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元光先生說:「你們在執行甚麼公務?既不穿警服又不出示有效證件,夜半三更私闖民宅。甚麼三百條?你們在盜用法律、褻瀆法律,利用執法人員的身份公開違法犯罪。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告訴你們法輪功真相是在救你們的命。你們還年輕,別為了眼前的利益毀了自己生命的永遠。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惡有報是天理。五十年代,在我們家鄉一些中共的壞人,無辜的殺害了許多老百姓,後來這些壞人沒有一個逃出惡報的。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修佛修道的,迫害修煉人,那是永刑永罪!江澤民都說他迫害法輪功是幹了一件蠢事,你們還要幹呀。」
這夥人根本不聽勸阻,依然麻木的幹著踐踏法律、迫害老百姓的勾當,想拿甚麼就想拿甚麼,想翻甚麼就翻甚麼,想收甚麼收甚麼,隨後在滿屋子照相。就史元光先生要求叫雲南大學公安處處長來,杜建榮說:「不用了,我就是公安處的,十幾年來,你的情況我們百分之八十都掌握。」史元光先生的老伴看到這種架勢,一個家被翻個底朝天,非常恐怖,兩夜沒有閤眼。
這夥人折騰到晚上十點多鐘才離開。他們搶走了許多法輪功真相資料,還有一些私人物品,裝了五麻袋,電腦主機一個、打印機一台和MP5一個。馬斌當晚就叫史元光第二天去馬村派出所拿清單。臨走的時候,在場的人員還恐嚇史先生說:「你在家煉功可以,出了這個家門就是違法的。第二天史元光去拿清單的時候,馬斌還問了些問題,做了筆錄,比如資料是從哪裏來的,電腦是誰給你安裝的,你怎麼會有那麼多資料等,並叫史先生簽字按手印,但是筆錄沒有給他一份。臨走時還以兒子的前途來威脅史先生。而拿來的所謂清單,發現有些被非法抄走的東西根本就沒有寫在上面。
史元光,男,雲南大學體育學院副教授,家住龍泉路雲大小區。從事體育教學多年,用他自己的話說是:我體育鍛煉了好多年,渾身的病一樣也沒有鍛煉好。由於健康原因,不得不提前兩年退休。一九九七年修煉了法輪功,按照李洪志師父教導的真善忍做好人,淡泊名利,做事為別人著想,三次晉級都主動讓出名額,幾次見義勇為、救人生命於危難之中。境界昇華了,身體健康了。甚麼脂肪肝、血管瘤、頸、腰椎骨質增生都不治而癒了。現在,雖然年過古稀,精神頭卻越來越好,有時走著路或者騎著電動車都在哼著天音歌曲──法輪大法好,人家都說他是一個快樂的老頭。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史元光先生多次被送到洗腦班迫害,身心受到了極大傷害。
針對所有人員的非法抄家的犯罪行為,史元光先生向五華區檢察院寫了申訴,要求檢察機關依法追究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馬斌、周惠和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馬村派出所兩名警察、雲南大學公安處杜建榮、雲南大學體育學院中共書記李國忠打著執行公務的幌子,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權利,這些人均涉嫌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搜查罪、濫用職權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入室搶竊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