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有一去世者的女婿是開出租車的,葬禮那天由於吃飯人數的安排需要我們夫妻坐到他們那桌去,一般情況下吃飯都是按熟人在一起的,基本上也沒人願意和那麼多陌生人坐一桌的,主人家還和我們打招呼,而我們是求之不得,正好利用吃飯時間給一桌人講了真相並告訴他們以後有人坐出租車講法輪功的,不可以「報警」。
例二,有一去世者的朋友是外地的,只有在葬禮那天來參加葬禮並吃了飯,葬禮前說了真相來不及勸退,吃飯時沒機會坐在一起,他們夫妻吃完飯後出去叫出租車的時候,我趕快追了出去,成功勸退了倆人。
例三,有一去世者的年長親人來參加葬禮,葬禮前說了真相,但沒有同意退出,想吃飯時再說的,後來因為她年紀大想早點回家,不去吃飯了,臨走時表示同意法輪功是好的,對於退沒理解,所以一時沒答應。希望她以後有機會選擇退出。
僅舉這幾例吧,在參加葬禮的期間可以發現有很多平時接觸不到的人,只要大法弟子心在救人,師父會安排一切的。
再有就是常人事宜的常識事先要有基本了解,才能做事不冒昧,既照顧了常人禮節,又不混同於常人。比如一開始不太懂,有常人代我給死者買了花圈等物品,買來才發現上面有我的名字,而花圈等物品都是要燒給死人的,所以我後來就告訴常人不要替我處理這類事,我直接給錢送個禮符合一下常人的狀態。無論多親近的親人去世,葬禮上我都是站在最後一排,不佩帶任何東西、不鞠躬(以免禮數反過來了眾生承受不起),葬禮結束後也不拿東西的。
以上是我對《對待葬禮之我見》的一點補充和圓容,有悟的不對的地方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