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林,男,五十歲,原遷安市工商銀行職工。一九九七年前後開始修煉法輪功,在單位和家中都是公認的好人。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袁春林遭國保大隊浦永來、哈福龍等惡警綁架,並遭受電棍電擊迫害。之後被非法關入遷安市看守所和遷安市農業執法大隊(原種子公司)院內洗腦班近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後來被非法勞教,家人被勒索兩萬元現金才免遭勞教迫害。但是,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份,遷安市工商銀行卻以此為理由,將工作了二十八年的袁春林開除。
五十歲的人了,一生都為工商銀行工作,卻因為袁春林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違法,沒有違紀,工作中沒有出現失誤、差錯,就被開除工作,被剝奪了工作的權利。袁春林那時還在洗腦班。
據有人透漏說,袁春林被非法勞教,遷安市工商銀行起了很壞的作用,請遷安市公安局的人暗箱操作將其勞教,以達到開除他的目的。原遷安市工商銀行行長李振增、副行長秦兆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二人也相應的遭到了報應。李振增二零零八年九月被唐山市檢察院逮捕,二零零九年九月前後,被判刑十四年。秦兆華在袁春林被勞教罰款後,他的辦公室被盜,損失據說有二萬左右。善惡有報是天理,參與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終會遭報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