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山東文登國保大隊長董崇妮的信
董崇妮,責任感讓我寫下此信,只是不願看你走的太遠,希望你能靜下心來理性的看完它。
因為你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弟子,你的名字已上了明慧網的惡人榜。為了讓你明白真相,在歷史的關鍵時刻做出自己明智的選擇,國內外法輪功弟子打電話救你,你不但不感謝,還破口大罵,並且把用了二十多年的手機號碼換掉,你知道嗎?你隔斷的是真理與生命的希望。
文登埠口的法輪功學員張秀紅,媽媽常年臥病,爸爸有氣管炎,女兒今年十歲,丈夫做過開顱手術,家中欠著六、七萬元的外債,被你枉判勞教,她的媽媽拖著病體去找你,央求你放過她的女兒,你們的人欺騙她說:往上反映,能回來。她的爸爸不放心又去找你,告訴你家中的窘迫,你推託說要依法辦事,研究研究。四月十六日,你卻將張秀紅送往王村勞教所,五月十八日,張父再去國保,你避而不見,你們讓張父上王村,張父趕往王村勞教所,勞教所又說得當地開證明,六月上旬,張秀紅的父親幾乎天天去當地派出所,派出所又推說得國保開證明。而你們推脫說:「要叫王村勞教所先發函給我們。」七月二十日下午,張父再到國保,你們不肯接待,張父直等到你們下班,才看到向洪平,六十多歲的老人一邊追一邊喊著,一直追到交警樓前,向洪平才停下,說:「找我沒用,得找領導(董崇妮)。」為了自己的女兒,張秀紅的父親一趟趟奔波在你們這些衙門口,飽經心靈的創傷,但他永遠都搞不懂的是自己的女兒究竟犯了哪門子法,又沒殺人、沒放火,沒偷、沒騙、沒搶、更沒傷害誰,就是煉了法輪功,哪家法律規定做個好人有罪?!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法輪功學員田麗莎被劫持去勞教所時,沒有提前通知任何人。你當面說的挺好,我們按法律程序走,儘量從輕處罰,有甚麼我們會通知她丈夫於科長。結果包括她丈夫也沒有接到通知。王玲(國保副隊長)只是告訴他明天早晨去看守所等著。當她丈夫見人時發現不對頭,怎麼一輛警車在門前停著,田麗莎還認為真的要釋放她,便在看守所的釋放證上簽了名。沒想到這邊釋放那邊就上了警車,不是送回家而是送勞教所。她丈夫只接到一份勞教通知書,人就被拉走了。
還有法輪功學員齊亞潔的丈夫,也曾哭著求過你們。因為你的枉判,多少家庭被你拆散,張秀紅的丈夫因為妻子被非法勞教而離家出走,至今杳無音信,張秀紅的媽媽經受不起這沉重的打擊住進醫院,張秀紅的爸爸既要料理農活,還要照顧病重的老伴和十歲的外孫女。還有趙錦香、田麗莎、齊亞潔,家中的親人都在飽受你給他們帶來的失去親人的痛苦。你口口聲聲依法辦事,請問在中國所有現行的有效法律中你能找出那一條明文規定說法輪功違法。
自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被公、檢、法作為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行為定性、定罪、量刑的依據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二)。而這兩個《通告》和兩個《司法解釋》均沒有通過人大立法機構確定,都是行政文件,依據這種行政文件再賦予法律權力,這本身就是違法。而在迫害法輪功一年後的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公安部頒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中直接點名認定了十四種所謂的邪教組織,也沒有提到法輪功,為甚麼不直接提,因為都知道誰提誰是罪,將來必定要被清算,都在為自己留後路。為甚麼你就不給自己留後路。你所作的這一切你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其實你不也是被中共當作「工具」利用和驅使的嗎?能成為你給自己開脫的藉口嗎?執行迫害命令時有正式文件嗎?符合哪條法律?「上邊」為啥盡是口頭密令,不准記錄?以前的書面文件都要收回或命令你們全部銷毀?將來清算罪惡時,你說上邊叫你幹的,你能拿出證據嗎?有誰能替你承擔那些罪責?為了自保,你的同伙或許會成為你所有罪行的直接指證人,出來指證你。你若不信,就看看《九評共產黨》,了解一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吧!
對一個無辜群體、特別是信仰群體的迫害,在國際法上叫做「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賈慶林、吳官正、劉京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和幫兇已經在全世界三十五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以此罪告上法庭,這一事實你們肯定知道。最近發生的民主浪潮,一個接一個的獨裁政權被推翻,下令對人民開槍的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已經被逮捕,即將受到法律的審判。你想過沒有,這些都預示著甚麼?
如今比你高的多的中共高官心裏都清楚,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維持不了多久,真相總會大白於天下,參與迫害的人必將被正義所審判。他們內心都充滿恐懼。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權力繼續封鎖消息,散布謊言,欺騙群眾,甚至欺騙各級幹部和下層的執法人員,包括你和你的同事們,拉攏、利誘你們為他們賣命,維持迫害。另一方面,忙著銷毀罪證給自己留後路:他們從來不敢公開承認「六一零」的存在,這樣將來一旦風向變了,他們可以推卸責任,而讓下層具體執行人員去充當替罪羊。為了準備後路,他們都在暗中轉移資產,手裏拿著外國護照,隨時準備出逃。這個你們應該能風聞到一些。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責任、逃避懲罰的後路。無數歷史教訓告訴我們: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與迫害的惡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了事。
如今在中國大陸,很多官員經過了歷次運動,早已看清了中共反覆無常的流氓本性,他們逐步的明白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並在暗中收集迫害證據,向追查國際提供迫害的消息。他們的行為同樣是在給自己奠定未來。
「追查國際」(全稱「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成立,協調國家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他們 宗旨:對於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無論走遍天涯海角,無論經過多少年月,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為了即將到來的歷史性審判,追查國際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發表了《關於收集中共法庭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的公告》。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又向全世界發布:《全面收集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罪證的公告》,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進行全面追查,收集一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有追查國際協調建立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是分布於七十多個國際近三百個城市的網絡系統,有效地監視,追蹤在中國大陸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黨政官員,特別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腦、非法判刑、酷刑謀殺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和直接參與封鎖信息真相、輿論煽動的責任人。總之,不管是誰,只要是欠了人民血債,總有一天他要償還的。不管是誰給他下的指令都沒有用,他都要承擔他的那一部份。這就是天理。
其實,這些年從你接觸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應該清楚的感受到這是怎樣的一個群體,你參與對這樣一些人的迫害是會有惡果報應的,不管你相信不相信,看看你身邊的這些同行,在當地迫害初期那些積極追隨邪黨參與迫害的人,有多少都遭到了惡報: 「善惡有報」是天理,誰也逃脫不了!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指出這些,只是希望你能夠警醒,引以為戒。在此僅舉幾例:
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因乘坐的轎車追尾前車而出嚴重車禍,其他人都安然無恙,只有坐在後排的她卻飛出車外死亡,且死後三天閉不上眼睛。該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輪功很賣力,就在死前一天還親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她的親妹妹都說相信是遭報應了。
於躍進,山東省萊陽市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人稱「於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剛剛內退,就突發腦溢血死亡,年僅五十四歲。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於躍進的妻子姜麗娜遭遇車禍身亡,當時已血肉模糊,難以辨認。二零一零年,於躍進結識了一名比他年輕許多的女子,不料剛結婚就遭報斃命。萊陽「六一零」副主任宋頃光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酒後突然身亡,才四十多歲。
接下來,再說說文登惡報事例,原文登公安局局長徐海峰,經他的手曾一次性就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而且直接導致宋村法輪功學員劉玉鳳被迫害致死。退休不久,本打算舒舒服服安享晚年,卻因突如其來的車禍命喪黃泉,而且死相慘裂,頭被車玻璃割斷。城裏分局楊波三十多歲,每次惡毒毒打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有一次將一老年法輪功學員年齡比其母親的歲數都大,打得頭破血流,並將一暖壺開水倒在老人頭上,楊波於二零零七年暴死在自己家中,全身發紫。於學生五十多歲。原澤庫鎮政法委書記,積極配合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在澤庫鎮綁架許多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迫害,不放棄信仰就勞教,法輪功學員被他迫害的家庭離散,二零零五年暴死在自己的辦公桌上,兒子還沒結婚。王兆光,宋村鎮民政員,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坐在摩托車上,手撕、腳踩大法師父法像,口出狂言:「報應我就不信,看能把我怎樣!」此言一出,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因踩塌平房,身子掉在廁所裏,頭部卡在平房斷梁處,年僅四十四歲。這麼多突如其來的死亡難道是偶然的嗎?
在此提醒你:不要再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了,他們是為世人,也包括你的親人朋友,能夠有一個美好未來才出來講真相、發資料的,他們沒有任何為私為己的所求,只希望你們有一個美好的未來,難道你不正是希望自己和自己的親人好嗎?你們反思一下,在這些年裏法輪功修煉者在被中共迫害得失去工作,在個人生活極其艱苦的情況下,還要省吃儉用,積攢零錢來印發真相資料,為的是甚麼?對你們苦口婆心講真相不正是為了你們好嗎?
曾經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英格_亨里奇受到審判。因為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錯的,但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善惡有報是天理。自古以來邪不壓正,今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功績」就是明天被清算的罪證。警醒吧,如今天滅中共在即,我們希望你還能夠及時放下屠刀,挽救自己的性命,不要再參與迫害,自覺地抵制迫害,才是最明智的選擇,記住法輪大法好,善待法輪功學員,才能為自己留下一個未來。
威海法輪功學員
延邊地區相關公檢法及相關機構相關人員:
近來你們也會時常聽到陣陣驅邪鎮惡的鞭炮聲吧?今年七月互聯網盛傳江澤民死訊,無論是江已死還是苟延殘喘,國人都已判了其死刑,聽這鞭炮聲聲,用老百姓的話說:「咱也買掛炮放放,高興高興!驅驅邪,保平安!
中國人不是早就給江總結了「十大罪狀」了嗎?且不說這個賣國賊把中國一百五十多萬平方公里(相當東北三省)的土地拱手讓給了俄羅斯,也不說「六四」血腥屠殺大學生血染京城。就說一九九九年冒天下之大不韙,迫害上億的修「真、善、忍」的好人,造成至少三千四百多人被迫害死,多少家庭被拆散,多少父母失去了他們的兒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成了孤兒,數十萬人被非法關押,修煉人的器官被共產邪黨的惡徒摘除賣錢,樁樁件件血腥的罪惡,豈是江澤民一死就可了之!中華大地多少冤魂豈可饒它!迫害好人的大罪上天豈可饒它!天上地下哪裏還有它的去處!那醜惡的靈魂即便被炮崩得粉碎也難逃天網,難逃大審判!
就是在人世間,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之後不久,阿根廷法庭作出公正判決,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對江澤民發出國際拘捕令。首惡江澤民,至少在十三個國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個國家受到控告。
在我們延邊地區,自邪惡江氏愚蠢的悍然發動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以來,我們延邊地區廣大善良民眾深受其害,邪惡的迫害至今依然持續著。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龍井市、敦化市、汪清縣、圖們市等地的有:董桂枝、李昌華、李昌立、鄭立軍、劉金祥、劉曉華、黃家珍、賈長芝等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據消息透露,朝陽川的法輪功學員賈長芝現在龍井看守所,正在絕食抗議中共的非法迫害;李昌立等被非法關押在敦化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也進行了絕食抗議,現在具體情況不詳。據悉,這些法輪功學員大都被酷刑迫害,有的被酷刑迫害導致身體狀況令家人極度擔憂。其中劉金祥、鄭立軍、劉曉華三人被非法庭審,劉金祥被非法判刑四年;鄭立軍被非法構陷一審誣判十年重刑;劉曉華被內部透露要誣判四到五年;李昌立、李昌華、董桂枝三人被非法長期關押至今。家人據理要人,遭推諉搪塞。
相關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時至今日,你們竟然還在助紂為虐,迫害善良?那陣陣的鞭炮聲,聲聲都是法輪功學員給你們慈悲為懷善意的警示啊!
你們知道嗎?法輪功就是現在中國大陸,從法律角度講,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至今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及條文能夠作為法輪功違法的依據。
一、許多人都認為國家已經把法輪功定了性,其實根本就沒有。《憲法》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所以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評論員均無權對任何團體、個人定性定罪。他們稱「法輪功是×教」的說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是無效的。
二、法輪功屬於信仰範疇,國際法律和中國憲法都規定了信仰自由。任何與憲法衝突的都無效。
三、中共起訴法輪功學員的罪名主要是所謂「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可究竟破壞了甚麼法律的實施?是刑法的哪一條?哪個行政法規?中共說不出來。
四、法律只能針對行為,不能針對思想。法輪功學員遵循真善忍修煉,即使面對中共這麼邪惡這麼持久的暴力鎮壓,也完全是和平理性的,沒有任何暴力傾向,對他人沒有任何傷害。何罪之有?相反,那些公然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非法審訊、限制人身自由、跟蹤、監視、綁架、肆意抄家、開除的又是遵循的哪家的法律?究竟是誰在犯法?!全國人大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連「法輪功」三個字都未提到。現在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引用的法律及解釋:A、《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 的通知》中,均不包含「法輪功」字樣。
其實,中共體制內的某些明白人在法輪功的問題上早就留下後路了。例如:雖然公安部、政府是沒有任何權力給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義,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還是宣布了十四種宗教為邪教,但中共所定義的「邪教」名單中也沒有法輪功(網站中輸入「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就可查到這個名單)。為甚麼呢?就是將來法輪功正過來的時候,誰參與了迫害誰要承擔責任,誰定誰是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持續了十多年的對法輪功的 殘酷迫害中,有許多警察明明知道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弟子是幹壞事,但往往以這是上邊讓幹的為藉口,執行迫害好人,泯滅良知的錯誤命令,殊不知這種壞事是不能以「服從」為藉口的,是不論時日長短都要償還的第一大罪,跑到天涯海角都逃脫不掉的,並且是永遠也還不完的。
你們至今仍然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一是中共誤導你們:執行命令,讓幹啥就幹啥,出了事沒責任,是上邊叫幹的,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 打死算自殺」;二是也許有些警察會認為是身不由己,這是一項工作,是在執行命令。三是惡黨將迫害法輪功和警察的經濟掛鉤,或以株連九族相逼迫,欺騙挾持人幹壞事。但無論如何,做甚麼事都一看法律,二看良知,否則就是盲目的執行命令。真正追究罪責時,沒有哪一個上司會為你承擔責任的。
實際上盲目「服從」者不知,迄今為止,在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也就是說,迫害法輪功完全是違法的。盲目「服從」者一定要清楚,連「六一零」前期的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都要收集上繳和銷毀,不敢下達書面文件,大部份指令都口頭傳達。這鬼鬼祟祟本身不就是中共高官要銷毀證據,將來讓基層參與的「服從」者來替罪嗎?
那麼,我們看看現實中實際例子給出的教訓,看看歷史給我們留下的見證:
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 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 效忠中共 「紅色路線」的793名警察、17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那些暫時僥倖逃脫的文革急先鋒們最終也遭到天譴,很多人都得了心臟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終。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一些助紂為虐者說:「是江澤民叫我幹的。」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納粹醫院的護士聲稱她們是「服從命令」殺人,但是結果還是被處以絞刑。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顯得蒼白無力,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
在審理「亨里奇案」中,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
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作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警察。「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的善良行為,是見證著人類良知的正義舉動。
被譽為「美國將軍的搖籃」的西點軍校,校訓、軍規中都寫著要「無條件執行、工作無藉口」。但卻鮮有人知道,近些年來,「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成為了西點軍校的一門道德哲學必修課。也就是說,當命令與良知發生衝突時,身為軍人的西點畢業生們理應選擇的是後者。
英格•亨里奇盲目的服從,結果自己坐牢。劉傳新的盲目服從導致自殺。納粹護士的盲目服從導致絞刑歷史與現實中的例子都充份證明:盲目服從錯誤命令者是要承擔責任的,服從惡黨迫害正信的法輪功弟子的命令是重罪,中共和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已犯下罄竹難書的滔天大罪,因此奉勸現在還執行此命令者好自為之,不要再步上述服從者的可悲後塵,從而毀了自己的永遠。
「善惡有報」是天理,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人心生一念,天地悉可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時至今日,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者已逾萬例。以下僅舉幾例:
△延邊州「六一零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原副主任金昌權,在中共惡黨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中,多年充當迫害法輪功的幫 兇,使這場迫害得以延續。二零零七年金昌權遭天懲,夏天,他摔倒在自家的衛生間,當時沒感到不適。到了九月十九日早上,他感到手和身體不聽使喚,急忙到延 邊醫院檢查,結果是外傷性腦出血,進行了手術。
△延邊州「六一零」文書商霞,女,五十多歲,二零零二年在延邊州「六一零」任職文書。幾年來在中共的授意下積極參與並整理了大量關於污衊法輪功的材料;並多 次參與洗腦班的「轉化」迫害,商霞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中給邪惡的中共當了幫兇。由於商霞惡事做的太多,已遭天懲,她被醫院檢查出患了腸癌,並已經做了兩次手術;然而這一切並沒有使她本人驚醒,還在繼續助紂為虐參與迫害,終致報應連續不斷;癌細胞由腸子轉移至肝臟,二零零七年又轉移到了肺部,病痛使她生不如死。
△延吉市人大副主任許光石,曾歷任延吉市教委主任、副市長、市人大副主任。許光石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擔任延吉市副市長 主管文教工作期間,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搞所謂的「轉化」(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並參與編輯製作反法輪功教材、小冊子、組織各中、小學校搞誹謗法輪功徵簽活動。讓中、小學生在活動中簽名,將眾多世人推向了危險的境地。而且還在延吉市範圍內搞誣陷法輪功圖片展,攻擊謾罵大法,加速毒害世人。惡事做盡的許光石終遭天懲,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十點左右,開車猝死於自家車庫內,終年五十三歲。
△原延吉市拘留所所長馬平烈,四十多歲,曾殘酷迫害數十名法輪功學員並夥同延吉市「六一零」、國保大隊的肖彬將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番淑英非法送往黑嘴子勞 教所進行加重迫害。在迫害中老人出現腦血栓症狀導致迫害致死。二零零六年冬,馬平烈遭惡報得腦出血後變成植物人,二零零七年春死亡。
△安圖縣「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姜春岩,於二零零四年從安圖縣檢察院反貪局調到六一零辦公室,因受邪黨毒害較深,積極參與迫害,到處叫喊法輪功是「反動組 織」,辱罵大法師父,對打壓法輪功不賣力的鄉鎮和基層組織嚴厲批評,限期整改,相關部門十分反感。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姜春岩遭天懲,突然感到半身不聽使喚,言語不清,到安圖縣醫院就診,診斷為腦梗阻。
△圖們市組織部副部長羅曉利原任石峴造紙廠黨辦主任時,最早受命於廠邪黨委、「六一零」在造紙廠養老院開辦洗腦班,迫害廠裏的修煉者, 他的「首創」引起省、州「六一零」的肯定,並成為樣板推廣全省。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金永男被月宮街派出所金昌洙等人綁架至石峴造紙廠養老院,他與幾十名法輪功學員遭受了非人的洗腦迫害。為此不久,羅曉利的妻子突患腎壞死病,到京城醫院手術換腎,前後花去了二十多萬元,不幾年其妻病重不治而亡。因羅迫害 法輪功,遭家破妻亡之惡報。
△龍井市開山屯鎮黨委書記兼鎮長玄某,男,四十六歲,因多次參與迫害綁架法輪功學員,於零七年十月末遭惡報,死於突發性腦出血。
△零七年敦化市法院已有兩人遭到惡報:刑事審判庭庭長佟華,從事刑事審判十幾年,因受賄被逮捕,在逮捕前不長時間,佟華正積極籌劃、研究如何審判敦化法輪功學員的案件。該法院法警大隊隊長黃利民,因涉及受賄被逮捕。二零零六年四月間,敦化市丹江街派出所陸續非法抓捕了石國軍、李常青、李豔波等十八位法輪功學員。十二月中旬,敦化法院非法判石國軍等法輪功學員三年、四年重刑不等。
△琿春市法院院長王海琦為了能升官發財,積極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因其受賄近百萬元,零七年已被逮捕。
還有很多,我們這裏就不一一列舉了。也許有人至今還認為法輪功學員是善良,可既然是修煉人,就不應該傳《九評共產黨》、勸「三退」(退黨、退團、退隊)、搞政治呀!其實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扣以「政治」的帽子打壓異己一向是中共的慣用伎倆,上到中共內部國家主席、總書記,下到民間維權異議人士,不都隨意被扣上政治的帽子而橫加迫害嗎?
法輪功是修佛大法,法輪功修煉者視富貴如浮雲,時時刻刻以真善忍要求自己,怎麼可能對世間那些骯髒的權力爭鬥感興趣呢?正所謂: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鵷雛竟未休。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上,共產黨就充當了貓頭鷹這一角色,竟然可笑的認為鵷雛(鳳凰)會搶奪它手中的死老鼠。
法輪功學員心胸坦蕩無私,在利益與正義面前,他們選擇了正義,在良心與生死面前他們選擇了良心。法輪功修煉者之所以要傳《九評共產黨》、勸「三退」(退黨、退團、退隊)、講真相,主要是因為:一是法輪功修煉者都是大法的受益者,作為走在神佛路上的修煉 人,身受大法之恩,豈能只獲取,不付出?正如一個常人,當你患難之際,一位恩人救了你,隨後你的恩人遭到惡勢力的迫害,你是為恩人奔走相告,揭露邪惡?還 是畏懼惡勢,緘口不言?常人尚知恩圖報,何況追求真善忍的修煉人呢?
更重要的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相信「善惡有報」的理念 綿延數千年,我們也都知道歷史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共產黨建政以來,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為維護它的特權穩定,搞了十幾次各種政治運動,整死、害死了八千多萬中國人,比第一、二次世界大戰全球死亡人數總和還多。一個人殺了人都要被法律判刑,一個黨殺害了那麼多無辜百姓就完事了嗎?「多行不義 必自斃!」,善惡報應的天理決定了作惡多端的中共必遭天懲。
人不治天治!二零零六年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的一塊巨石上驚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經地質科學家考證,繫渾然天成,電視都播出了,現在這地方已成了旅遊景點,五十元一張的門票上赫然印有這六個大字,有條件的可以到網上以「救星石」或「藏字石」搜尋查找以驗其真。古有「亡秦石」,今有「亡共石」,這是天意啊。
近幾年來,中國天災人禍,接連不斷,無不預示天滅中共之 日當不再遠。觀天之道,執天之行,順天行事,方有未來。當人入黨入團入隊宣誓時,加入的人就被打上了「獸的印記」,如果不儘快退出中共邪黨的一切組織,天滅中共的時候不退出的人就會成為邪黨的陪葬,與中共邪黨一起被毀滅。
聲明退出中共邪黨的一切組織,神就可以幫助人抹去這個「獸的印記」,只有善待大法、退出中共邪黨的一切組織的人,才能夠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法輪功學員之所以冒著被抓、被打、失去一切甚至生命仍堅持站出來向人們講真相,為的是 慈悲救度世人,為的是讓大家明白善惡,分清正邪,從而有一個正確的選擇。世人對大法的態度,就是在擺放自己的位置,選擇自己的未來。
「信仰自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權,誰剝奪公民的信仰,誰就是違反了憲法。現在,追查國際等組織已經收集到幾萬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罪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將來,相關罪人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在大是大非面前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是選擇善,還是選擇惡?還是落井下石,助紂為虐?其實,對邪惡的漠視就是變相的縱容,而每一份對善良的道義聲援和支持,都會成為對邪惡的一份窒息, 所謂的「中立」其實是不存在的。沒有不滅的王朝,只有正義良知永存。
聖人說:人是從高層次上來的,千百年來,生生世世的輪迴中,就等待著今天大法的洪傳。告訴世人真相,喚醒世人良知,幫其度過劫難,是法輪功學員的責任和使命!李洪志師父告訴我們說:「修煉人是沒有敵人的,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芝加哥市法會講法》)。我們深深認識到:我們要為你們的未來著想,希望你們能從被邪黨利用的迫害中走出來,希望你們也能進入到美好的未來。
在此我們善意奉勸尚有道義良知的中共相關官員及公檢法司系統人員,切莫再為虎作倀,助共為虐。在這場邪惡瘋狂迫害善良的政治運動中,你們雖然是被邪惡中共利用的工具,從大範圍角度來看,其實包括你們在內,也都是中共惡黨邪靈迫害、毀滅的對像。因為無論你們是自願還是不自願的,只要參與了迫害,就是在犯罪!如不悔改,亡羊補牢,必遭天譴!同時還將面臨邪惡中共垮台後,人類正義的法律的制裁!希望中共官員和警察趕快醒悟,不要再追隨邪黨,更不要迫害走在神路上的修煉人,那無疑是自掘墳墓,自斷未來。請趕快了解法輪功真相,選擇美好未來。
立即無條件釋放董桂枝、李昌華、李昌立、鄭立軍、劉金祥、劉曉華、黃家珍、賈長芝等法輪功學員才是你們理智正確的選擇!
所以把良心和靈魂出賣給中共邪教政權的人,至今仍不悔改,繼續助共為虐的人,你們今日邪惡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罪惡必將受到人間正義的法律和善惡有報不變的天理的嚴懲!我們也希望你們還能夠來得及懸崖勒馬,洗心革面,亡羊補牢。如不悔改,如果你能看到法輪大法法正人間的那一天,在那喜慶的鞭炮聲中被天人公審的罪人當中,就有你的身影啊!何去何從,萬望三思!
延邊地區法輪功學員
姚繼祥校長,
得知你夥同警察、司法所及泰康縣「六一零」惡人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行騙,綁架了你善良的同學周宏波,送往大慶黨校洗腦班的事件,胡吉吐莫鎮熟識周宏波的人,心裏非常難過。一方面惦記周宏波在洗腦班身受折磨的情況,另一方面為你對修煉法輪功的好人行騙而痛心。因你不知道你的這一作為實質上也是受害者。故寫此信盡善意良言。
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修煉的人以真、善、忍為標準,修心向善,做事為別人著想,淨化身體和心靈,做好人做道德更高尚的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周宏波患有嚴重的腦神經痛、風濕病,每次犯病都折磨的他死去活來,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是法輪功淨化了他的身體和心靈給了他新的生命。他為人做事能夠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不論對自己,還是對家庭,對社會,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我們鎮的人都知道他是好人。例如:他經營的幼兒園,對孩子認真負責,無論是在生活方面,還是在教學方面,他都能做到兢兢業業,細緻入微,關心體貼,比愛護自己的孩子還好,幼兒園的小孩兒經常有拉褲子的現象,周紅波本人親自給小孩擦洗……送到他幼兒園的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長。獲得了孩子家長們的一致好評,稱為最放心的幼兒園,人人都願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他的幼兒園。
如今周宏波被綁架不在家,孩子哭、喊著找,孩子家長找,不解的問煉法輪功這麼好的人為甚麼給抓走?真是不可思議。是啊,修煉法輪功的群體,都是好人,在我們國家要把好人送進監獄、勞教、洗腦班、強行轉化。不難看出中共的暴政、獨裁,對法律的踐踏!事實上中共對法輪功的凶殘迫害,即違反《國際法》,也違反我們國家的憲法和法律(至少違反四十二條法律條款)。
從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至今,沒有一條法律明確指出修煉法輪功違法。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綁架、判刑、勞教、送往精神病院、洗腦班等既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也沒有事實依據。然而,對法輪功十二年的邪惡打壓,法輪功不但沒有倒下去,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戰勝法輪功,他不但沒有戰勝法輪功,而法輪功卻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文字在世界各地發行,在世界上有「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廣播電台」、「法輪大法網站」。世界上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人修煉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在世界榮獲三千多項褒獎;揭露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的電影《偽火》獲國際獎;在國際上有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人權組織,由五十多個國家的律師組成的為法輪功伸張正義的律師團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以江澤民為首的五十多名高官遭到國際起訴。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卑劣行徑受到了全世界的譴責,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堅忍的精神得到全世界人士的支持和讚揚。
在十二年迫害法輪功的漫長歲月中,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失去工作、流離失所、非法判刑、勞教、送精神病院、洗腦班、活體摘取器官、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種種苦難,就是在崗工作也是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不給漲工資、不能提職晉級,面對著種種迫害,但從未發生過一起暴力報復事件。無論身在何處,都能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為他人著想,做好人、做有道德的人,身心受到莫大的摧殘屈辱、但對參與迫害、不明真相的人,仍慈悲勸善,感動著公安幹警,感動著監獄管教、感動著單位領導,感動著世人。明真相的人越來越多,在國際上各界聲援支持法輪功反迫害集會遊行接連不斷。
在我國覺醒的人也越來越多,已有一億有良知的中華兒女擯棄中共,通過互聯網在《大紀元》網站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了平安與幸福。目前好多單位和部門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公安局長下令放人;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法輪功領取獎金,被警察趕走並說:「領這錢,能好花嗎?」六一零下指標綁架法輪功學員,單位領導全力頂住,保護法輪功學員,這樣的實例舉不勝舉。善惡有報是天理,善待法輪功學員有善報,某單位領導在研究把本單位一名法輪功學員送到哈爾濱戒毒所,參加會的一位領導她不同意,講了不公平的理由,極力保護法輪功學員。她的良知感動了神佛,不長時間她的孩子考上了重點學校,她本人連升四級,真是福報連連。
相反,迫害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在全國各地遭報應的也舉不勝舉。據不完全統計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有三千多人,而參與迫害遭惡報的如患癌症的;暴死的;出車禍的;死因不明的,以及不同程度的本人及家人不幸的,真的是很多很多。因法輪功學員修煉的法輪大法即是佛法修煉。從古到今迫害佛法的都是沒有好下場的,這是天理不容。
再從中共邪黨歷史上看,甚麼三反、五反、四清、文革,六四、鎮壓法輪功不都是一路殺嗎?為其賣命的最後也是獲得卸磨殺驢的可悲下場。如文革中迫害老幹部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在文革後期剛要給老幹部平反時,他就自殺了。迫害老幹部的七百多名警察被送往雲南槍決,家屬只是得到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書。這就是共產黨卸磨殺驢的邪惡本性。最近你聽到鞭炮聲聲不斷吧?哪有那麼多的開業?那麼多的房子封頂?這是民眾自從海外媒體報邪惡之首江澤民瀕臨死亡(現已腦死亡,只是用呼吸機維持)的消息後,買鞭炮放鞭炮慶賀的聲音。某派出所所長說江死了,以後別管法輪功的事!很多老百姓都在說江澤民早該死了,法輪功該平反了。江澤民死了,誰來為他迫害法輪功買單?別忘了文革的教訓!
姚校長:說到這裏明白了法輪功的一些基本真相了吧,再讓我們看一下把周紅波綁架到洗腦班的內幕。洗腦班它對外掛牌叫「法制學校」實質是專門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它是凌駕在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獨自封官、密設公堂。採用甚麼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呢?進去首先是勸說,讓寫所謂的三書:即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看污衊法輪功的資料,這些招術不行就動用刑罰,銬手銬似蹲非蹲,毒打、電棍、上大掛、不讓睡覺、各種酷刑,採用最卑鄙的手段在精神上折磨,肉體上摧殘。有的腰被打折、牙被打掉、身體到處是傷,甚至出現生命危險,直至法輪功學員答應寫了所謂的「三書」轉化才肯罷休。在我們國家做好人要轉化?要把他們轉化到哪裏呢?難道中國還怕好人多嗎?這種違背人類普世道德原則的現象正常嗎?這不令人思考嗎?這個所謂的法制學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整個過程都是違法犯罪的。真是十足的人間地獄!
姚校長你想一想,你直接夥同「六一零」,以行騙的手段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周紅波,你是有責任的,周紅波身心受到的摧殘,生命如有危險,你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指出:「公務員有明顯執行上級錯誤決定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你也許會說這是執行上面的決定,但你執行的是錯誤的違法的決定,最後追查迫害法輪功時你不是有責任嗎?中共歷次運動的替罪羊不就是這樣產生的嗎?姚校長你也有家庭,妻子和孩子,當你與親人團聚時是否想到周紅波身陷魔窟,備受折磨。給周紅波及家人造成的身體、精神、經濟的巨大損失是不是有你一份?你的良知和靈魂被中共邪黨綁架了,拿善良的同學作了交易。當周紅波出來時你面對他的是應負的法律責任和良心的譴責?同學見面時你怎麼面對他?當然周紅波及法輪功學員是不會恨你的,但看到你不明真相做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害己害人天理難容的事而痛心。誠望你趕快清醒,到大慶黨校洗腦班要回周紅波,彌補過失,別迷在中共的謊言中被人矇騙和利用了,這也是給自己選擇未來的路。
衷心的奉勸你,以史為鑑,珍惜法輪功學員給你講真相的機緣。認同「真善忍」,「法輪大法好,」退出中共黨、團、隊,用小名、化名也行。能夠在人類大淘汰時倖存,給自己和家人選擇幸福美好的未來。法輪功學員的良言忠告,請您三思,做出明智的選擇!
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