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法輪功修煉人,時刻用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用「真善忍」作為我們的行為準則,也是用我們的行為證實「法輪大法好」。
一天夜晚九點多了,一群軍人來到我家小店,兩小時後才離開。當我打掃衛生準備關店時,發現桌子下面有一個黑皮包,想用笤帚掃出來可掃不動,只好彎腰用手把它拉出來。這皮包沉甸甸的。我打開一看,裏面全是成捆的百元面額的人民幣,僅上面一層就有四、五捆,估計這包裏得有四、五萬元。究竟有多少捆,我沒查,只是想,這麼多錢丟了,那失主得多著急啊。想起來剛才坐在這桌子周圍的是伙軍人,他們走的時候還是我給他們叫來的出租車。我知道出租車司機的電話號碼,急忙給司機打電話,問人還在車上嗎?司機說剛剛下車了。我請他立即去追上他們,問他們丟東西沒有。
我默默的等著失主。冬天的夜很冷,可我還是常開開門看看失主到了沒有。直等到下半夜兩點半失主才到。我趕緊問:你們丟甚麼了嗎?他說是皮包。他打開皮包,激動的說:「謝謝大嫂,你這可是救了我的命。這是部隊的錢,如果找不回,我可是賠不起。」說著他拿出一捆錢要遞給我,說:「這些錢是我謝你的。你們等我等到現在還不能睡覺,眼看就天亮了。你還為我又著急、又受凍,太謝謝了!」我說:「不用謝,真修法輪大法的弟子都會這樣做的。」後來我被迫害時,他還來看我,說:「能教出這樣好人的功,也一定是好的。」
還有一次,我拾到六百元錢和一張十二萬元的支票,經過多方打聽,找到失主,原來是自來水廠的。兩天後,廠長親自來取,他激動地握著我的手說:「六百元錢倒還好說,這張十二萬元支票,我簽字了,隨時可去取出來。這可是三個啤酒廠的經費,如果真的丟了,那這三個廠就得倒閉關門了。我替三個廠謝謝你!」我說:「我是修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不用謝。」
有一次我要外出,把店關了。回來看到店的玻璃門破了。鄰店的老闆來告訴我說,一個男的來買褲子,不小心把我家商店的玻璃門撞壞了。他店裏的人把那人拉住,非讓那人賠不可,還對那人說,光這玻璃就得四百元錢。那人掏了錢走了。說完鄰店的老闆把錢給了我。我謝過他後想,那個人也是無心的,又是來買貨的,我不能讓他賠錢。就和丈夫商量此事。丈夫也同意把錢退給那人。我就打電話讓那人過來一趟。
那人來了,身後還帶了另外兩個人,看樣子是準備來打架的。我明白他一定是怕我嫌錢少要再訛他。我迎上去說,「把錢還給你。」他愣住了。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要按煉功人的要求處理問題,做個為他人著想的好人。你也是無心的,這錢你拿回去吧。怪我沒考慮周全,在電話裏沒說明白,這是我的錯。」他笑了,趕緊說:「大姐,你真夠意思,我得交你這個朋友。」之後,他們每人買了一條褲子走了。
另一個冬天,天很冷,外面的積雪很厚。晚上七點半後,店裏的小工去別人家借東西,看到路上有一個人躺著沒人理,還擋著車道。她回來告訴我,我就和她一起把這人抬到店裏,想給他喝點熱水讓他暖和暖和。因為店裏顧客較多,我就又出去忙。過一陣,小工來告訴我,那人躺到現在姿勢一點沒變,人是不是死了?我腦子「嗡」一下,是啊,抬他的時候覺得身體很硬啊。我過去邊喊他邊推他,摸摸他的心臟還在跳,又找到他身上帶的工作證,順著工作證上的信息找到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趕來後說:謝謝你們把他抬進屋。他有病。你們要不管,他就凍死了。過後他還開車來看我,說:「那麼多家店,只有你一家敢抬我。法輪功真是好,人們要都煉,這社會風氣就好了。」
還有一天,我店裏來一幫人,要了很多名貴的水果、高檔的啤酒、一些果脯,本錢就得二百多元。在他們吃、喝、唱了一個多小時後我上樓去衛生間,一低頭看見地上有一個錢包,裏面有錢和身份證,從身份證上的照片看正是樓下唱歌的那些人中領頭的那個人。幾分鐘後下樓,一看一個人也沒有了,我忙去追。見他們正在上出租車,我就喊「錢!錢!」那領頭兒的下車來,不好意思地說:「你喊啥啊,不就是錢嗎,下次給!」我說:「我給你錢。」當時車裏的人都探出頭來了。我拿著錢包問:「這是不是你的?裏面還有身份證。」他半晌才說:「大姐,就你是好人。」
之後他常來我店購物,說:「法輪大法的人開的店讓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