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包夾。是勞教所、監獄特有名詞,即以多數犯人每天圍攻一名不放棄法輪功修煉人,對他們大喊大叫,不擇手段強迫放棄,之後到了晚間就開始不讓睡覺了,熬到12點,1點,2點,3點……早晨這些學員還要比別人早起一小時,五點起床,每天只睡幾個小時。這種包夾不分男女,不分老少,年近七旬的也如此受其煎熬。不放棄信仰。不放棄天天如此。
其二:車輪戰術。上面那種是部份剝奪睡眠,這一種是完全剝奪睡眠,也叫「熬鷹」。是指執法人員親自參與指揮,與犯人一起合作下完全用強制手段剝奪法輪功學員,或者執法者指揮安排好犯人操作的。執法者與犯人分成三組,輪流值班看住學員日夜不讓其睡覺,只許站著,一般不讓坐著。這種完全剝奪睡眠的時間長達半個月,有的達到四十天不讓睡眠。許許多多法輪功學員飽嘗其苦,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而那幫邪惡們為此方法的反覆實施變本加厲,直到今天仍為採用的方法洋洋得意,美其名曰它們工作是「敬業」精神。
其三:深夜談話,又是一種剝奪睡眠時間的方法。為樹立所謂執法者形像而使用的一種變相剝奪睡眠時間的方法。白天讓學員勞動或包夾,專到晚上「夜談」,那談起來時間就管不了了。下面是2010年5月21日──5月31日監獄執法人員以談話為名剝奪法輪功學員睡眠的時間的真實而詳細的記錄:2:00;1:40;3:00;1:20;12:30;2:00;12:00;4:10;12:20;1:20(即都是半夜或凌晨談話)
下面是2010年6月1日──6月22日剝奪睡眠時間記載:3:10;2:00;1:10;12:20;2:00;1:40;2:00;2:50;2:10;11:00;12:10;2:00;9:30;2:00;3:00;1:00;12:00;2:00;12:20;2:00;2:10;2:50。
剝奪睡眠可以把人折磨得死去活來,而用其它方式剝奪睡眠時間也可以在十幾天至二十幾天內使體重驟降20斤。中共監獄、勞教所仍繼續推崇此酷刑,直至今日仍樂此不疲。殘酷的刑罰,使許許多多學員慘遭傷害,頭痛也劇烈。
此外,監獄、勞教所還使用如下種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1、孤立不放棄信仰學員,不讓與別人接觸,不許和別人說話,讓犯人監視或安插眼線暗中監視學員的一舉一動,並隨時彙報惡警。
2、不讓學員洗漱,停止學員採買,女學員連衛生紙,衛生巾都不讓用。監獄。勞教中以此限制學員。
3、惡警經常唆使一些吸毒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拳腳相加,學員的反抗它們更是暴力相待,警棍、手銬、腳鐐、集訓都會全面使用。
4、監所中對學員大搞體罰,站罰、罰坐板,用株連方式罰全號人坐板幾天。監獄。勞教所中則罰其抄監獄人員行為規範。監所規則若干遍。罰站時面壁而站,從二小時到一天。罰坐有兩種情況:一種在大廳或筒道坐,讓所有進進出出的人看到你。一種體罰加羞辱的方式;一種是像軍人一樣坐軍姿,挺胸。抬頭兩腿並攏,有專人看著,這是比較重的體罰,只因為你不放棄修煉就會讓你坐幾天幾夜。
5、當法輪功學員不接受它們的各種強制後,它們便以不服從管理、擾亂監所秩序或破壞監所規定為名,對學員進行集訓,集訓有監區集訓和大集訓兩種。即勞教所的集訓和監獄的集訓。大集訓要蹲小號,戴鐐銬,在一個很小的半露天的空間裏,被銬在地上,睡在沒有任何鋪蓋的水泥台上。每頓飯是少量窩頭和鹹菜。許多學員被扣罪名又被集訓,遭受非人待遇與折磨。
6、惡警們會對那些認為頑固堅持自己信仰的學員下更狠的招數,把學員帶出遠離監區的一個地方,沒有監控器的監控,沒人看見,沒人聽見,那麼它們就可以對學員隨心所欲了,幹甚麼都行,打罵,侮辱,人身攻擊,給很少的飯吃,不讓睡覺,等等。有的法輪功學員就是被帶到「那麼一個地方」被施暴的惡警與犯人打死的。現在當人們在這些場所(監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一切地方)一提到法輪功學員被打死的消息時,都知道已經不是甚麼新鮮事了,不是個例,而是很多了。許許多多人都知道這些草菅人命的事。
7、對不放棄信仰的學員給予文革式的對待。扒光法輪功學員衣服,往法輪功學員身上寫污衊大法的字,用報紙糊紙高帽往學員頭上硬戴。屋子中。地上寫滿了攻擊師父與謾罵法輪功學員的話,拖學員在師父名字上踩過去。
8、利用勞教所、監獄中的人渣,它們信得過的多數是那些刑事犯罪分子和吸毒販毒人員包夾學員,用極其惡劣的語言。栽贓陷害,不讓上廁所,進行人身攻擊,這都是惡警操縱的,如果看到一些花樣翻新的做法,惡警們也裝作視而不見。
9、不讓法輪功學員往信箱投信,如果投信必須得經過它們同意並且要知道所投信的內容,否則它們是不允許的。如果一旦投信成功,涉及到了它們自身,它們與監獄、檢察院聯手打擊投信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更會受到變本加厲的殘酷迫害。
10、從輿論上,環境上長期實施高壓政策,鼓動全體都參與「幫教」,實則讓更多人與你為敵。利於不明實情的弟子家屬聯合「攻擊,突然襲擊式的讓全體半夜起床看親情錄像片,安排好親信心腹作為大會發言人,授意攻擊大法,以此說明不放棄信仰是沒有市場的,不得民心的。
11、逼迫不放棄信仰學員抄寫作業。回答問題,作業的量(即抄書)是非常大的。許許多多學員都經歷了白天抄寫一天,晚間要抄寫三點,抄不好換罰重抄到一夜的情況,每天都如此,學員只睡很少的覺。不論年紀大小,很多人眼睛變壞了,胳膊、手都腫了。不回答問題或回答問題不合格都不讓睡覺。有的學員抄了一年的作業。
12、強迫天天看佛教講座、抄佛教書籍,聽它們所謂的講解。利用東摘西抄、東拼西湊的佛教知識,打著釋迦牟尼是正法的旗號,歪曲釋迦牟尼的法和破壞著大法,目的是讓學員走入佛教,而以此反對大法,攻擊法輪大法。
北京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惡人:
惡警:田鳳清(原分監區長)
惡人:李小妹、武丹、鄭彥平(原法輪功學員)
惡行:毆打法輪功學員,致傷年邁七十的學員。用繩子捆綁法輪功學員,強行打坐一天一夜。讓弟子睡地鋪,不讓睡床上,夜裏每天都只能在十二點以後睡覺。強迫抄監規二十遍。
惡警:黃清華(調離)張海娜(分監區長)
惡人:姚傑、姚悅、沈俊蘭(原法輪功學員)
惡行:多採用偽善方式哄騙、利誘、親情方式讓學員放棄大法。強迫學員打太極拳。用一些邪悟的亂理強迫學員接受,當不接受時,仍用體罰、不讓睡覺、生活上等多方面更加嚴厲的限制,圍攻、侮辱、逼迫學員,折磨學員。
惡警:鄭玉梅(原分監區長)牛娜、董小慶、杜麗薇
惡人:李小妹(原法輪功學員)王豔芳、吳佳平、鄭鳳蓮、連九菊
惡行:把學員拉到某個地方打罵,不讓學員睡覺。李小妹主要寫謾罵師父和弟子的大字報到處貼,強行拉弟子踩,其餘人是不讓弟子睡覺的包夾人。受鄭玉梅的指揮,三個惡警三班倒休。
惡警:劉迎春(分監區長)劉麗新、王翠華、魏傑
惡人:李小兵、覃歡、劉文豔、李月、梁研
惡行:主要兩方面。一方面體罰、重罰、酷刑,或找藉口戴刑具。對不放棄大法的學員幾天幾夜坐軍姿,叫靜思。一直採用不讓學員睡覺的刑罰,少則幾天,十幾天,多則幾十天不讓睡覺。惡人中都是包夾人,另一方面惡警與覃歡聯合用它們自己編造出來的「佛教」知識強迫學員接受,以此來否定大法,它們篡改佛教、破壞大法,分監區如同宗教場所(變了形的),要聽覃歡講課,看佛教電視片,惡警還安排寫佛教方面(她們自己編的)作業,強制聽、看、讀、寫,必須接受,不接受者不讓睡覺。
北京女子監獄監獄長:李瑞華 郵編:1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