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講的是李希望生前的一段故事。
李希望的兒子在上小學期間,學校每週一舉行升旗儀式時都要求學生必須戴上紅領巾,他入學的第一週,當學校舉行升旗儀式時他沒有戴,結果被叫出隊列在一邊站著,學校以為他剛入學不知道這規定,讓他記住下次戴上,到第二週時,他以肚子疼為由沒有參加升旗儀式,到第三週時,他就不上學了。李希望問兒子為甚麼不上學?兒子告訴爸爸:「因為學校要求升旗儀式必須戴上紅領巾,我寧可不上學也堅決不戴。」於是李希望對兒子說:我去學校跟校長和老師們談談,如果不行再退學。
李希望到學校跟校長和老師們講述了自己因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曾被非法判刑八年,由於不放棄信仰,在天津港北監獄(現改為濱海監獄)被殘酷的迫害了整整八年,九死一生,受盡了各種酷刑,耳朵被打的失聰。惡警曾經把他的雙手用手銬銬在柱子上,人趴在地上,兩腳戴最重的腳鐐,一腳高一腳低的半空綁在兩個柱子上整整二十八天。港北監獄從那時起用這種酷刑至今,人沒有活過五、六天的,給他解下來的那天,他大小便早已失禁,屎尿拉了一褲子,氣味令人窒息,都沒想到他還活著。此事震驚天津港北監獄。他還曾經被獨自一人關押在僅一平方米左右的禁閉室一年多,四面都是牆壁,僅留一個送飯的小鐵門,吃喝拉睡都在裏邊。
李希望還對校長和老師們說,他被判刑八年入獄時,妻子也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當局非法判刑五年,家裏店裏被惡警洗劫一空,孩子不滿三歲,他剛剛回來時,孩子都不認識他。他的哥哥也因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被判刑十年,至今仍關押在天津港北監獄受盡迫害。李希望說:「我兒子現早已超過入學的年齡,讓他上學是讓他學習文化,將來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中共邪黨對我和親人殘酷迫害,我怎麼能讓我的兒子戴紅領巾呢?如果因為這一點不行,我寧可讓兒子退學。」
校長和老師們聽了這些,既震驚又深表同情,覺得只因為不戴紅領巾就讓孩子退學太不近情理,就允許李希望的兒子可以不戴紅領巾。
本文是受李希望生前委託寫出來,沒想到李希望還沒看到此文就已經被迫害致死。
李希望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被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用「地錨」酷刑折磨致死。「地錨」是一種極其殘忍的酷刑,就是將人的雙腳鎖在地面上的鐵鞋中不能動彈,然後將雙腿緊緊固定在鋼板製作的垂直焊死在地面的鐵桶內,臀部大腿以下都被死死的固定為「Λ」型,兩腿不能彎曲,再用手銬將人的兩隻手銬在地上,被迫害人被迫弓腰在地上,一個人被這種酷刑折磨倒控極端難受,一般人二小時就會死亡,而李希望竟被惡警「錨」了十多小時,直到半夜零點,才被發現他已經死亡。當時值班警察有:何佳奇、黃鶴(已辭職)、葛凡。
接著,濱海監獄惡警將李希望的遺體作為活人 「外診」,送去天津市監獄局系統內部隸屬的新生醫院,偽造成「因病死亡」。在天津市監獄局、天津市濱海監獄、天津市檢察院和大港檢察院的一番運作下,濱海監獄再次害死人命的罪行又被掩蓋。但李希望的親朋好友一直沒有放棄追究殺害李希望的兇手和掩蓋罪行真相的一切參與者的法律責任。
李希望被迫害致死後,當時濱海監獄和天津市監獄局都承諾將被非法勞教兩年的妻子陳麗彥立刻釋放,回家照顧孩子,可誰知那不過是為了平息事態的欺騙之詞,他妻子在被勞教迫害兩年後才回家,孩子由於沒有一點生活來源,因此失學。李希望和妻子被綁架時,所開的十字繡店和工廠被惡警搶劫一空,他的妻子回家後沒有收入,申請出國辦護照,被中共當局作為第一禁止出國的對像不予受理,戶口調入天津不予落戶,她的住處長期受到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