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梁國芬的父親訴述女兒女婿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遭受迫害的冤屈:
我叫梁建,是雲南省陸良縣人。我的大女兒叫梁國芬,四十歲,原陸良縣絲綢廠職工,大女婿叫劉谷芳,四十歲,家住陸良縣絲綢廠職工宿舍,自營一個首飾商鋪。
女兒女婿是修煉法輪功的好人
我的大女兒梁國芬年輕的時候身體就很不好,經常感冒生病,老往醫院跑。一九九八年她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通過學習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修煉五套緩慢易學的功法,身體健康了,心情也舒暢了。她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原則,時時處處做好人,街坊鄰里都稱道。
我的女婿看到了女兒的變化,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污衊法輪功之後,也毅然走進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他也遵照李洪志老師教導的真善忍原則,在家裏,孝敬老人,關心晚輩;做生意也絕不欺詐顧客,為人實在,生意做得非常好,有些顧客都慕名遠道而來。
被非法抓捕抄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六點多,我的小女兒打電話給我,告訴我頭天晚上陸良縣國保大隊警察到大女兒(梁國芬)家,又到了大女婿(劉谷芳)開的商鋪裏,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切紙刀等,大女兒打電話叫小女兒去她家照顧她的孩子。
後來我才得知,大女兒梁國芬被非法關押在馬龍縣看守所,女婿劉谷芳被非法關押在陸良縣看守所。
遭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秋,我得知陸良縣法院要對我大女兒、女婿非法開庭,我們全家十多個人都趕到陸良縣法院。當天,曲靖市中級法院四個人到陸良縣法院對他倆非法開庭。之前法院並沒有通知我們,但我們全家都知道女兒、女婿修煉法輪功沒有錯,他們是無罪的,所以全家上下都到庭了,當庭沒有做出判決。
後來小女兒告訴我,大女兒、女婿都被送到監獄了,小女兒怕我擔心,沒有告訴我他們被判刑幾年,只告訴我大女兒梁國芬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大女婿劉谷芳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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