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偉大的師尊好!
同修們好!
零八年「奧運」前夕,我被邪黨綁架,直到今年七月三日闖出魔窟,堂堂正正回到自己的家,已經整整四年過去了。回顧在獄中所經歷的酸甜苦辣,感慨萬千,其中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始終沒有忘記自己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在師尊的慈悲呵護和大法的指引下,我和獄外同修相互配合和正念加持,在那邪惡的黑牢中頑強不屈的做著自己應該做的。我想藉這次法會的平台,彙報一下我在邪窩裏與受中共邪靈及爛鬼操控的惡警、邪悟之徒及刑事犯較量的經歷和幾點體悟,與同修切磋共勉。
一 正念使「轉化」失去了「希望」
師父一再強調要多學法、多學法。根據我的經驗,除了儘量多看、多背《轉法輪》之外,師父的其他經文、各地講法都應當多學,而且學的遍數越多越好。因為這樣就會有效的加強正念,加強自己分辨是非的能力。修煉中一旦自己有漏,遭到邪惡的迫害時,你有大法的指導,憑著強大的正念,和大法賦予的強大能力與智慧,就能戳穿種種邪悟謬論,最終戰勝邪惡。
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我已經背過了第一遍《轉法輪》。到二零零八年六月,《轉法輪》已經背過許多遍了。在看守所,我一天背法七、八十頁。非法關進監獄後,我坐那兒甚麼也不幹,就是背法,一天可背五講,天天不落。就這樣過了一年多。到二零一一年五月,我一天可以背六講,九月可背七講。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一天就背了八講。從五月二日直到最後的七月二日,一天就能把《轉法輪》完整的背下來。背完之後,感覺全身正念十足,充滿大法賦予的力量,同時還覺的身體很輕,飄飄的。因此在中隊長、教育科副科長轉化我時,都被這股強大的正念給頂回去了。這位副科長無奈的對我說:「我們對『轉化』你不抱希望。」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隊長找了兩個河北衡水的女邪悟者(她們專門在全省各洗腦班、勞教所、監獄搞「轉化」勾當),又搭配三個監獄內的邪悟者幫腔,想集中力量「轉化」我。兩個女邪悟者對師父很不尊重,隨便在師父的書上勾勾畫畫,折角也很多,一看就知道是些甚麼人。她們還對師父的法隨便解釋,胡言亂語,可笑至極。
更可笑的是,一次這兩個女邪悟之徒竟拿著師父在《大法堅不可摧》中講的一句「被轉化與救度的只能是被邪惡矇蔽的眾生」的話指給我看,並說這是針對我的。我隨即「回敬」說:「這不恰好是說你們嗎,你們甚麼文化水平,怎麼連這句話都理解不了,這個帽子扣在你們頭上,不大不小正合適!」那三個幫腔的看到師父的話後,都像洩了氣的皮球似的,其中一個羞愧的趕快離開座位躲避到外邊去了。眾女邪悟之人被我質問的張口結舌,無話可說,臉漲的通紅。我說:「這回看到了吧,師父說你們是被邪惡矇蔽了,趕快醒悟吧!趕快發表『四書』作廢的聲明吧!難道非要等師父站在你們面前說你們錯了,你們才知道自己錯了嗎?」這幾個邪悟者早已被邪惡控制的已經麻木不仁,硬是要堅持她們所要幹的。當然我也根本不聽她們的(騰出時間,我還能背兩講法呢!)我告訴她們:「師父永遠是我們最親的親人!你們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告訴我怎麼做,倒是我有資格、有能力告訴你們怎麼做。」「你們背叛師父,背叛大法,被邪惡矇蔽,趴下了,還助紂為虐,去『轉化』別人,真不知天下還有『羞恥』二字!」「在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法門是修煉者通過背叛自己的師父、這一法門的法而走向圓滿的。你公然與師父『決裂』,把師父亂批一通,然後說『我圓滿了』,這不是典型的神經病嗎?就像一個人胡作非為,無情的斷絕了與父母的關係,反而表白自己是『大孝子』,這不正是貨真價實的精神分裂症嗎?可以肯定,你們都是百分之百的邪悟!」這五個人被我「嗆」的啞口無言。就這樣雙方較量了八個半白天和七個晚上,最後,她們終於落荒而逃了,從而她們背後的那些企圖關我禁閉繼續迫害我的邪惡勢力也被鏟除了。
二、做一個毫無怕心的「孫悟空」
剛剛被冤判進入邪窩時,我滿腔正念,沒有一絲怕心。我想,今天既然來到這裏,我還就不想走了,就要在這裏擺開戰場,就地救人。我記的師父曾多次講到過孫悟空的正義形像,就想著做一個現實的「孫悟空」,鑽在邪魔的肚子裏,把它的五臟六腑「搗」爛,把它的肚子「捅」破。平時,或發出強大的正念鏟除、消滅惡警背後的邪惡因素;或者用神通把惡警綁住、鎖住、罩住,讓其別幹壞事,如幹壞事,就讓其背後的邪惡解體,就讓惡警本身遭報;或者把禁閉室罩住,不讓大法弟子進去(只讓那些刑事犯進去)。因為惡警經常把大法弟子關到這裏,找幾個惡徒二十四小時嚴密監視,不讓大法弟子睡覺,直到被「轉化」並寫了「四書」才行。
「剛性」的對決
面對惡警,首先應該毫無畏懼,沒有怕心。你一怕,心裏不穩,正念的防線就會潰決,就可能走上邪路。在看守所時,檢察院的檢察官、派出所的惡警、市中院的邪惡法官都曾問過我:「認罪嗎?」我回答:「無罪可認。」非法審判時,惡法官又問我:「認罪嗎?」我堅持「有罪的不是我」。最後問我有甚麼要求,我說「要求無罪釋放」。非法關監獄後,教育科長、副科長仍然問我:「認罪嗎?」我說:「我們是好人,是在講真相救人。」接著反問他:「法庭上都不認罪,難道我專門跑你這兒認罪來了?」科長說:「來到這裏必須『轉化』,這是剛性的,給你一段時間考慮。」
面對監獄的所謂「剛性」,我們大法弟子有在大法中修煉出的更強大的「剛性」:迫害法輪大法違法、違憲,這是剛性的;迫害大法弟子及其家人決沒有好下場,這是剛性的;我們助師正法、救度世人,這是整個宇宙中最好最正的事,也是最純淨最偉大的事,這是剛性的;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永遠不會背叛敬愛的師父、不會背叛大法,這更是剛性的;法輪大法「金剛不破,永世長存」〔1〕。相比之下,邪惡的「轉化」算得了甚麼?
一天晚上,中隊長找我寫所謂「四書」,還以提供方便條件(買便宜東西)作誘惑。我心裏發笑:單位曾經以給我一套房子、另加十幾萬元做「交易」我都沒動心,這點「方便」算甚麼?就算給我個國家領導人當,給我一座金山、銀山換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我也決不答應!我跟他說:「不能寫,你這是殺人,對煉功人說寫了甚麼『四書』就意味著死亡,常人中的各種名利都捨棄了,都沒了,我要的就是這個(修煉大法做好人)。」他一聽,只好怏怏而去。
一次,專管「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一個隊長找到我,先問一聲:「轉化沒有?」接著再問:「政府不讓煉了,為甚麼還要煉?」我說:「這不明擺著嗎,迫害法輪功的一切法律、條令、行政命令都是違背憲法的,都是非法的、無效的」。當他說了一些侮辱法輪功的話之後,我當即回絕說:「你不了解法輪功真相,你一點都不懂。」最後,他氣急敗壞的說:「我不懂,你懂,你走吧。」爭論間,他的聲音大,我的聲音比他的也不小。後來,負責監管的刑事犯問我:「你跟隊長吵架了?你怎麼那麼大的聲音?」「你就不怕他關你禁閉?」我說:「我跟你們的本質不同,他憑甚麼關我禁閉!?」
二零一一年四月,當初在與那五個邪悟份子較量時,其中一人曾對我說:「要是隊長問你:人家的話你聽進去沒有,你敢說沒聽進去嗎?」我說:「有甚麼不敢?這對我來說就像探囊取物一樣,看來對你已是千斤重了是不是?」她的怕心都到這種程度了,她還能不轉化嗎?第二天晚上,果然教育科長問我:「人家講的你聽進去沒有?」我說:「沒有,一點都沒有。」他不高興了,立即把我叫到屋裏,說了一大通,最後自我安慰的說:「說不定哪一天你也會主動找我們來認罪、寫四書的。」我心裏說:「那你就『耐心』的等著吧!」
我也曾對那五個邪悟者說過:「別說一個警察,就是一屋子警察,我也絲毫不懼。警察面對刑事犯,他們是正義的、合法的;面對我,他們就是非正義、非法的。」我特別講到了三個不怕警察的理由:第一,迫害法輪功是違憲的、非法的,陷入其中的警察就像被操控的機器人,沒有絲毫善惡標準和是非觀念,為了眼前那點利益,愚蠢的幹著害人害己的事,甚而用各種卑鄙下流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從而成為真正的犯人;第二,別看表面上被迫害的是法輪功學員,其實你們才是真正的、最大的受害者,你們好壞不分、善惡不辨,誰在害你,誰在救你,都分不清了,宇宙中最可怕的劫難在等著你們哩,你們卻渾然不知,被人家賣了,還替人家數錢玩兒呢;第三,你們隊長用的全部是違背憲法的邪法、惡法,你們背後的邪惡上級、邪惡政府,最善於卸磨殺驢,終究是靠不住的,你們最後的悲慘命運是註定無疑的,而堅定的大法弟子,信仰的是法輪佛法,是宇宙特性真善忍,我們有慈悲偉大的師父保護,能夠笑到最後、笑得最好的必定是我們。
經過幾輪激烈較量之後,那個曾經不可一世的隊長竟連續一年多(一直到我出監的那天)也沒有再找過我。
邪窩隨處可救人
在派出所救人,對像主要是警察。我利用一切機會,當面給他們講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危險性」:不但害人,也害你們自己,家人也不得安寧。在警察送我到看守所的路上,我也不忘告訴他們海內外「三退」的形勢和意義。在看守所,我把主要目標放在被拘留的有緣人身上,同時也給主管隊長講真相、勸「三退」。多數被拘留的人同意「三退」,對於其中甚麼都沒入過的,我就告訴他們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福報,能逢凶化吉、遇難呈祥的道理。
非法關進監獄後,我就在監獄裏開展救人工作。雖然有人監控,但是插空也能做。他們有時威脅我,說要告訴隊長。我說:你告去吧,那教育科的副科長、中隊長、主管隊長我都跟他們講過真相了,你去他們那裏告我,我不怕。有人說:「這是甚麼地方啊,你還敢幹這事。」我說:「我不管它是甚麼地方,走到哪都需要救人。隊長也是人,他也要珍惜生命,他也是被救度的對像。」我還告訴能見到的其他中隊的同修要多多救人。有的同修很好,一聽說師父讓救人,馬上就做。有的在出監時「碩果」累累,把自己所在中隊所有能救的都救了,還帶著幾十人的「三退」名單出去了。
在救人過程中,我深切體會到,只要做的正,符合大法的要求,那真是時時處處都有師父保護。師父說:「大法弟子在兩種情況下它們動不了。一個就是堅如磐石,它們不敢動。因為那個時候它們知道,不管你舊的勢力也好,舊的理也好,這個弟子走的正、做的好,如果誰再去迫害,我是絕對不饒它。我身邊還有無數的正神呢!我還有無數的法身都會正法。就怕弟子自己心裏不穩,這樣的執著、那樣的怕心,舊勢力看見了就會抓住有漏之心迫害。」〔2〕
在監獄,安排監控我的人前後有六、七個人,其中有兩個現世現報的:一個對我很不尊重,經常威脅要告發我的,聽說出監不久,就斷了一條腿,遭了惡報;另一個曾在別人的鼓動下,執意阻撓我給別人講真相。有一次他沒事找事,故意問一個犯人:「他(指我)讓你退了沒有?」那人不知怎麼回事,就說「退了」。他就威脅那人,要他一定跟隊長「實話實說」。平時我常勸他:「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你自己;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迫害你自己。」他不相信,還變著法幹壞事。結果他馬上就感冒了,感冒還沒好,晚上打水不小心摔了跟頭就起不來了,腿看著也沒斷,就是不聽使喚,還抽筋,疼得他整天大聲喊叫,吃藥也不好使,吃喝拉撒全在床上。他的兩個同伙,一個就是在背後老鼓動他幹壞事的那人給他倒屎,另一個則負責倒尿。他們自己都承認,這是咱們監看法輪功遭報了。以後隊長又換了一個人監控我,但形同虛設,很快他也「辭職」不「看」了。此後一年多,我的身邊徹底「乾淨」了。因為已經沒有監控干擾,講起真相就方便多了。我所在的中隊,只有八、九十人,加上外隊能接觸到的,總體算起來,我先後共給一百多人講明了真相。
三、嚴格遵循「處事三原則」
獄中四年,作為大法弟子的言行應該是有底線的:我始終嚴格遵循三項「原則」,就是:不出賣同修,修心去執著,用「法律」自衛。
不出賣同修
作為大法弟子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不出事當然最好,一旦因自己有漏而被邪惡非法關進魔窟迫害時,首先會面臨一個問題:當惡警詢問口供時,首先應做到(也必須做到)不出賣自己的同修,有甚麼事攬到自己身上,保護同修。因為出賣同修的罪實在太大,師父講過這方面的法,出賣的人都得負責任。
有一個參與「轉化」我的人,原來是在家做資料的同修,他就是被從他那裏拿資料的同修出賣的。在看守所,惡警跟他說,寫「四書」就讓你回家,他沒有答應。但入監不久就邪悟了,主動找隊長「認罪」、寫「四書」,還參與「轉化」別人。你說出賣他的那個同修得負多大責任?這位同修最終被非法判了八年,到二零一六年才能釋放。後果何其嚴重!
在看守所時,一個常人對我講了他的一段經歷。他說,《九評共產黨》他看過一百多遍,覺的實在太好了,就僱人用大機器做《九評共產黨》,共做了好幾萬本。在發出一萬多本後,被惡警抓住,搜出了五千多本。他被告知如能「供」出十個法輪功學員,就可以放他。我對他說:「你千萬別幹那事,那樣罪就太大了。」後來惡警問他做《九評共產黨》的工具哪裏來的。他說:「自己買的,誰肯給我錢?」「從哪買的?」「網上。」「光盤誰刻錄的?」「我自己。」「那電腦上怎麼沒有刻錄軟件?」「電腦壞了,我還沒來得及重裝呢。」其實做資料的工具不少是同修買的,光盤也是別的同修刻錄的。惡警一看他自己全都承認下來,也就不再問了。相形之下,那種為了解脫自己、減輕自身痛苦而出賣同修、置同修的生死於不顧的「同修」會造多大的業啊?當然情況是複雜的,但不管怎麼複雜,都應當做到決不出賣同修。
修心去執著
在監獄那個邪窩裏,人們受到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迫害,吃不好(飯菜又髒又差,根本不是正常人吃的飯),喝不好(冬天有時沒有熱水,常喝涼水),休息不好(隊長把這些人當成掙錢的工具,一天幹十多個小時的活,中午也不讓休息。明知隊長犯了「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強迫勞動罪」,可誰也不敢吱聲,上邊也沒人管)。在這麼苦的環境中,想來還有多少年,多難熬啊?所以很容易萌發想早點離開這個鬼地方的念頭。再加上有怕心,又受到惡警的肉體迫害,就很可能順水推舟,妥協「轉化」,以求得減刑等等。不管主動也好,被動也好,都是忘了自己來時的誓約,忘了修煉是多麼嚴肅的事情,忘了不堪設想的後果。
直面邪窩裏種種的「苦難」,我經常告誡自己,我絕不走那條路,儘管出去後可以發表聲明作廢,還可以接著修,不是有很多人都是這麼做了嗎。但我告訴自己:一定要堂堂正正「站」著走出邪窩,笑著溶入正法的洪流之中。否則,那就是永遠也磨不掉的污點。再說,邪窩裏這點苦算得了甚麼,這不正是我們修心性去執著的好地方嗎?!
用「法律」自衛
邪惡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完全是違憲、違法的。即使被邪惡弄到邪窩裏,作為一個公民,也有休息權、娛樂權、人格尊嚴權、人身安全權,有不受侮辱、打罵、虐待的權利。惡警用違法手段迫害你時,他也知道是違法的,只是在邪惡的環境裏沒人管,所以他也不害怕,更不相信會有惡報等著他。這時你如果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起訴他、控告他,也可以明確告訴他:當我出去後,一定把你的所有非法犯罪的醜行上網公布,讓全世界都知道在這個邪窩裏有你這樣一個叫某某的惡警,怎麼惡,怎麼沒有人性。對此,一般惡警是有顧慮的。
每天背完法後,我都會發正念清除隊長背後的邪惡,把隊長綁住、鎖住,把禁閉室罩住;誰動我都是罪,就立即解體,立即遭報。
我悟到:師父讓我們理智、智慧的處理一切修煉中遇到的問題。在邪黨的邪窩裏,機智勇敢的善用人間的「法律」以自衛,也是不應忽略的一個原則。
以上是本人被非法關押在邪窩裏迫害時的一些做法和個人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批評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註釋
〔1〕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大法金剛永純〉
〔2〕李洪志師父經文:《北美巡迴講法》
(明慧網第九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1/4/136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