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事時及在拘留所正念不足
在拘留所裏,我們求師父加持,想把鐵柵欄掰開,沒有成功,我又跟警察們講真相,想讓他們明白,把我們放了,結果都沒成功。我就不再努力了;聽惡人說十五天,心裏就默認了,也就放棄了立即闖出的想法。
其實,現在回想起來,不管表象如何,都不能承認迫害,心中應始終保持一念,邪惡不配管我,我只歸師父管,那一念定住,結果就不是這樣了。而出現病業假相走脫的同修則是這樣想的:正法和以前的修煉是不同的,不應該出現迫害,以後度人的覺者也不應出現象耶穌、釋迦牟尼那樣被迫害。連舊勢力的存在都不承認。
2、自己平時修煉不夠嚴肅,把自己混同於常人
在單位,每年都有考核,領導給寫評定。如:「團結同志,愛崗敬業,擁護(邪)黨的領導」等等。有一次我發現領導給我寫的也有這些,當時我有些遲疑,但沒太重視,就簽了字。還有對每個員工的德能勤績的形式上的考核,也讓打「√」,其中也包括「擁護黨」的內容,我也沒在意,也隨波逐流地給自己打了「√」。被迫害後驚醒了,你擁護邪黨,它不就理直氣壯地管你了,這是多大的漏啊!
3、沒有及時否定邪惡迫害
一次,在婆婆家,由於我修煉的事又起爭執,公公說,反正誰犯事抓誰,萬一幾個壞小子給報告了。我說是啊,不會連累你兒子的。這無意中沒有否定迫害。出事那天,真的是幾個二十歲左右的男孩子打了110,當時,他們還說要我的工作怎麼怎麼樣,但我說誰也動不了我的工作,果然,工作上沒有任何影響。可見,邪惡針對我們的人心,無孔不入。修煉是多麼的嚴肅,一定要及時否定邪惡利用常人或自己不注意時說的不在法上的話。
4、沒有向同事講清真相
在單位,領導了解了一定的真相,但畢竟是常人。我的同事被評為「優秀(邪黨)黨員」,當成榮譽,並錄像。我們班上的幾個同事參加。我知道這事我去不好,就跟領導請假,但當時人太少,領導沒給假,我礙於情面,就去了。但我沒有向同事講清真相,反而,給邪黨補充力量去了。
自己平時在三件事上也沒做到全力以赴,自己的各種人心還很多。如:怨恨心、安逸心、妒忌心、色心……修煉是嚴肅的,決不能放鬆自己的思想,要理智的管好自己,不要用人心對待修煉。
5.感悟
在拘留所裏,我感悟到心性多高,功多高。那些邪惡的生命怎麼配管我呢?我已經是得了法的生命,境界不知比它們高出多少倍,它們只能選擇歸正,或被清除。另外,只要自己同化大法,站在法上,師父會演化出各種方式,讓我們走出來。雖然自己還有些沒有去掉的人心,但也不應成為邪惡迫害的藉口,我會在法中歸正。同時,我還要加大力度背法、發正念,真正了卻人心,去留交給師父。
15天,在師父慈悲呵護下,在同修強有力的加持下,家人的大力營救下,自己同化法的基礎上,平安返回家中。