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為被迫害前幾個月 |
徐大為被瀋陽東陵監獄迫害的骨瘦如柴、身上有多處電擊印痕,臀部皮膚壞死。 |
徐大為善良、正直,曾在瀋陽市的飯店當廚師 |
在徐大為家人的提議下,五個村的376位普通村民聯名致信政府申訴:這樣的好人是不應該被抓被判,更「不能不明不白給折磨死」,希望政府要在意人民的申訴,給受害者家屬賠償,追究監獄當事人刑事責任。
申訴人共376位村民簽名(簽名圖片) |
一個大爺說:「大為他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只是個信仰問題,就把一個好人給弄死,應該去告他們。」一個老大娘知道監獄把徐大為害死這件事非常氣憤,說:「應該把這些壞人,槍斃了。」
有一個鄰居大爺冒著嚴寒去幫助徵簽;另一個老大爺,六七十歲,說:「讓我簽一百次,我也簽。」有一個瀋陽的老闆去那裏做生意,趕上簽名這個事說:我得簽,這個事我得支持。
所有的人都關注現在怎麼樣了,都問大為家屬案子進行到哪了。然而中共司法機關仍想以「證據不足」為辭,對於監獄犯罪行為不予調查處理。據了解,徐大為家屬向各級政府機關投遞甚至上門遞交聯名申訴信,可是看到的,不是政府官員積極解決,而是他們緊張恐懼的狀態,有的官員還威脅大為家屬,不能將此聯名信上載互聯網。
簽名信如下:
請在意人民的申訴
各級司法部門你們好;
我們是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英額門鎮椽子溝村村民,下面向司法部門陳述一樁讓有良知的中國人所震驚的、在獄中受迫害而致死的,而又無處申訴的實況。我們村村民徐大為2001年1月,因煉法輪功堅持他的信仰,而被重判八年。徐大為在押期間,不難看出法律被玷污,從2007年末到2009年2月3日在被東陵監獄關押一年多期間受到非人的折磨,施加酷刑,造成肉體和精神的嚴重損傷,長達一年時間不允許家人探視,致使徐大為回家僅十三天就離世了,東陵監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家老小苦等八年,2009年2月3日,家人接回的是一個骨瘦如柴、目光呆滯、精神恍惚,頭髮花白,被酷刑折磨的滿身傷痕的人,被接到家中後,蹲到牆角不敢動,家人告訴他;到家了,別害怕了,勸了半天才緩過神來,回來後僅十三天便離世。(更多情況請看起訴書)經醫院醫生檢查;心、肺、脾、腎等功能已衰竭,這充份說明了,瀋陽東陵監獄長期對在押人員施暴,對在押人員生命的漠視,在人已經生命垂危中,不採取相應的治療和監護,沒有根據我國刑法中對在押人員應採取的保外就醫,重視生命的原則,連家屬都禁止探視,百姓的知情權、救命的權力都喪失了。那次我們很多村民對於東陵監獄造成徐大為死亡的情況,實在覺的心裏不平,自發去兩車人跟獄方評理,監獄如臨大敵。但至今未有相關部門給出一個合理的答覆。
現在律師寫的行政賠償起訴書,我們都看了,從法律的角度說出我們的心聲,也替我們說出了心裏話,我們在此只能是表達這裏鄉親們的希望。我們知道他妻子和家人走訪了多處政府機關,請求政府部門對監獄的責任給予認定和處理,一直沒有給予立案調查。諮詢律師後,依法到司法部門起訴,卻被推諉。
綜上可見行政訴訟,民告官,在當前司法實踐中是何等的艱難,提到法輪功被迫害的這幾年中,很多人都知道一些情況,但我們申訴的不是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是否如何。而是東陵監獄知法犯法行為應該受到追究,群眾不平、死者家屬一家孤兒寡母的悲慘遭遇,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司法機構應該介入,大家公認比較親民的溫家寶總理,在答中外記者問中,曾著重提出了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其中就有加強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加強對司法部門的監督機制,使司法立於民眾監督之下,依法執政。不管怎樣,老百姓還是希望這一次能有所兌現。我們也相信世界上還是有很多好人的,這個世界也應該是為好人存在的。司法公正,是我們國家乃至世界都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也是保持穩定、創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是百姓最後一個底線,重視人權,尊重生命。即使處以極刑的犯人,在未處決前也不允許非法施暴,擅自剝奪他人生命。
法輪功學員徐大為是我村一個好青年,為人和善、品質好、人見人愛的小伙子。因修煉法輪功而入獄,在瀋陽東陵監獄被關押期間遭到非法施暴,酷刑折磨,僅出獄十三天就死於非命。這一事件,是他家屬的悲哀,也是今天和諧社會的悲哀,此重大案件不解決,將會失去更多的民心。我們相信---民心,終究是不可欺的!這樣欺負善良天理不容,希望政府要在意人民的表達,在意人民的呼聲,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也給鄉親們一個說法。我們相信政府會公正的處理好這件事,會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好。
我們相信各級政府司法部門將會秉公執法,伸張正義介入調查,督促公安司法機關予以立案,調查追究東陵監獄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徐大為家人以應有的賠償。這也是關注此事的眾人所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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