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想起這個生命為甚麼一直沒有離開,而是在等著真正的得救。同修,三退時給對方一個名字並不難。你覺得重名多那就分開發表,千萬要給個名字給三退的對方,這可是將來的見證。就好像凡事講證據一樣,要對眾生負責。如果照同修這樣做:三退時不當時給名字,他(她)們一點頭就說叫他(她)們記住已退,同修再在網上幫他(她)們起個他(她)們不知道的名字退就行的話,這樣我感到欠考慮。
「所以中國人要想走入下一步,那必須得採取公開的方式退黨,得有行為的表示,沒有行為的表示是不行的。」(《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我所悟「公開」就是要給名字公開退,「行為」就是他本人必須同意退。還有同修告訴別人說從心裏退就行了,那就不用我們去救人了,中國畢竟很多人不喜歡共產黨。其實明慧網今年3月28日已發表了《退黨署名必須嚴肅鄭重》和2月4日明慧網發表的《請重視三退聲明的嚴肅性》的文章,到這時了看到同修還沒有重視起來,所以再和大家交流交流。也希望同修看看這兩篇文章,走正最後的路,對所做三退的眾生負責,也是對自己修煉負責。
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