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就是一所人間地獄。警察把勞教人員當作牛馬牲口一樣對待,他們沒有人的尊嚴,沒有人的基本權利。三大隊大隊長普順元就公開在勞教人員大會上講:「文明管理只針對文明人,對不講文明的,就不能講文明。現在買只『土雞』(農家自養的雞)很難,死個勞教的人很容易,買個骨灰盒就完事」。警察自稱是政府,聽警察的話就是聽政府的話,反之就是對抗政府,輕者腳踢手打,重者警繩捆綁(稱紮雞翹膀),關禁閉。
勞教所每天強迫勞教人員幹奴工活,從早上七點出工到晚上十點,甚至到十二點才得收工,完不成任務的經常幹到天亮;有傷、有病也不讓到醫院診治,逼著幹活。隨意剋扣伙食標準,勞教人員自己養的豬、種的菜又賣給自己吃,收入是勞教所的。上級檢查時搞「兩菜一湯」的「自助餐」裝門面,檢查過後仍是水煮白菜湯,一種菜一吃就是幾個月。每個大隊都設有圖書室、娛樂室、太陽能洗澡室、食堂貯藏室各種調料應有盡有,但是全都是裝門面,是應付上級檢查的裝飾品。上級來檢查時,強行規定該講甚麼,不該講甚麼,若不按規定講,就叫你穿「小鞋」,用各種方法懲罰你。勞教人員還可以用錢買工,每月交足費用就可以不用出工,用錢還可以買個好崗位,當個監督崗、守守大門,或者安排在食堂。勞教所各個大隊的台帳完全都是編造的,一級糊弄一級,就連掃盲文化考核全都是造假,全由初中生去冒名代替。
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就成了雲南省「六一零」關押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黑窩,十一年來先後關押了數百名法輪功學員,為了創造所謂的「轉化」政績,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的信仰,進行強行「洗腦」(灌輸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造謠宣傳和歪理邪說),使用的手段有:捆綁、拳打腳踢、掌嘴巴、白天泡水裏、夜裏到死人墳前罰站、連續幾天不准睡覺、野蠻灌食、關禁閉、做奴役等等各種法西斯手段進行殘酷折磨虐待;不准法輪功學員與別人交談,二十四小時由「包夾」看守著,限制人身自由,扣壓信件,不讓親人探視,隨意延長勞教期等等。
一、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蘇昆被迫害事實
蘇昆,男,四十歲左右,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因給本校學生法輪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第三大隊,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轉到一大隊迫害。
由於蘇昆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五年十月開始,三大隊警察就指使勞教人員對他進行所謂的「嚴管轉化教育」。每天的生活都必須向警察指定的勞教人員報告,每天收工後他們輪番在他面前污衊大法,逼迫聽、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內容。因為蘇昆不配合,他們就在生活上對他百般刁難,如:不准看書、寫字、不准喝開水、不准上廁所等折磨。
二零零五年一月初,蘇昆為了抗議勞教所的迫害行為就喊「法輪大法好」。隨後被「包夾」(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人安排二──五名吸毒者二十四小時看管)每天都當著警察的面勒住蘇昆的脖子,將他扳翻在地,掌嘴、拳打腳踢。當蘇昆向警察羅仲武指出這是違法行為時,他說這屬於強制行為,沒有違反規定。反而使惡人汪家林、李春永、閻軻、張建忠對蘇昆更加惡毒的毆打,導致蘇昆兩顆門牙脫落,還不准吃早點。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早上,羅仲武到農田工地查看,蘇昆向其反映勞教犯人打人之事。羅不但不聽解釋,反而對蘇昆進行推扯,於是蘇昆大喊「法輪大法好」以示抗議。羅見此狀,便命令勞教犯人把他拖到正在上土的拖拉機旁,強行按住並指使李紹兵、李春永使勁往他身上洒土和拳打腳踢,致使蘇昆全身上下全是泥土和腳印。當時帶班隊長除羅仲武外還有華建炎、楊丁全警察在一旁視而不管。
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晚十點左右,三大隊隊長普順元以及羅仲武等警察把蘇昆喊出,並讓兩名勞教犯人拉上柴火前往離三隊大門幾百米處的「陳家大墳」,到達後,讓蘇昆在墳前保持站立姿勢,並命令兩名犯人監督不准他打瞌睡,要叫蘇昆直到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就這樣蘇昆在寒風中被罰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又將蘇昆拖到秧田裏,泡在水中繼續折磨。晚上又繼續把蘇昆拖到墳前體罰站立。羅仲武問蘇昆:「白天還喊不喊『法輪大法好』?」蘇昆就說:「體罰不止,抗議不止!」當羅仲武和管教蘇家山離開墳地後,兩名犯人就開始裝鬼嚇唬蘇昆,然後又動手猛擊蘇昆的後腦和前胸十多分鐘。這樣又折磨了一晚上後,第三天(三月六日)早上又繼續將蘇昆拖到秧田裏泡水,不准閤眼休息直到三月九日。參與迫害的警察有:普順元、羅仲武、蘇家山、何正朝;勞教人員:鄧四紅、李紹兵。
二、昆陽鎮古城村農民李文波遭迫害事實
李文波:男,四十三歲,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古城辦事處古城村村民,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在當地講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勞教三年,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六日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關押,先後輾轉四大隊、三大隊、一大隊迫害。在勞教所期間李文波遭到四大隊大隊長胡文昌,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四大隊副大隊長張開順,一大隊隊長陳迎松,警察石懷林,袁向軍,李武,武華祖以及惡人(包夾)王磊、黃海東、李朝雷等人酷刑折磨,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傷疤。
李文波剛到勞教所四大隊時,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不承認強加的各種罪名,拒絕勞教所提出的任何無理要求。於是警察及包夾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集合點名時,就將李文波從屋子強行拖到「四合院」,當眾掐他的脖子,打嘴巴,蒙嘴,把他按翻在地,用腳踢踩,還把李文波的雙腳抬起,將頭往下壓等等酷刑手段對他進行折磨。
二零零五年九月上旬,李文波的右腳被踩傷後紅腫發炎,高燒四十點五度,血常規化驗,白細胞高達二萬七千,被送到醫院搶救,勞教所連夜通知了他的家人,家人要求保外就醫,勞教所不同意。當家人走後,包夾人員李朝雷(雲南祿勸人)、黃海東(雲南祿勸人)不准李文波煉功,也不准他睡覺,掐他的脖子,打嘴巴,把李文波從床上扯到地上折磨,這種折磨持續了一個星期。
李文波在食堂吃飯時經常被打的滿口是鮮血。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被大隊民管副主任(牢頭所霸)黃海東打傷,當天他的眼睛看東西就出現了重影。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晚,李文波煉功時被「包夾」石懷林看見後,他就夥同其他犯人對李文波進行毒打,之後又把李文波拖到「四合院」門口,一群警察又繼續對他進行拳打腳踢。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和包夾就用封口膠將李文波的頭和嘴封住,警察袁向軍在一旁用腳踢他,並說:「死啦?你蹬蹬腳!」大隊長胡文昌叫石懷林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說是他自殺了。這時李文波用舌頭頂開封口膠,高喊:「胡文昌殺人!還陷害說我自殺!」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勞教所警察和惡徒又對李文波進行毒打辱罵之後把他摔在地上,拖著兩隻手在附近的磚場地上拖,並把李文波塞進下水道裏。惡徒暴打後,用草蓆蓋在李文波身上,並還用腳踢他的身上和頭部;隨後又把他拖到泥水裏面,全身泡濕,再把他拖到窯洞裏用火烤。
李文波一次一次往外衝,都被惡警和惡徒們一次一次的攔截後丟進去。之後,惡徒用手推車把李文波推到磚場曬磚的坯溝上強制坐「過山車」,然後用水把他全身沖濕,讓他在磚場的坯溝上吹北風。
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李文波又被警察李武和民管副主任黃海東打的滿口是鮮血,被打的只能坐著睡覺不能躺下。
勞教所警戒科科長裘開明帶著一群打手,曾三次對李文波進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過去,當他醒過來之後,打手們又繼續毒打他,裘開明還把土往李文波嘴裏塞。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夜裏十二點,李文波被石懷林及其他包夾犯人打的滿臉是鮮血,全口牙齒鬆動。二零零七年八月七日李文波被惡人石懷林等人打掉三顆牙齒。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李文波被轉到三大隊,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轉到一大隊迫害。李文波還經常被拉到廁所裏暴打,被惡人把痰盂往頭上倒。
李文波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勞教期滿,但是又被勞教所非法延期近四個月,直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才回家。
三、昆明東川區拖修廠退休工人唐維武被迫害事實
唐維武:男,五十九歲,昆明市東川區拖修廠退休工人。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只因唐維武曾經見過李老師,輔導過別人煉功,就被抄家,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因和一些同修到外面煉功就被公安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把他和其他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關進了看守所。二十多天後,公安讓唐維武的妹妹保他出看守所,但是,四月二十四日,幾個公安又將他從家裏騙出,無任何理由又將他送進了東川第二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後,送來了一張勞教三年的通知書,就這樣八月十七日,唐維武莫名其妙的被非法送到了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二大隊勞教。
唐維武剛到二大隊的當天晚上,天很冷,教導員就親自指揮幾名吸毒人員把他的衣服全部扒光搜身,進行人格侮辱,隨後叫兩個「包夾」(吸毒人員)看守,上廁所都是一前一後跟著,不准和其他人講話,不准和同修接觸,每天要幹十多個小時的勞動(幹農活),下大雨都不准避雨,得繼續幹活,經常遭到管教幹部的侮辱、謾罵。
隨後唐維武被轉到六大隊強迫轉化,如不放棄信仰就施加高壓:幹強勞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要你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叫「幫教團」的人圍攻洗腦,在高壓下唐維武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同時擔心女兒和岳母出事(唐維武被抓後,女兒的眼睛哭出了血,岳母受驚嚇血壓增高),最後在逼迫之下違心的「轉化」。
四、昆鋼退休工人張亮被迫害事實
張亮:男,五十七歲,昆明鋼鐵總公司龍山礦區病退職工,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非法勞教兩年零一個月。在勞教所裏遭受殘酷迫害,大冬天張亮煉功被「包夾」從頭到腳澆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導致胸骨突出、腳趾骨折、頸椎被打傷。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下午四點多,在昆明市西山區馬街建材市場發真相資料,被西山區國保大隊一名姓邱的便衣綁架到西山區馬街派出所,並被用手銬反手吊銬在鐵門上。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一點,在家屬找到邱學彥警察強烈要求下才打開手銬,當時張亮的雙手及手腕已腫得很嚴重。張亮又被非法勞教兩年。
五、雲南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被迫害事實
葉保福:男,五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與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因抵制非法「轉化班」離家出走被昆明盤龍區「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後非法勞教二年,妻子被勞教二年,女兒被勞教一年。葉保福在勞教所期間因不承認非法勞教而抗工,被「嚴管」,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因抗議勞教所阻止女兒探視,干擾通信等絕食、絕水四天被單獨關押,「包夾」由二人加至五人二十四小時看守,晚上睡覺由兩名包夾坐在床前看守。
二零零三年因勞教期滿勞教所不釋放,葉保福又開始絕食一個多月,絕食期間勞教所指使醫院強行灌食,在十多名警察圍觀下葉保福被三大隊副大隊長普順元指使的十名吸毒人員按住四肢、頭部強行灌食、強行輸液折磨,致使身體一夜之間明顯極度衰弱,體重明顯下降,血壓升高,下肢關節紅腫,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因不放棄信仰被延期三個多月。
六、昆明市江玉留、郭宏雲、王飛、普正被迫害事實
江玉留,男,三十三歲,昆明市第二職業中專教師。二零零四年七月被綁架直接送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勞教,先後遭到不讓睡覺、強行洗腦、不讓親屬見面等迫害。
郭宏雲:男,三十多歲,昆明安寧市人,二零零四年被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一大隊。先後受到不讓睡覺,同時被多人毆打,只穿內衣褲就被從床上拖起來強迫勞役,不讓親屬見面等迫害。
王飛:男,三十多歲,二零零五年被昆明高新區公安綁架後送到雲南第二勞教所迫害。王飛母親去看望他時,勞教所惡徒要叫他母親填一張攻擊師父及大法的惡毒語言,他母親不填就不讓看王飛。在家屬及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強烈抗議下,第二次才得相見。但勞教所的惡警說:王飛在裏面表現不好,不配合他們還拉攏人心,買糖給吸毒的人吃,所以加期一個半月。王飛不僅被加期一個半月還遭到加大工作量、延長工作時間的迫害。
普正:男,三十多歲,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昆明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綁架勞教二年,因不放棄信仰被延期三個多月。
七、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張子建:男,三十多歲,河北省石家莊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到昆明出差時,因講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國保綁架勞教三年,先後被調換多個大隊加重迫害,被非法延長七個月勞教期。
吳桂有:男,四十多歲,嵩明縣滇源鎮(原白邑鄉)人,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勞教三年,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被勞教所非法加期一百三十二天)。二零零九年又被邪惡綁架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
楊林科:男、六十四歲、個舊市雞街冶煉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到三道溝沈家莊講真相發資料被惡人誣告,遭雞街公安分局惡警綁架、抄家,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保外就醫。
李先澤:男,六十九歲,瀾滄縣人。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被瀾滄縣公安局政保科楊敬澤、王建等人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手續就非法強行入室,綁架到縣看守所關押,關押半年後又於同年八月十五日送到南省第二勞教所。李先澤被勞教一年半,因不放棄信仰被延期二百一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