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程元龍在親屬家知道了法輪大法的美好,開始修煉大法。二零零一年十月間他想把這種美好告知更多的人,走出去張貼真相資料,被人惡告、遭邪黨人員綁架。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程元龍被當地公安非法拘留,惡警用皮鞋踏他胸肋導致內傷,半年多未癒,後被非法勞教。
程元龍在撫順吳家堡勞動教養院期間多次被強迫關小號、毆打。「小號」就是用鋼筋焊的鈇籠子,每個籠子只能關一人,當時並排有三個。第一次關小號是在2001年12月,那時他被關在鐵籠子裏已有好多天了。在小號裏,他雙手被銬在鐵欄杆上不能坐著,就這樣一直站著,白天晚上都不放下來。因此程元龍的腳、腿腫的很嚴重,不能穿鞋。當時又是北方的12月份天氣很冷,嚴管號沒有門,每天都有包夾看著不許同修互相說話,就連看一眼都不行,否則即遭毒打。
嚴管班和小號都在九大隊二樓。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政委劉志剛、大隊長吳偉之外,還有韓立明、任福明。(2001年九大隊大隊長是張偉,教導員韓立明;2002年九大隊大隊長是武愛東,教導員是任福明。吳偉是專管迫害大法 的大隊長)。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式有很多:拳打腳踢,打累了就體罰。有「上繩」和「飛著」常用的就是「飛著」長時間的「飛著」。面對牆站著,然後彎腰,頭向下後背貼牆上,兩手往上貼牆舉著直至昏倒。
2002年4月16日,程元龍被政委劉志剛、大隊長吳偉等惡警及其指使下的暴徒瘋狂毆打、並強行關進小號,雙手吊扣在鐵門上達一星期之久。後經其他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以及他自己的努力下才得以解脫。
程元龍抗議邪黨的迫害,拒穿囚服、拒背四十五條、不參加所謂的「集訓」,多次寫書面材料揭發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並對自己被非法勞動教養上訴。
勞教所惡警武愛東和任福明勾結東洲派出所警察編造謊言對程元龍進行新一輪的迫害,也是對法輪功學員整體的迫害他們的目的是想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那天上午惡警在大號開會集合所有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武愛東說了一些嚇唬人的話後,來了兩個陌生面孔的警察拿著逮捕證(逮捕證上沒有任何理由)非法將程元龍帶走。當時程元龍問他們說:我犯了甚麼罪?為甚麼逮捕我?那兩個警察甚麼也沒說,武愛東和任福明也沒說出甚麼,只是叫人把他帶走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惡黨人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不公開審判,對程元龍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到期)。程元龍在遼寧省本溪市溪湖監獄遭受迫害。
幾年監牢的非人迫害,使法輪功學員程元龍的身體消瘦,蒼老。因始終不放棄信仰,迫害也在升級,最後身體虛弱到不能站立。這期間家屬探視提出保外,獄方以種種藉口不放人。
到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獄方在沒有通知家屬,事先無任何告知的情況下,把人送回家。是抬回來的,眼看人就不行了。回家半年,由於身體被迫害極度嚴重,最後無法進食,程元龍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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