元錢全被搶走。惡警怕她死在裏面,將身無分文的於全從北京劫持到瀋陽丟棄。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聯繫上家人,被接回。
在中共邪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壓力下,丈夫被迫與其離婚。北京惡警到吉林市勾結吉林市惡警圖謀綁架於全,未得逞。於全不得不離開年邁的母親和未成家的孩子,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全被吉林市「六一零」、國保支隊和吉林市站前派出所(所長岳宏宇、教導員孫剛、辦案人蓮花派出所惡警張立春,已遭惡報死亡)等邪黨部門的惡警、惡人從家中綁架。囚禁在站前派出所的鐵籠子裏,後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於全失蹤後,家屬就全力尋找,過程中遭到當地公檢法多個部門的重重刁難,一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才找到於全下落。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家人包括於全九十三歲的老母親、三十歲的兒子在法院見到被無辜陷獄的於全。於全的兒子告訴母親說:「我雖然不煉法輪功,但我知道你是好人,現在好多律師為你們法輪功辯護打官司,我要給你請律師!」
於全認為自己修煉大法不僅無罪,而且對社會有益,始終不報實名,以王姓自稱。吉林市六一零和站前派出所以莫須有的罪名,以王某的身份上報法庭,昌邑區法院竟以王某的名字非法秘密審判,在家人和律師的申訴下,吉林市中級法院不得不否定了一審。
於全在看守所十九個半月的時間,遭到了多麼殘酷的迫害不得而知,僅從被迫害致肺結核復發就可見一斑。十月份家人去探望她時,她已經精神恍惚、極其瘦弱,不久就住進了結核醫院,直到十二月病危不省人事,看守所才通知家人。第二天送四六五醫院,於全在當天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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