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英於一九九二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身體健康,身心受益匪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何炳英於二零零零年元月份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戒毒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從戒毒所出來何炳英再次去北京,又被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非法關押在金昌看守所四十二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點,警察闖入何炳英家中將她綁架,非法關押在國家安全局,三天後轉到戒毒所,非法關押長達三個多月,後又將她非法勞教,因勞教所不收,警察不得不放她回家。
一個月後,警察把何炳英騙到派出所,再次綁架,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把她劫持到蘭州平安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這期間,何炳英被強迫做苦工,經常遭獄警谷豔玲及牢頭馬玲玲等打罵,她曾遭白天幹苦力、晚上罰站、不讓睡覺的折磨達九天九夜。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何炳英剛從家裏出來準備回娘家,就被蘭州市國安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蘭州國安局裏的看守所。當天同時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十三人:何影國、魏安月、何文卓、白金玉、趙旭東、王愛玲、王淑華、陳淑華、陳潔、邵彥波、高麗金等。其中趙旭東後被華林山看守所迫害致死。
警察將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了一年零四個月後非法判刑,何炳英被關押到蘭州女子監獄。在七年非法關押期間,何炳英被強迫做苦力,每天達十四個小時,經常被罰站、不讓睡覺。獄警楊曉芳、葉雪蓮、文雅琴經常辱罵何炳英等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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