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學員張玉琴。一九九七年年末有幸開始修煉,修煉後身心受益匪淺,身上的疾病一掃而光。法輪大法的法理喚醒了我迷茫的人生,這就是我人生要尋找的目標。我處處以大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家庭也和睦了,鄰居和同事之間相處的很融洽,師父讓我們做事要為別人著想,我把方便讓給別人,不計較個人得失,鄰居們都向我家投入了羨慕的目光,都說:「煉法輪功的人真好」,法輪大法能改變人。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動用所有的輿論工具,誣蔑師父、誣蔑大法。作為一名法輪大法受益者,我要為師父和大法討個公道,行使公民應有的權利,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對國家、社會和家庭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為甚麼就不讓我們煉呢?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與丈夫帶上六歲的女兒,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走到天津被劫持到一個俱樂部,下午被當地公安分局劫持回七台河。回家後,我丈夫僅有的每月一百六十多元的所謂的「下崗費」被扣押。我在飯店找了一份工作,每天只有八元錢,十月的一天我正在工作,突然街道主任領桃山區書記等五六個人闖入屋內威脅恐嚇我寫保證,說不寫就拘留。老闆很害怕當時就把我解雇了,我說:「你們也太不講理了,我煉功妨礙你們甚麼了,你們憑甚麼抓我?」我堅持不寫,他們沒辦法只好找台階下,其中一個年齡大一點的說,我認識你父親,我們是老同事,我不忍心把老同事的孩子帶走,我給你一天時間考慮考慮,我們明天再來。後來街道、單位和派出所多次上門騷擾。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我和丈夫一起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在廣場上給世人講大法的真相,又被綁架到前門公安分局進行迫害,因為那天去北京反映法輪大法真相的人太多,警察把我們又強行轉到石景山體育場。那天非常熱,氣溫高達四十多度,警察把我們關押在操場上,在烈日的曝曬下不給水,上廁所也有人看管。第二天晚上我被送到密雲縣看守所,進了看守所,我們被帶進了一個小院,小院四周站滿了武警,武警每人手中拿一條皮帶,氣勢非常嚇人,我們每個人必須經過一個門口,警察對我們一一審問住址和姓名,我被帶進一個房間,警察問我住址和姓名我開始沒有說,後來他說你來上訪甚麼也不說我怎麼向上面反映呀?我說;第一;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第二;我們要求有一個不受干擾的合理的學法和煉功環境。他把我說的話記在了本上。
警察問我住址和姓名,說了放你回家,不說把你弄死誰都不知道,當時已是深夜,我起了怕心說出了住址和姓名。然後把我關進號裏,第五天我又被送到七台河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在地下室,兩天後被騙回七台河,關押在第一看守所。
在七台河第一看守所關押期間,公安局和桃南派出所警察好幾次審訊連打帶罵,看守所裏讓背監規,不背監規就讓犯人打罵,他們知道我家生活條件不好,看守所裏每天兩個窩窩頭和兩碗鹽水上面漂了幾個菜葉要收十五元錢伙食費。大概是「六一零」人員要我配合他們,讓電視台給我錄像,讓我說出誣陷師父和大法的話,免收伙食費還能立刻放我回家。我說我煉功後受益匪淺,只因上訪被關押在這裏,給我家人造成傷害,老人和孩子無人照顧。我不能說出違背良心的話,他們氣急敗壞,說我頑固不化把我押進看守所。我被拘奴役三個月後,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借了1350元錢交給看守所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三年我市很多同修被綁架迫害,我和丈夫也被綁架。那是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下午,我丈夫和另一個同修在單位房子上修房子,被桃南派出所警察以查戶口名義,將他們綁架到桃南派出所,然後又到我家抄家,抄走了幾本大法書籍和幾本煉功帶,我父親阻止他們抄家,體弱多病的父親被抓入警車。父親經過文化大革命,在他們的恐嚇下,無奈把他們帶到我幹活地方。我被綁架到桃南派出所,第二天被送進拘留所。兩天後我被他們又送到七台河市公安局非法審訊一天,到晚間九點又送往拘留所,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我和丈夫又被迫繳納五百五十元錢生活費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二月份到三月份,共產邪黨以「奧運」為藉口,又迫害無辜的大法弟子。我身邊大法學員有的被綁架,桃山公安分局和街道主任到我家來騷擾,我被迫離家出走,在外流離失所一個多月。後來不得不搬了家。
二零零九年三、四月份,中共邪黨以六十年大慶為由,七台河市公安局又搞所謂「百日會戰」,我市又有同修被綁架,國安特務還到我住的地方騷擾,騷擾我的親戚和朋友。為了避免遭迫害我再次搬家。
我只是按真善忍做個好人,上訪是公民應有的權利。真心的希望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早日明辨是非,不要執法犯法,不要做中共邪黨的替罪羊,中共解體是天意,願每個人都看一看《九評共產黨》,真正的了解共產邪黨的歷史和今天,早日退出共產邪黨的一切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