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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誣判十年 王俊紅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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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王俊紅女士,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被雙鴨山市公安局六一零和寶清縣公安局政保科、國保大隊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位於哈爾濱)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王俊紅

一、綁架、酷刑逼供

王俊紅,一九七四年二月十八日出生,原來是雙鴨山市選煤廠職工,住雙鴨山市尖山區向陽小區二十二號樓。二零零零年七月因去功友家串門,被非法關押了七天。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寫大法真相標語被綁架,絕食抗議期間被所長王忠國和獄醫徐恩江強行灌食、毆打,被非法勞教一年,後被勒索了3000多元釋放。勒索者單位:雙鴨山市公安局,主要責任人:李雪、王殿春。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左右,雙鴨山市公安局610杜佔一(二零零三年打死大法弟子紀松山元凶之一)夥同寶清縣公安局政保科謝雲桐(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勒索寶清大法弟子十多萬元)、杜福祥,國保大隊強剛等十多人,把王俊紅租住在寶清縣元豐巷一號房屋前後包圍,當地社區以查戶口為名敲門,王俊紅沒有開門,杜佔一從隔壁鄰居家翻牆跳入院內,把窗戶撬開闖進屋內,隨後又有六、七個人闖進來,把王俊紅和田小玄、王亞榮、孟憲國、姜傑五人綁架,並且進行非法抄家。他們私闖民宅,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穿警服,沒有警車,行徑如強盜一般。他們搶走理光速印機一台、原子激光刻章機一台、IBM筆記本一台、佳能彩色打印機兩台、台式電腦一個、光盤一千多張及各類耗材、手機七部、電子書三個、MP4兩個、現金四千多元(真相幣二千多元)和生活用品,總計價值七萬多元。

王俊紅等五人被綁架到寶清縣公安局進行非法審訊,孟憲國遭到謝雲桐(二零零七年曾勒索孟憲國二萬六千元)指使的多人對其進行毆打。王亞榮聽到後去阻止,也遭到白某(二零零八年新考入公安局)的拳打腳踢。晚九點多,寶清縣公安局局長鄧龍波(主要迫害法輪功)簽字,把王俊紅等五人送到寶清第二看守所。王俊紅絕食抗議這種迫害,第五天上午,謝雲桐指使看守所獄醫朱某(名字不詳,在寶清縣內開好得快大藥房)灌食,王俊紅被勞動犯吳某二人背出監室,在看守所大廳把雙手、雙腳都鎖在鐵椅子上,獄醫朱某用螺絲刀把王俊紅嘴撬開,把插管從嘴插進胃裏(插管未經消毒)灌進摻有不明藥物的鹽水。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田小玄被杜佔一、謝雲桐等提出看守所三天兩夜,在寶清縣公安局進行非法審訊。田小玄被銬在鐵椅子上三天兩夜,杜福祥曾用礦泉水瓶往臉上噴水,不許睡覺,參與非法審訊分別還有寶清經偵、刑偵,其中一人叫王天成。田小玄回來後雙腿膝部腫大,不能正常行走,近一個月雙腿才恢復正常。半個月後,寶清縣才下達對五人的拘留七天和打延期到七月十日的兩份拘留證,王俊紅拒絕簽字。

二、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中旬,寶清縣檢察院對九人(陸續又抓四人,劉俊忠、蔣貴福、於佔鴻、田成軍)下逮捕證,一個星期後又下起訴。期間公訴人孫貴成(人名不確切)和政保科社福祥都曾違法一人操作訊問筆錄。非法開庭日期不詳,審判長、書記員等不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前後下了[2008]清刑初字第123號刑事判決書。王俊紅被非法判刑十年,田小玄八年,王亞榮、孟憲國、姜傑都七年。期間所有的抓捕、起訴、開庭、下判決書都是秘密進行,均未通知家人,王俊紅也都拒絕簽字。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王俊紅向雙鴨山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法曾有二人來詢問筆錄(姓名不詳),王俊紅曾要求返還非法搶走的東西,至今沒有歸還。二零零九年三、四月份(月份不詳)下了[2009]雙刑終字第2號刑事判決書,王俊紅、王亞榮、孟憲國、姜傑維持原判,田小玄改判七年。

三、冤獄折磨、奴役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王俊紅、王亞榮、田小玄、姜傑被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孟憲國被送到佳木斯連江口監獄。當天下午四點多,王俊紅和王亞榮被分到攻堅監區十一監區四組和二組,王俊紅由谷利群、王淑玲、王淑玉等包夾,每天早五點三十分到晚九點近十六個多小時,強制碼小板凳,雙手放在膝蓋上,腰要挺直,眼向前看,不許閉眼,不許動。近半個月,雙腿出現浮腫,腰像斷了一樣,臀部坐地疼痛難忍,血壓升高,同時還要遭受惡人崔湘(十一監區道長,主要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打手)的謾罵和威脅。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碼坐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王俊紅在監舍被奴役,編中國結,粘遠大新年卡袋,有時幹到晚十點多。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陰曆正月初九)分到一組(隔離組)近半年多的時間。後又分到七組,時間是二零一零年三月末,包組警官先後為李丹丹、姚瑤,下車間勞動編汽車坐墊,要求兩天編一個(長一點五米、寬零點六米),王俊紅累的肩部肌肉拉傷,每天雙手腫脹,伸不直、握不上拳,早上起床穿衣都很困難。

十三監區大隊長徐陽(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競崗到十三監區)二零零九年為完成二十九點八萬的生產任務,不顧法輪功學員和刑事犯的身體承受能力,任意延長、加長奴役勞動時間和強度。每天奴役勞動時間超過十六小時以上。車間分為手工組(法輪功學員為主),機台組(刑事犯為主),車間手工組白天完不成,拿回監舍繼續幹。手工組主要是為小商小販搓棉籤(均為三無產品),樓上樓下進行搬運,非常沉重。沒有正常休息日,如遇到檢查,各監區警察互相通風報信,馬上收工,完全把被供養人員當成掙錢的機器,毫無人道。

十三監區:
徐陽(大隊長),警號:2320217
於麗(教導員)警號:2320046
牛翠松(主抓迫害法輪功)
吳豔豔,警號:2320402
王蘭,警號:2320217
蘇海欣,警號:2320118
方微微,警號:2320532
李玲玲,警號:2320558
劉玥,警號:2320658
李伏睿,警號:2320332
朱偉紅,警號:2320498
常精治,警號:2320403
張蕾,警號:2320557
陳若微(副隊長),警號:2320281
呂丹,警號:2320345
李丹丹、姚瑤、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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