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編輯部同修:您們好!
近段時間大家看到明慧網發出的《世界法輪大法日徵稿通知》後,都想積極參與此項活動。但在我地出現了這樣一種情況,有的同修製作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然後組織一些同修在一起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照像;也有的同修照學法、煉功的照片,然後把照片面部處理後發到明慧,說明慧網雖然不能發表但可以作為資料保存,去年就是這樣做的。所以今年其它地區的同修也這樣效仿。還有的同修把照片洗出來留作紀念保存起來。
《世界法輪大法日徵稿通知》要求作品要面向世人,作為講真相的材料。這樣的照片怎能符合投稿要求?
另外此種做法也存在著安全問題,明慧網曾經報導過有的地區開法會集體照相、錄像,過後被邪惡抄家發現,從而按照片抓人的事例;我地區也有過把拿錢做資料的人名記在紙上,被邪惡鑽空子按名單抓人的事情……個人認為以上情況都是在搞有形的、形式上轟轟烈烈的事情,是不理智、不安全的,應該予以制止。當事學員不但不應該把照片洗出來自己保留,而且在一起合影照像本身都是執著常人的情,是完全不應該做的。邪惡一天不滅盡,我們就一天不能這樣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