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信仰無罪。牡丹江國保大隊楊丹蓓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綁架抄家,公然執法犯法,濫用職權,用百姓的血汗錢迫害善良,天理不容。
惡警楊丹蓓
以下是牡丹江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情況:
1、十一月二日,法輪功學員莊小麗在火車上(或者站內)被楊丹蓓等惡警抓走。當日上午楊丹蓓又帶領惡警到莊小麗的母親家抄家。
2、牡丹江鐵路車務段法輪功學員王汝江,十一月二日早晨下班後本應回家,沒回家,失蹤。親屬晚上到他家,看到家被翻的亂七八糟。現王汝江下落不明(可能早晨在單位被綁架)。
3、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時許,幸福社區片警王久春帶著牡市國保大隊警察,敲開東新安小區李桂英女士的家門。當時李並不在家,其丈夫開的門。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將其丈夫帶到片警辦公室審問,並同時非法查抄民宅,掠走若干大法書籍後,還陰險的在樓下蹲守至十點多,將從外面回家的李桂英綁架,送到興隆看守所,才將其丈夫放回。
4、十一月二日下午,林口法輪功學員孫發在牡市家中被惡警綁架。
5、十一月二日下午四點左右,牡丹江國保夥同西安分局惡警在楊丹蓓的指揮下,對西三龍門張姐家抄家,遭抵制,綁架未果,但綁架了另外兩名同修,姓名不詳。
6、下午韓秀芳在自家被綁架。
7、牡丹江西牡丹小學,法輪功學員馬淑傑,十一月二日下午三點,在學校收發室被綁架。
8、西三條路七十多歲的張姨也被抓,被抄家,掠走大法書籍等物品,當晚送到看守所,檢查有高血壓,晚上十點放回家。
9、同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林春子、李延玲及其母親、徐淑娟、江濱老韓太太、老彭太太、西頭劉姐;以及七十多歲於姨和鄧姨等人也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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