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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惡警圖謀對阮放華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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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長沙市岳麓區公安分局九月二十日非法對法輪功學員阮放華下達逮捕令,欲非法判刑。目前已將構陷阮放華的「案卷」移送到長沙市岳麓區檢察院。長沙市「六一零」(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非法機構)主導並參與了對阮放華的迫害。

今年八月三日晚,阮放華在位於長沙市麓谷的住所遭岳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隨即被劫持到長沙市開福區的撈刀河洗腦班,被強制洗腦迫害二十多天後,於八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寧鄉縣看守所至今。

阮放華,五十九歲,任職於湖南沅江市造紙廠,曾任車間幹部、工會主席等職務。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阮放華屢遭中共不法人員迫害。二零零五年,他被沅江市造紙廠解除了車間幹部職務,不久,阮放華隨家人回妻子的娘家長沙居住,不想又遭到長沙警方的迫害。二零零五年五月、二零零七年十月,阮放華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被劫持到湖南省新開鋪勞教所,第二次遭非法勞教後,五十六歲的他難以承受勞教所的精神與肉體折磨,身體出現嚴重病態,血壓高達220,才得以「所外就醫」回家。


寧鄉看守所人員(請知情者補充辦公電話及地址、郵編等信息):
所長:宋建良
內監副所長:羅民
外監副所長:劉再強
收押副所長:黃援越
後勤副所長:潘國強
警察:唐珂、文蘋、謝文、彭龍、謝國清、胡勝良、陳剛、周敬、戴志良、何建中、張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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