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知道我不會配合他們,更不要說供出功友了。直到三十天的拘留期限已滿的那天下午,才把我帶到審訊室,六個警察兇神惡煞般地對我輪番審問。當時我的正念很強,因為是冬天,屋裏像冰窖,我穿的衣服本來很單薄,被迫坐在鐵凳子上,寒冷使我有些打顫,幾個警察都是陰著臉,稍有怕心就很難過關。
當時我不承認他們的審問,默默地一遍一遍地背誦著師父的經文《洪吟》〈威德〉,慢慢我感覺身體變得暖洋洋的了。這時我發現他們因為我背誦大法,害怕得渾身戰慄,他們憋不住問我:你是否念咒咒我們了?讓我大聲念出來他們聽聽,於是我就大聲地朗誦《洪吟》,這時他們慌作一團,幾個人都捂著耳朵說好了好了,聽見了,不要再念了。他們開始跟我套近乎,見我不上當,就又暴露出猙獰的面目,並用他們的審問記錄本氣憤地隔著鐵欄杆朝我砸來,被欄杆反彈回去,落的滿地滿屋子都是紙片,連他們自己的身上也有些紙片在飛落。還不解氣,就用力蹬我小腹前的鐵桿,緊緊地擠我的小腹,由於用力過猛,他們自己的腳反而受傷了,齜牙咧嘴地呻吟半天,嘴裏一邊罵著,一邊說:「我們不信今天收拾不了你,你這事影響太大了,整個地區都知道,馬上要給你判刑,再不交代就把你帶走,看你能堅持多久?」
我看著他們那可笑又可憐的樣子,就說:你們這個樣子的辦案行為,不有損中國人的美德嗎?我給他們講大法真相,我說:你們也是受害者,被邪黨利用者,不要再反對「真善忍」大法,我們煉法輪功沒有甚麼錯,發真相材料是在救人,更沒有錯,錯就錯在你們聽信了邪黨的謊言,你們這樣對我也是違犯國家憲法的。
有一個楊姓警察在當時嚷得最兇,對我嚎叫了兩個小時後,鼻孔噴出許多鮮血,嚇得他捂著鼻子慌忙逃走,其他警察也都收斂了許多。
由於我不配合,審問達五個多小時,還是沒有甚麼結果,只記錄了空洞的半張紙,我看著他們的記錄,我說:「你們也有親人,父母姐妹,你們這樣做虧心事,真的不怕報應?」他們答非所問地對我說,「我們今天沒有完成任務,回去沒法交代,明天從頭再來好嗎?」我說我沒有時間,我還要回去煉功。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無條件釋放了。
沒想到,當我走出勞教所鐵門時,一眼就看到我的丈夫手裏拿著一束玫瑰鮮花,在大門口向我走來,他告訴我說:「今天是情人節。」當時在場的所有警察人員、獄警們和其他人都愣了,看得目瞪口呆。
這件事雖然過去多年了,從中我悟到:一切按照師父要求的去做,家庭的環境就會好,就能帶動全家人的正念正行。只有在證實法中才能真正體會到大法的博大精深和無邊內涵。
(二零一零年明慧網「5.13法輪大法日」徵稿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