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關中不要留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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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我是一九九九年得法的老大法弟子,最近我們學法小組有位同修被邪惡干擾的很嚴重,但又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裏?在交流中同修們談到一個問題,就是在過關中留下的隱患,被舊勢力抓住把柄,干擾個人精進修煉。這對我的觸動很大,我也有這樣的現象,現在把它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

我今年四十二歲,家庭關沒有過好,先生是個交警,邪黨迫害法輪功後,他極力的反對、阻止我煉法輪功,把客廳裏掛的師父的法像扯了下來。有一天,我剛盤上腿,他就一拳打了過來,強行把我盤的腿拉下來了,並威脅我說:「你要再煉功就打斷你的腿。」因他單位搞體育運動把腿傷了,在家呆了三年養病。當時我沒有工作,靠他每月給的生活費維持生活。每天買菜,做飯,帶孩子、做家務,給他當護理員,我成了他的專職保姆和護理員,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好像專門來監視我不讓煉法輪功的。雖然當時我得法時間不長,但大法在我心裏已扎了根,我要堅持煉法輪功,所以有時他在外面玩時,不在家裏,我就學法煉功,三年後他上班去了,我就自由了,這樣,我艱難的走過來了。

二零零七年八月中旬,一天我先生帶回家一名穿制服自稱是法院法官的人,那人對我說:「你煉法輪功,造成家庭破裂,你先生起訴了你,要與你離婚。」並遞給一張法院的傳票叫我簽字。我說:「不簽,我每天帶孩子,做家務,買菜做飯,沒有造成家庭破裂,煉法輪功更沒有錯。」這樣僵持了一會,法官的手機響了,通話後他叫我接電話,電話是法院邪黨書記打來的,他是我的一個遠房族人,他在電話裏說:「小徐啊!你不要為難送傳票的人,你不簽字,你會把送傳票人的飯碗弄丟的,簽個字沒有甚麼關係的,有甚麼事你可以到法院來說得清楚的。」聽他電話後我沉默了一會,在傳票上把字簽了。當時我想借此機會到法院去講真相,因當時法理不清,沒有真正認識到講真相要的是堂堂正正的,用這種方式和代價會被邪惡鑽空子的。簽字過後,我明白了上了舊勢力的圈套,不應該簽字,我很後悔,非常痛苦。開庭通知我沒去,隨後法院離婚判決書下來了。一名姓周的法官找到了我上班的地方,威脅並強逼我在判決書上簽字,我堅決不簽,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的過去了。

自從發生這件事情後,幾年來我丈夫經常幸災樂禍的在我面前講他與我沒有關係了。我說:「我是你的合法妻子,判決書上我沒有簽字。」丈夫鬧離婚前就有外遇,現在更自由了,有時從電話中和經濟上明顯感覺到外面他還有女人,並且過一段時間,幾天晚上不回家。一直磕磕碰碰到現在,有煩心,有時自己修煉狀態不好時,很鬧心,給我在修煉上留下隱患。

現在通過學法和同修提醒,悟到了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我要堅決的清除隱患,歸正我的一切不正狀態。師父在講法中沒有講過大法弟子離婚的法,我卻在法院離婚的傳票上簽了字,實質上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不知不覺的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

雖然我在助師正法的過程中努力認真在做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表現也很精進,但被舊勢力抓住了干擾迫害我的把柄,表現在人的這空間就是我丈夫對我的干擾,怎麼學法,發正念也排除不了。現在我悟到,我要借明慧網大法弟子交流的平台,把舊勢力干擾迫害我的過程寫出來曝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徹底解體操控我先生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與邪惡生命,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有師父在管我,我要正念正行,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如在修煉過程中有漏,只能是在大法的修煉中歸正,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干擾和迫害。

從人中的理上講,我堂堂正正跟我丈夫講清真相:你是以我煉法輪功為由要離婚的,不論你是被邪惡威脅,或真想另求新歡,都是做了有毀大法名譽的事,對你不好。我不是非得要和你一起生活,我是大法弟子,師父沒講大法弟子要離婚的法,我就不能做,大法弟子不做離婚的事,你這樣做了有損大法的事,在大劫難中會被淘汰掉的,你不遵守做人的道德,在外面亂搞兩性關係,嚴重違反做人的道德標準,宇宙大法對人的生存及行為是有道德標準的。你對大法要有正確的認識,做人的規範。他聽了沒有作聲。

我認認真真的靜心通讀《轉法輪》,師父說:「我們還講了,我們人人都向內去修的話,人人都從自己的心性上去找,哪做的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轉法輪》)

師父這段法在我腦海裏不斷的翻轉,我就向內找,深挖自己,首先歸正我自己的言行舉止,按大法的要求去做,我丈夫他回不回家,我不再懷疑他在外面有外遇,回家後,我也不問他為甚麼不歸家,不爭不吵,我只是去多關心他,體諒他。有一次,他腎結石病發了,疼得直叫。我告訴他:你快在心裏念「法輪大法好」。他說:「你幫我念。」我說:「你自己念,才會真正受益的。」他沒作聲,心裏默念,過一會兒,疼痛減輕。他親身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美好。

現在我家庭和睦了,感謝師父的呵護。我要勇猛精進,做一名正法時期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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