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咄咄怪事為何能夠發生?蓋因行兇者乃中共「六一零」洗腦班人員,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法院乃唯中共馬首是瞻,而「六一零」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讓我們看看這個案例: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張玉堂到密山市「法制教育學校」(實為「六一零」非法私設的黑監獄、洗腦班)探視前一天被「六一零」人員綁架到洗腦班的外甥媳婦。張玉堂遭洗腦班人員陳金雷等四五人刁難、毆打,導致張玉堂五根左肋骨被打斷裂。
這時惡人先告狀了。在密山政法委的操控下,「六一零」頭子於曉峰、洗腦班的惡人王曉平、陳海雷、陳 金雷、中心社區書記蔣志慧等人製造偽證,做假證言,勾結密山市檢察院、法院,以妨害公務罪,非法起訴張玉堂。
十一月二十一日密山法院開庭,在法庭上,張玉堂的律師一一指出,所謂的密山市「法制教育學校」 既不是國家機關,也不是合法學校,因為沒有教育部門審批手續,不掛牌,純屬違法機構,所以非法起訴張玉堂的所謂罪名根本不成立;況且該「法制教育學校」還涉嫌綁架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人權等犯法行為;所謂呈堂證據--視聽資料(監控錄像)顯示沒有人被打倒在地,陳海雷的起訴書上說他被打倒在地,屬造謠誣陷;陳海雷提供的受傷證據--編號B57591的X片屬於陳雷,而無論從姓名到年齡,可以肯定陳雷與陳海雷不是同一人。
在律師無可辯駁的質疑下,陳海雷自覺理虧,當庭提出撤訴。這時,本應當庭無罪釋放張玉堂,可是法庭卻蹊蹺宣布休庭,沒有釋放張玉堂。接下來,密山市檢察院和法院在「上級」操控下,竟赤裸裸撕下法律的面具,強行認定假證據,以「妨礙公務罪」非法判張玉堂五個月拘役。
現在張玉堂被所謂「到期釋放」,但是這種釋放不屬於無罪釋放。張玉堂及其家屬都不予以承認。另外,在非法拘役期間,張玉堂因傷重,經常頭痛,不能吃飯,嘔吐,肋骨疼,而獄警不給治療,也不許家屬探視,張玉堂出獄時瘦的皮包骨,走路無力,現已喪失勞動能力。家屬也要討還公道。
對這樣一起踐踏法律的嚴重的陰謀陷害的冤案,張玉堂律師表示,支持其家屬一告到底,誰也逃脫不了正義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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