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真」字缺筆劃事件》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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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看了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文章《「真」字缺筆劃事件》,我想借明慧一角和同修交流。我們都知道,作為一個修煉人,任何事情都不會是偶然的,既然讓我看到了這篇文章,肯定就是有我應該修的,這裏我想跟大家說一下我的教訓,以此拋磚引玉。

在二零零一年時,在大法資料點,我負責打印項目,由上網同修把底稿打好後轉交給我,當時就有一篇不是從明慧網上下載的文章(當時並不知道),我檢查了一下底稿,覺的文章不太合適,和來送稿的同修說了。同修當時也帶有人心,說沒事,這樣的文章常人看了也痛快,一起來的幾個同修都說沒事,我也就隨和做了。那時在當地我們是一個很大的資料點,我做了很多,發資料的同修也發了很多,可想而知,後來在當時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我隨和做的主要觀念是我沒有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我當時覺得自己得法晚,年齡又小,他們都是得法較早的老同修了,他們說行就行吧,沒想到自己負責打印,就應該把好這一關。如果我當時把好這一關,至少可以減少很多的損失。

師父告訴過我們,「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那麼回過來看看文章中說到的事,我想知道此事的同修是否都應該找找自己,這件事情在去做之前,不可能沒人知道,那麼知道的同修中如果有一個人能悟到不應該這樣做,也許就不會有後面的事了,那些執著要香爐的同修如果不去執著這些,文中的甲同修可能也不會太熱衷這樣的事。

這裏沒有指責哪一個同修的意思,我悟到的是這裏有我們共同需要提高的因素,一件事情出現了,看看自己從中扮演了一個甚麼角色?對於別人的作為,自己又是持甚麼樣的態度?回到正法中來看,有我們需要互相配合的因素,真正的做到「他的事就是你的事」(《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讓我們真正做到「為法負責、對救度眾生負責,也就是對自己負責」(《各地講法七》〈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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